关于公安教育改革的论文
公安教育改革是公安教育为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特点而进行的体制变革,其目标是提高公安教育有效供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教育改革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公安教育改革的论文范文一:公安教育训练改革对策研究
[摘 要]公安教育训练工作在公安工作全局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的地位,承担着为公安队伍培养后备军,发展民警技能,全面增强战斗力的重要作用。加强公安教育训练,提高民警实战能力,已成为当前公安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因此,要从根本上全面提升公安民警的整体素质,加强教育训练工作更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公安教育;公安院校;教育训练;改革
[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2)18-0109-02
要实现公安工作的现代化,科技是关键,教育是基础。培养大批适应公安工作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公安专门人才,在公安工作的发展战略中始终处于重要地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教育训练要坚持政治建警、科教强警的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根据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按照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专门人才的要求,不断创新公安教育训练体制和机制,努力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构建起具有中国公安特色的教育训练体系,为新世纪、新阶段的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1 明确公安教育训练的定位和发展方向
1.1 加强公安民警在职训练,逐步实现地方公安院校的升级从当前国家教育的发展趋势以及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践的迫切要求来看,对于一支拥有近200万名公安民警的队伍来说,充分整合现有教育训练资源,实现公安教育训练重心的转移,重点突出公安民警的在职训练,势在必行。为此,一是要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承担公安民警的职前学历教育。在进一步畅通渠道的基础上,发挥社会教育资源在人才培养上“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的优势和办学上的规模效应,使之成为今后公安机关招募新警的主渠道,以此降低公安教育训练在公安民警职前学历教育上的投入和成本,使现有的公安教育训练资源投入到公安民警的在职训练上。二是要在完成专科层次公安学校转制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地方公安院校办学重心向在职公安民警训练的转移。在公安部的统一规划和领导下,根据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在保持本科学历规格的基础上,分步骤、有计划地压缩和停止各地公安院校的职前学历教育招生,逐步将各地公安院校转制为在职公安民警训练中心。三是要继续坚持在职公安民警成人学历教育。利用各地公安院校的学历规格,继续保留和争取地方国民教育经费保障,继续开展在职公安民警的成人本科学历教育。
1.2 突出公安特色,构筑公安高等学历教育“高地”
公安学历教育是公安教育训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公安教育区别于国外的优势所在。而且,对于一支拥有近200万名公安民警的队伍来说,确实需要有自己的学历教育体系和科研力量。公安学历教育的发展要体现“高、精、尖”。所谓“高”,就是要进一步提高办学层次,立足本科学历教育,发展双学位和硕士、博士等学历教育;所谓“精”,就是要以部属本科院校为龙头,在全国范围内有重点地扶持建立若干所具有专业特色的公安本科院校,合理布局,整合资源,发挥规模效应,辐射周边省份;所谓“尖”,就是要以教学为依托,会聚各领域的专家学者,加强公安科研,抓好学科建设,发挥理论库和思想库的作用,不断创新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安理论,服务公安工作实践。
2 改革和强化在职公安民警训练
长期以来,由于有些地方的公安机关还存在“只用警,不育警;重使用,轻培训”的思想,严重妨碍着在职公安民警教育培训工作的落实。因此,不仅要着力解决在职公安民警教育培训中所存在的问题,而且务必要尽快提高对在职公安民警教育培训的认识,把加强在职公安民警教育培训作为提高在职公安民警业务素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好。要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大力加强在职公安民警训练,全面提高公安民警的业务素质和实战本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2.1 健全和完善公安民警在职训练体系
应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健全和加强公安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地(市)公安处(局)三级教育训练行政管理机构,加强对公安教育训练的组织、领导和规划、实施。加强公安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地(市)公安处(局)三级在职公安民警训练中心、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建立在职公安民警训练基地,逐步形成完整的在职公安民警训练网络。
2.2 实行分类分级训练
根据我国公安机关的实际情况,可以考虑实行初任训练、晋升训练、专业训练的分类分级训练,以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初任训练以地方普通院校毕业生、军转干部为主,突出公安业务基础知识、公安民警素质养成以及警务技能和体能训练;晋升训练以公安民警逐级警衔晋升训练为主,可以按照治安、侦查、派出所、交巡警以及综合等警种划分类别,突出与在职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知识以及警务技能和体能训练;专业训练以各警种专门训练为主,突出专业技能训练,将各警种的相关训练任务交由各级在职公安民警训练中心、基地统一组织实施。各级公安教育训练中心、基地承担不同层次和级别的在职公安民警训练任务。
2.3 规范在职公安民警训练内容
可以考虑按照分类分级训练的不同要求,组织教育专家和业务骨干,抓紧制定紧密结合警务实践需求的初任训练、分警种专业训练、二级警监以下警官逐级晋升训练以及警务技能战术训练大纲、教材和教学规范,实施规范教学和考试、考核,切实提高训练的水平和质量。
2.4 推行教官制
应抓紧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来自于实战部门的有一定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官队伍,定期轮流执教。教官的构成,一方面可以从原从事公安学历教育的教师中选聘,另一方面可以从业务实战部门中挑选业务骨干,充实教官队伍。
2.5 改进教学方法
力争实现以教为主到以练为主、以理论教学为主到以技能训练为主的转变,积极运用多媒体教学、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实战演练以及互动式的讨论交流等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2.6 推广轮训轮值的训练模式
在大中城市的在职公安民警训练中,可以考虑推广轮训轮值的训练模式,即组织年龄在35岁以下、警衔在二级警司以下达到晋升条件的刑警、交警、巡警和治安警、派出所民警参加以提高警务实战技能、增强体能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全封闭式集训,并作为一支机动力量参加处突防暴、突击整治和值班备勤,实现训练与实战的紧密结合。
3 公安院校要注重培养综合性人才
3.1 从专业设置、课程开设上体现素质教育
目前,我国公安院校中已经设置了刑侦、经侦、治安、涉外警务、禁毒、刑事技术等多个专业,每一个专业所开设的课程包括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课等30多门。公安院校可以考虑改变目前专业分得过细、课程设置繁杂的状况,这也是培养综合性人才的需要。应逐步精简课程,引导学生学习科学的思维方法,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增强学生独立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3.2 课堂讲授、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并重
目前我国的公安教育,不论是学历教育,还是在职短期培训,都是课堂讲授多,技能训练少,与国外警察教育训练的课堂讲授和技能训练约1∶1的比例相差甚远。建议实行1/3时间讲授、1/3时间实践技能训练、1/3时间社会实践的“三三制”教学原则,如法律、侦查、查缉战术、警体技能(包括射击、驾驶、擒敌自卫、缉查犯罪嫌疑人等)、管理、写作等多门课程内容的案例分析、实战训练,比分门别类的理论教学更能收到提高技能和素质的效果。
3.3 增加公安院校有实战经验的教师的比重
我国公安院校的教师90%以上都没有在公安实战部门长时间工作过,有深厚工作经验的教师更是凤毛麟角,目前实行的挂职锻炼时间短,收不到实效。而国外的警察学校则不同,以法国的圣西尔高级警察学校为例,35名教师中,多数曾在警察局工作过。为此,第一,明确规定专业教师一定要有实战经历,定期到实战部门挂职锻炼,非专业教师也要经常到基层调研,相关管理部门要对实习教师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定,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依据之一,以确保教师实习的效果;第二,选派优秀教师到国外深造,学习、借鉴国际警察教育培训的内容、方式和方法。虽然我国现阶段还不能完全采用国际上通行的专门职业教育培训的方法,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国家经济形势和国民教育水平的普遍提高,我国的公安工作也在不断与国际融合,我们还需要不断汲取国外先进的教育方法,为我国公安民警素质教育所用。
3.4 充分发挥“实习(训)基地”在实践教学中的作用
当前,许多公安院校都已建立了教学“实习(训)基地”。这些基地的建立,为学生的实习、见习,专业教师的挂职锻炼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这些实习(训)基地的客座教师还可以到学校来通过开设讲座、参与授课等方式使学生加深对公安实战工作的认识与理解。公安院校应充分利用与发挥实习(训)基地的现有资源,不仅仅是安排学生、教师去参与实践工作,也可以安排某些专业课程到这些实习(训)基地去进行,甚至是某些公安基础理论课也可以采取同样的方法。通过这种授课方式可以达到纯粹的课堂授课所不能达到的教学效果,也会更加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致。此外,实践中还可以利用实习(训)基地的技术装备对学生开展实训教学,这样既可以缓解公安院校教学经费、教学设备短缺的问题,还实现了资源共享,是一个双赢互利的好方法。
对于推进公安队伍的正规化、职业化建设来说,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对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具有着重大的意义。因此,一定要把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置于公安事业发展大局的首位来谋划,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来把握,置于促进公安队伍全面发展的关键环节来摆布。通过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全面提升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整体水平,并实现全面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的工作目标。
参考文献:
[1]李卒.公安教育训练的改革与创新[J].公安教育,2006(6).
[2]李松.新形势下公安教育训练工作改革的若干思考[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9(4).
公安教育改革的论文范文二:关于我国公安教育改革的思考
【摘要】我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飞速发展,促进着教育事业的飞速发展。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我国公安高等教育事业迅速发展壮大起来。但是,由于基础薄弱、人才缺乏和办学规模相对较小,公安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步伐还不是很快,尤其是长期以来公安高等教育与公安工作脱节,公安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跟不上公安工作改革发展需要的问题比较突出。当前,如何提高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办学效益,是公安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课题。
【关键词】公安教育 学历教育 改革
一、我国启动公安教育改革的背景分析
自2008年起,公安部直属的两所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将停止招收本科生。全国其他公安院校,亦将逐步停招本科生。据此,社会上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的警察教育培训体制发生重大变革,借鉴“美国模式”,淡化或暂停学历教育,培训将成为警校的主要职能。
在我国现有教育体制下,公安院校首先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开设必要的文化理论课程,确保学员的文化水平达到相应的学历程度。同时,还要按照警察培训的要求,进行警务知识、专业技术、业务能力及体魄等方面的专门训练。而本科学制仅有四年,要在如此有限的时间里,使学员在学历教育和警察培训两方面都达到理想要求,显然十分困难。
随着形势发展,这种公安教育模式在实践中愈来愈显现出诸多弊端。一方面,受师资力量等资源所限,其学历教育的水平与普通高等院校的差距日渐明显,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相形见绌;另一方面,沿袭多年的以课堂为中心、以书本为中心的死板教学方式,也使其警察培训工作与公安实践严重脱节,公安实务部门对毕业学员的认可度不断降低。
特别是近年来,随着高校扩招,普通高校毕业的本科生急剧增多,包括警察在内的诸多公务员岗位,也已为广大学子热衷报考、激烈竞争的理想职业。在此背景下,公安机关完全可以从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出所需的大量优秀人才。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公安部着手启动公安教育体制改革,以利于公安机关广揽人才,优化队伍素质和结构,集中精力、强化职业培训工作。事实上,我们应该看到,公安教育培训多年来所积累的一些深层问题,如培训内容脱离实际、教学形式单一、教学方法简单、缺乏实用性和实践性等,远非停招本科生一举能够解决。
二、教学脱离实践――当前公安教育存在的问题
公安院校的公安专业课程,从师资上来说,这些老师都是按照教育部的规格招进来的地方大学毕业的高校学生,他们根本没有公安实践,和实践严重脱节。在公安院校,老师照本宣科、学生根本不听讲的现象很多。
基于以上理由,导致现在公安院校的学生只能接受一些公安的皮毛。像实弹演练、汽车驾驶、擒拿格斗、查缉战术等实践性的训练基本走形式化或者根本没有,所以,进入公安队伍的公安院校学生也是要依靠岗前培训来学习实践中真正用得上的基本知识。
三、中美公安教育体制比较
1.警察教育管理体制比较
美国:美国的警察教育只由警察机关负责,各级警察机关自己开办学校或培训机构。
中国:警察教育是整个国民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目前实行的是公安部门和教育部门双重领导。
2.警察教育模式比较
美国:以培训为主,以补充知识为辅的职业教育。这种教育模式不计学历,也不授予学位,主要是为职前警察和在职警察提供必须的警察业务技能和知识。
中国:警察教育由普通教育和在职人民警察教育两部分组成,实行的是警察职业教育和学历教育相结合的模式。
3.教学内容之实践环节比较
美国:在教育内容筛选和课程设置上,把技术训练放在高于知识训练的地位,强调实用性和实践性。
中国:理论课所占比例过大,教育内容偏重于讲授,有的理论知识脱离实际,个别学科内容陈旧、流于空泛,技能训练和实习时间较短,一般为4~6个月。
4.师资队伍建设比较
美国:挑选教师很严格,一般都招募警察机关中有大学文凭和五年警龄以上、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资深警官担任专业教师,这部分专业教师约占70%.其他公共课程主要聘请当地大学有真才实学、在学术上造诣深的相关教师兼职授课,这部分教师约占30%.
中国:专职老师,长期脱离公安工作的实践,教学中缺乏针对性和生动性,很难反映公安现实斗争的新情况和新经验。
四、我国公安教育改革应当正确对待美国警察教育模式
作为一个在西方法治较为成熟的国家,美国警察教育制度理所应当地值得世界各国警察机构与警察教育部门学习和借鉴。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以下几个问题应该作为我们将要开始的公安教育改革的关注点。
1.关于美国警察教育模式对于我国的适应性
美国警察教育培训模式的优势在于其培训内容贴近警务实践,有较强的针对性;而其不足之处,在于美国警察机构相互独立,其培训机构所提供的培训内容不统一,各培训机构自为战;甚至个别警察培训机构将“巫术”作为警察的培训内容。如果我们对此不加以注意的话,也是不够理性的。
2.关于警察学历教育的职能
如果仅仅是为了与“国际接轨”而让公安院校不办学历教育,则仍然不能解决公安院校教育的问题。如果借鉴美国警察教育模式而革去公安院校的警察学历教育职能,不但会损害包括公安民警在内的社会公众的感情,而且了会损害公安院校教师的敬业精神。我国公安院校通过提供学历教育而被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能够得到教育部门在办学理念与办学程序方面更专业的指导与监督;在这一点上,是我国公安院校教育的特色之一。
3.改革公安院校现行的教学与学生管理模式――我国公安教育改革的关键,振兴公安院校教育
当前造成公安院校教育质量不高的因素主要有:一是教学内容与方式滞后于公安实践。二是公安院校在学生管理方面仍沿用军事化管理方式,造成公安院校学生的创新能力不足、学风不振,在走上公安工作岗位后解决具体问题能力不强。因此,当前公安院校教育改革近期目标应当是着力解决好这两个问题。
4.加强公安教育的职业化――后公安教育改革的目标和方向
当前,社会、民众、政府对公安民警的要求、期望日趋增多增高。公安队伍面对高发的犯罪态势和严峻的治安形势,面对公众日益增长的公正期望和安全服务要求,只有苦练内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殚精竭虑、如履薄冰、尽职尽责、无私奉献方能不辱使命。在当今社会形势下,能力、水平、素质的提高已远不是单单通过“自我修炼”即可实现的。人民警察只有具备了职业化素质,具备了规则意识,公正观念,服务能力和意识,并身体力行之才能获取公众的信赖和尊重,也才能满足公众的安全和公正需求。公安教育只有按职业化要求进行改革,围绕职业化建设中涉及到的教育问题的内容即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职业素养等进行教育改革,着力培养人才的规则意识、公正观念、服务意识和水平、能力,将教育改革、人才培养与社会期望和需求结合起来。才能塑造出优秀的公安职业人士。而只有在竞争中证明自己是有能力的优秀人才,才能担当起历史赋予公安工作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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