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警钟长鸣: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7-05-06 15:48

交通安全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家长要经常对孩子进行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帮助孩子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基本交通安全常识,自觉遵循交通法规。下面小编整理了交通安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欢迎大家阅读。

交通安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篇一

尊敬的家长们:

你们好!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也是家庭的未来和希望。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问题,事关下一代的健康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和安宁,关系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的秩序。面对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已刻不容缓,对此,社会各界人士和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这也是交通管理工作的一个重中之重。为此,大队根据广大市民和学生家长高度关注的市实验小学周边路段高峰时段经常出现拥堵的实际现状,经实地勘查和精心规划,将市实验小学周边部分路段建设为“严管路”,并实行严管严控,“严管路”具体设置范围为公园路路段、康平路路段和市实验小学门口路段,目前已经建设完毕并开始进行管理。根据“严管路”的要求,在上述路段严禁一切机动车辆乱停乱放,严禁各类机动车辆违章行驶,严禁行人不按交通设施指示行走。

同时,值此契机,我们真诚地希望同学们、家长们能积极地投身到这次“严管路”宣传活动中去。既要教育孩子要从小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行为习惯,家长本人要做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带头人,用自己的言传身教来影响和教育你们的孩子,关心和关爱你们的孩子,使孩子们从小就置身于家庭的良好交通安全教育中,健康而快乐地成长。

尊敬的家长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孩子营造一个有序、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

祝愿您全家平安、幸福。

汕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大队

3月28日

交通安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篇二

亲爱的家长们:

当前,寒假已结束,为给广大师生返校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环境。仪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郑重提醒:

交通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自然也关系到每个人。 “让孩子平安,让妈妈放心”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件大事。近期,市公安局和教育局将联合开展“与文明相约,与平安相伴”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希望“平安、健康、快乐、文明”陪伴同学们成长。为了进一步增强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交通意识,为此,我们向全体同学倡议:文明交通,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争做文明交通好少年。

一、中小学生在道路上行走时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横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更不能在公路上边看书边或嬉耍打闹、溜旱冰。

二、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并做好表率。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用无牌无证车辆及农用车接送学生,要教育孩子不乘坐超员车,不乘坐无牌无证摩托车、货运车、农用车、拖拉机,乘坐二轮摩托车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

三、家长和学生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对于存在无证、酒后、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以及车况差的校车要立即责令学校整改,并向交警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0)。

四、学生在乘车时要在指定地点候车,不要在人行道上拥挤,要自觉遵守乘车规定,有顺序的上下车,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投物品,不要在车内随意走动、打闹,更不得攀爬行进中的车辆。另外,下车后不要从车前突然走出或猛跑过马路。

五、骑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按顺序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不得带人、下雨天不要撑伞,不在行车道上并排骑车或交谈。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

六、市公安交警部门已在城区相关学校上放学高峰时段实行交通管制,请广大市民和车辆驾驶人行车时注意察看路段禁令标志,服从交通民警和交通协勤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另外,你们还要争做文明交通的小使者,主动去 当义务宣传员,经常提醒你的家人,告诫你的同伴,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美好明天的蓝图需要你们去描绘。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投身到文明交通行动之中,争当文明交通小使者。

最后,祝中小学生朋友们生活愉快,学习进步!

仪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宣

XXXX.X.X

交通安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篇三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园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尽心将您的子女培养成才是我们始终如一的追求。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安全教育讲座、学校宣传栏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每天上学、放学时间安排多名门卫、行政、老师在门口执勤。可有些同学和家长安全意识淡薄,对学校的安全要求置若罔闻,认为安全教育是小题大做,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为使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做到交通安全警钟长鸣。希望家长积极配合,敬请协助及引导您的孩子做好以下几点:

1.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注意安全,做孩子的榜样。谨记“您的遵章守纪,将得到所有的人尊重和赞美;您的疏忽和大意,将影响您在孩子心目当中的美好形象”。

2. 请带孩子回家时必须做到不乘超速、超载、无牌无证车辆、摩托车和三轮车。孩子路上要靠路右边走,穿越公路要走斑马线,不匆忙、不猛跑,一让二看三通过,宁可等一分钟,也不抢一秒。在通过十字路口时,一定要服从信号灯指挥,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街道中间或两侧的护栏。

3. 请家长不要无证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死飞”自行车(未满12周岁不得骑乘自行车)等车辆带幼儿上下学。

4. 上学、放学要听从值班行政、老师、门卫的指挥,走斑马线。放学路上不停留、不玩耍,没经父母同意不得到同学亲戚家,走路精神要集中,注意来往车辆动向。

5. 幼儿早晨8:00——8:30入园,下午4:30——5:00离园,上午9:00以后实行封闭式管理,期间一律不再接送孩子。家长如无特殊情况不要探视孩子(特殊情况的必须在门卫办理登记手续方可探望)。

6. 接送幼儿上学、放学的家长要听从值班行政、值日老师、家长志愿者、保安员等人员的指挥,自觉维护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7. 家长要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自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做好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教育孩子见到交通肇事逃逸车要设法记住车牌号码和车辆特征,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电话:110、122)。

8. 为了孩子的安全,下午接孩子离园时,请家长遵守时间接送(每天下午4:30),不要提前,以免引起拥挤。

各位家长,学校一定会努力改善学校周边道路状况,方便各位家长,而在目前有限条件之下,敬请各位家长按规定行驶,听从相关人员的指挥,相互谦让,为孩子树立良好榜样,为学校保持良好办学秩序共同努力,相信您的孩子也会为您对学校的理解与支持而感到自豪。

石狮市凤里中心幼儿园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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