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2017年辽宁省的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是辽宁省职工最关心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仅供大家参考!
2017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
温馨提醒:2017年的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相关内容暂未公布,先沿用2016年的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资讯。
一档为1530元,二档为1320元,三档为1200元,四档为1020元。
其中,沈阳、大连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月最低工资标准一档均为15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档均为15元。
综合14个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看,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辽阳、盘锦、葫芦岛10个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都分为两个档次。
大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分别为1530元和1430元,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由1300元调整为1530元。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由1200元调整为1430元。
沈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分别为1530元和1230元,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苏家屯区、浑南区、沈北新区、于洪区由1300元调整为1530元,上调幅度17.7%;新民市、辽中县、康平县、法库县由1050元调整为1230元,上调幅度达17.1%。
鞍山、抚顺、本溪、丹东、盘锦等5座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分别为1320元和1200元。
锦州、辽阳、葫芦岛等3座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分别为1200元和1020元。
2017辽宁省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大连市在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上,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由13元调整为15元。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由12元调整为14元。分别为15元和14元
沈阳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市内九区——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苏家屯区、浑南区、沈北新区、于洪区由13元调整为15元;新民市、辽中县、康平县、法库县由9.8元调整为12元。分别为15元和12元
鞍山、抚顺、本溪、丹东、盘锦分别为13元和10.8元
2017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规定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杜会保障部第21号令)和《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第177号令》,并综合考虑全省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经省政府同意,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公布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档标准为1530元,二档标准为1320元.三档标准为1200元、四档标准为102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档标准为I5元,二档标准为13元,三档标准为10.8元,四档标准为9.5元。
各市政府要根据《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和调整后的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请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周内报省政府批准。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6年1月l日起执行。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增加了一个档次
辽宁省目前执行的是2013年7月1日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是一档1300元,二档为1050元,三档为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一档13元,二档是9.8元,三档是8.6元。此次调整,是辽宁自1994年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的第9次调整。
辽宁省每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情况下涨幅标准为200元左右。此次调整,一档工资标准由1300元调整为1530元,增加了230元,增幅较大。与此前调整有所不同之处是,今年,月最低工作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项均增加了“第四档”。对此,省人社厅相关人士表示,此次调整考虑到辽宁省经济发展和工资水平不太平衡,所以将最低工资的档次标准细分了一下。
2017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辽宁最低工资标准处在全国中游
进入2015年以来,全国已有上海、深圳、北京等28个地区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截至12月份仅剩下辽宁、河北、青海、江苏4地未进行调整。
省人社厅表示,辽宁每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都是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和《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并综合考虑全省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各市将根据《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和调整后的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之后,深圳、上海两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030元、2020元,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大关。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依然是北京,达到18.7元。调整后,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处在全国中等水平。
省人社厅表示,最低工资标准是政府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的一个最低限额,各地必须严格执行。有关部门提醒,如果工资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以直接到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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