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交通安全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7-06-16 15:16

交通安全是安全问题的重中之重,学校要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下面小编整理了学校交通安全的一封信,欢迎阅读。

学校交通安全的一封信篇一

各位家长:

为了我们的孩子能够更加安全上下学,学校提倡,每天早上送学时,校门口两侧禁止长时间停车,即停即走,学生统一右侧下车,通过人行道进入学校,我们有交警和校园小交警帮助引导。接孩子时,校门两侧10米内及斑马线上禁止停车,车辆务必紧贴路边停放。骑自行车、电动车的家长,为保障学生安全及校门前交通通畅,请将车子有序停放于路边,学校以及班主任会配合交警做好监督工作。自11月1日起,交警开始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车辆进行抓拍,请家长重视,积极配合并相互转告!

南小教育联盟一校区

10月26日

学校交通安全的一封信篇二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尽心将您的子女培养成才是我们始终如一的追求。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充分利用班(晨)会、校园广播、安全教育讲座、微信公众平台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层层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可有些同学和家长安全意识淡薄,对学校的安全要求置若罔闻,认为安全教育是小题大做,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为使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做到交通安全警钟长鸣。希望家长积极配合,敬请协助及引导您的孩子做好以下几点: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注意安全,做孩子的榜样。谨记“您的遵章守纪,将得到所有人的尊重和赞美;您的疏忽和大意,将影响您在孩子心目当中的美好形象”。

请教育孩子回家必须做到不乘超速、超载、无牌无证车辆、摩托车和三轮车。孩子路上要靠路右边走,穿越公路要走斑马线,不匆忙、不猛跑,一让二看三通过,宁可等一分钟,也不抢一秒。在通过十字路口时,一定要服从信号灯指挥,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街道中间或两侧的护栏。

请教育孩子不要无证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死飞”自行车(未满12周岁不得骑乘自行车)等车辆上下学。

上学、放学要听从值班行政、值日老师、保安的指挥,过马路要走斑马线。放学路上不停留、不玩耍,没经父母同意不得到同学或亲戚家,走路精神要集中,注意来往车辆动向。

接送学生上学、放学的家长、司机要听从值班行政、值日老师、保安员等人员的指挥,自觉维护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家长要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自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做好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教育孩子见到交通肇事逃逸车要设法记住车牌号码和车辆特征,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电话:110、122)。

学校实行学校门岗制度。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区域 (特别是接送学生的家长,请自觉遵守,以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各位家长,学校一定会多方努力改善学校周边道路状况,方便各位家长和学生,而在目前有限条件之下,敬请各位家长按规定行驶,听从相关人员的指挥,相互谦让,为孩子树立良好榜样,为学校保持良好办学秩序共同努力,相信您的孩子也会为您对学校的理解与支持而感到自豪!

惠安县城南实验小学

11月19日

学校交通安全的一封信篇三

尊敬的家长:

人的生命是可贵的,人的生命也是脆弱的。伴随着人类的进步,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更新,人们生活的现实环境也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条条宽阔的马路,一辆辆奔驰的汽车……今天,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带来的方便和快捷,促进了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但随之而来的是一幕幕血淋淋的人间惨剧。

导致泉港六中翁某等三名学生死亡的泉港“10·22”交通事故刚刚发生不久,11月13日悲剧再次上演,永春五中学生陈某、李某、颜某等三人驾乘一辆摩托车在省道306线与一辆重型罐式牵引车发生碰撞,导致三名学生两死一伤(受伤学生经抢救无效死亡),代价极其惨痛。

针对近期各地涉校涉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频发多发现象,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学校师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安全自我保护能力,根据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守法出行安全防护”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泉教安[2016]23号)和《泉州市教育局转发市道安办关于开展校园及学生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教办安[2016]100号),决定在全县开展以“守法出行安全自护”为主题的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和学生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各位家长配合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教育自己的孩子自觉遵守“六不六要”,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出行习惯

六不:

①不无证驾驶摩托车、汽车,

②不驾驶超标电动车,

③不驾驶自行车、电动车载人,

④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

⑤不乘坐超员车辆,

⑥不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摩托、拖拉机、“摩的”以及报废、非法拼装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六要:

①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

②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

③横穿道路要走斑马线,

④走路要走人行道,

⑤骑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

⑥要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

二、教育孩子自觉抵制乘坐超员、报废、非法拼装以及货车、三轮摩托、拖拉机、“摩的”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三、家长要在孩子面前带头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驾驶机动车不超员、不超速、不闯红灯,不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要戴好安全头盔,不租用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子女上下学。要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经常性地监督和教育子女不乘坐超员、超速、拼装、无牌无证、低速货车、拖拉机、摩的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校车”,遇有各类危害学生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公安、交通运输、安监、教育等部门举报。

四 家长不得向其孩子提供摩托车、超标电动车、“死飞”自行车等,并带头遵守交通法,加强孩子日常的交通安全教育。

安溪县毓秀学校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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