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国家创新政策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7-05-26 18:30

我国创新体系具有政府主导、政策推动的特点,创新政策作为促进国家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主要的推动力量,对创新的实施有着重要的影响。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国家创新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年全球创新政策趋势

1、80/20法则继续统治创新世界。世界科技创新正呈现出集中度更高的发展趋势,“集中式投入”正成为创新领域的不二法则。创新国家、创新领域、创新企业还是创新绩效,都遵循着80/20法则。世界最主要的创新区域中美日欧,研发投入占世界80%;全球研发投入2500强企业,中日美欧的企业占84%;化工、信息、汽车、电子等关键领域研发投入占总量的87%;1000人以上的大公司研发投入占80%。相反,高新技术产业创造的就业也是只占总量不足20%,平均工资却是其他产业1.6倍。这就意味着,如果你没有在关键的国家、关键的企业、关键的领域,那么你就将失去80%以上的创新机会。无论是战略布局、人才猎取、风险投资,选错了主流就意味着80%的失败。创新已不是小众世界,检查你的公司、你的项目、你的职业,是不是符合创新的主流?如果不是,你恐怕要小心了。

2、“集体主义”将成为创新的“不二法则”。不要再幻想成为“科学明星”或“创新英雄”,那只属于上个世纪以前。现代科学已进入第481个发展年头,人类对科技深厚的积累,使颠覆性的空间已经非常狭小,诺贝尔奖百年评出三大最具影响的成果都是来自60多年以前。今年引力波的发现,标志着即使在最基础的研究领域,重大发现也不再依赖某个科学家的“神来之笔”,组织化、系统化的长期研究才是科学突破的“康庄大道”。产生于车库、角落、实验室的新概念、新技术、新产品被大企业收购才是发展的坦途。Deep Mind的创始人说,被谷歌收购才有可能让我们成为伟大的公司。乔布斯、马斯克、任正非只是数万科技人员组织化、长时间的研发活动积累包装的缩影。美国千人以下的小公司研发投入占总量的比例由2008年的24%下降到2013年的19%,而千人以上大公司则从75%上升到80%。如果不能建立起强有力的研发团队,通过组织化的方式进行创新,在未来科技竞争中,存活都将是奢望。松散的组织或者个人在创新中被淹没的概率要超过90%。

3、“效率化”与“集中化”成为各国共同政策取向。各国政府科技政策正呈现新的特征:向战略性领域集中投入成为各国政府的共同选择。将“有限资源”投入到“具有效益”的重点方向上。今年,英国政府要以“更加集中投入”的方式推进创新,日本政府要将“有限资源”投入到“具有效益”的创新方向,美国政府则在“核心领域”不断追加投入,中国已经开始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深空领域、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智能制造、互联网等已经成为各国竞争投入发展的共同领域。对于世界而言,创新的具体突破点在哪里无法知道,但是创新的战略方向在哪里则一清二楚。从诺贝尔奖奖金被分享的趋势就是明证,因为关键领域正聚集和吸引越来越多创新资源。比如,虚拟现实短时间内已聚集超过20万名研发人员,美国对阿尔斯海默症的研究仅政府投入就高达50亿美元。如果你正处于边缘领域,你会越来越寂寞,资金和人才集中化的趋势正锐不可当。

4、“公私合营”越来越成为创新的高效模式。政府正在越来越多的领域通过与企业合作开展技术研发。政府研发投入带动私人研发投入的作用正在不断体现。从数据上看,美国1美元政府研发增加带动企业投入15美元,中国约为5美元。政府和企业能够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对推动创新、提升效率至关重要。2016年,令全球瞩目的马斯克主导的火箭回收项目,背后正是NASA积极支持的结果。类似的项目在发达国家不断涌现,英美政府联合企业拟投入2.5亿英镑,以公私合营方式研究抗生素耐药性问题;中国航空发动机、卫星、芯片研制等也正在探索高效的公私合营之路。产业引导基金式运作成为重要模式,据报道中国引导基金总量已达2.18万亿元。作为企业,未来能够建立与政府间的亲密合作关系,可能对创新成败有着重要作用。你的公司是否进入政府的视野,是否在合营模式上有了足够的积累?如果不是,那可能需要在战略上考虑转变。

5、“跨界”将成为创新的燃爆点。信息革命之后,似乎没有什么能像信息一样完全颠覆世界了。能做的只是将新的技术应用到传统领域。新行业、新领域的诞生往往来源于跨界,阿里巴巴之于沃尔玛,Uber之于出租车行业等等。当今时代,90%的创新离不开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的跨界整合。政府、公司正越来越多地在“跨界”上加大投入,索尼已经向健康领域跨界实现盈利;松下已经跨界到电池领域。跨界整合能力将成为人才市场最受欢迎的十大技能之一。如果你想要颠覆或者不被颠覆,你都要在你公司的边界上搜寻整合的机遇,因为那里隐藏着引爆创新的导线。

2017创新创业政策

一: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1.打造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支持专业孵化园区和企业孵化器建立众创空间、创新工场、虚拟园区、创业咖啡等新型孵化模式和设立专门服务机构,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创业保姆”式服务。专业孵化园区和企业孵化器内的一个集中办公区可以注册多个企业。高新区建立科技资源信息交流发布平台,以线上线下联动的方式,搭建集技术、信息、政策、项目、人才、资金等要素于一体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2.打造高效便捷智慧的政务环境。清理压缩行政审批项目和时限,精简审批程序和公共服务流程,搭建网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网上申报、预审、办理、查询、结果反馈和监督问效等“一条龙”服务。

3.建立创业辅导制度。每年财政列支200万元创业辅导专项资金,用于聘请拥有丰富经验和创业资源的优秀企业家、天使投资人、专家学者担任创业导师,在企业管理、项目策划、市场营销、咨询诊断等方面辅导培训企业和创业者,提高创业成功率。

二:降低创新创业成本

1.房屋租金补贴。经认定新注册的租用专业孵化园区房屋办公的科技型企业,给予半年不超过5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

2.公共平台补贴。财政每年列支200万元公共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专业孵化园区和企业孵化器按照企业需求提升公共服务平台的创新能力。专业孵化园区内的所有公共服务平台向企业免使用费开放。

3.网络设施补贴。对在专业孵化园区内,经审定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每租用四条网络数据专线,专业孵化园区以代租的方式给予25%补贴;对其配置的UPS不间断电源,按容量50%给予补贴。两项合计,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

4.资质认证补贴。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新实施的认证,按认证直接费用的30%给予补贴,单项补贴不超过10万元。

5.电商平台补贴。鼓励电商平台企业向中小企业提供相关服务,每增加1家在高新区注册并纳税的平台用户给予2000元补贴,单个电商平台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6.电费补贴。对在专业孵化园区内,经审定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对其用电费用超过0.75元/度的部分给予补贴,每户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加强人才支撑保障

1.技能培训扶持。财政每年列支200万元技能培训资金。奖励培训贡献突出的院校、培训机构,对为企业培训15人以上、单人培训课时在50课时以上且所培训人员与企业签订三年(含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工作一年以上)的院校及培训机构,按不超过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根据企业人才需求情况,高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自行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统一开展免费培训,培训讲师费、场地费等相关费用在技能培训资金中列支。

2.公寓租赁补贴。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公寓住宿,对租用云水湾宿舍或专业孵化园区内的配套宿舍的,给予20%的租金补贴。

3.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实施百名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100万元的项目启动经费,提供120平方米的办公房屋租金补贴。企业高级技术、高级管理人员购买云水湾房屋且在高新区工作年限满3年以上的(含3年),给予20%的购房成本补贴。

4.科技项目扶持。对新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项目按要求的比例给予项目匹配资金;对未要求匹配的项目,按照项目所获资金额度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5.研发机构扶持。对新获批省级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检测中心等省级重点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20万元补贴。对新获批国家级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检测中心等国家级重点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50万元补贴。对新参与制定国家标准的企业给予10万元补贴。对新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10万元补贴。对新达到规上标准的企业给予10万元补贴。

6.知识产权扶持。按以下标准给予企业新增国内专利申请、PCT专利申请、境外商标注册等补贴。

(1)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在取得专利证书后每件补贴800元;

(2)发明专利在请求实质性审查并缴纳有关费用后每件先补贴2000元,在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每件再补贴2000元;

(3)通过PCT途径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分阶段补贴,国际阶段每件补贴1万元,国家阶段每件补贴2万元/国,同一件专利最多补贴三个国家的申请费用;

(4)取得境外商标注册证书后,每件补贴4000元/国,同一商标最多补贴三个国家的注册费用。

7.成果转化扶持。企业和投资者新购买或自主研发的科技成果实现转化的,在商业化样品生产出来(针对产品类)或服务达到一定客户数量(针对服务类)时,按购买成果(技术交易合同额)或自主研发费用的30%给予补贴,单项补贴不超过80万元。鼓励成果转化中介机构为企业引进转化成果,经中介机构引进并转化成功已产生经济效益的,按技术交易合同额的3%给予中介机构补贴,单项成果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

四: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1.设立创投引导基金。高新区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有限合伙等形式联合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等创业投资机构共同出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以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的方式,投资高新区初创期、种子期的科技型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在约定的期限内退出。联合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投资高新区内企业的额度不低于创业投资基金总规模的30%。

2.实施风险补偿。建立早期创投风险补偿机制,创业投资机构投资高新区初创期、种子期的科技型企业,在投资损失确认后按损失额的10%给予风险补偿。

3.提供担保扶持。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并符合《大庆高新区优先鼓励发展的产业目录》的企业向银行贷款融资,按照担保费用的50%给予融资企业不超过2年的担保补贴,单户补贴额度不超过50万元。

4.支持上市融资。在国内(含香港)主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首发上市的企业,且融资返投到高新区的,按主板300万元、创业板200万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1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上市费用补贴。

5.实施并购奖励。对因收购外地企业或被收购后将融资款再返投高新区而产生新增税收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五:落实国家税费政策

1.所得税优惠。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研发、设计、试验等费用及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五险一金”等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相关规定税前列支并加计扣除。

对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奖励,技术人员可在五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流转税优惠。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企业,暂免征收营业税。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3.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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