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廉洁自律承诺书3篇

发布时间:2017-03-17 14:42

本人根据自己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对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规定,向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群众郑重承诺。本文是2016年的廉洁自律承诺书,欢迎阅读。

2016廉洁自律承诺书一:

本人自愿承诺:

一、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及规定,确保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二、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三、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私自索要钱财、通讯工具等。

四、不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礼金、礼品,安排娱乐等。

五、做到持证上岗、着装严整,严禁吃、拿、卡、要等行业不正之风发生。

六、严格执行新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十条禁令”规定。

七、保证不发生有理投诉或新闻媒体曝光的责任事件。

以上七条,我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遵照执行,如有一款行为发生,本人自愿承担应该承担的全部责任。

2016廉洁自律承诺书二: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

神,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树立扶贫部门良好形象,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本人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不违反规定送收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二、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

三、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以赌博或变相赌博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钱敛财;

四、不利用公款搞无实质性内容的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和用公款大吃大喝、出国(境)旅游,不擅自接受邀请参加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

五、不私设“小金库”,不违反财务制度、规范津补贴等有关规定;

六、不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利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七、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物资采购、基建工程等生产经营活动;

八、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九、自觉遵守《“十条禁令”》和《三严三实》,认真执行一系列规章制度,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努力形成务实、高效、文明、勤政良好作风;

十、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自愿接受各级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016廉洁自律承诺书三:

本人根据自己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对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规定,向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群众郑重承诺如下: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组织原则,不以权谋私,在工作中,不弄虚作假。

2、落实执行区委关于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不直接分管人事、采购、招投标建设。

3、不参与也不用公款支付高档消费的娱乐和健身活动,不组织也不参与公款出国旅游。

4、不接受也不送任何单位和个人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卡,严守廉政纪律。

5、不接受可能影响正常公务的宴请、馈赠及各种隐行的馈赠活动。

6、不支持和参与任何形势的赌博、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也禁止家人参与邪教活动。

7、不违反国家、省市区效能建设的有关“禁令”的规定。

承诺人:xxx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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