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票3至5万一张 凭票就一定能买房?
2015年深圳楼市的风光不只体现在新房成交上,在二手房上也是精彩无限。2015年深圳二手房成交了13.99万套,为2008年以来的次高峰。不仅如此,在限购限贷的背景下,深圳二手房市场还出现了让人难以理解的怪现象——房票。
“房票”明码叫价买卖两旺
深圳的一张“房票”到底值多少钱?尤其是在量价齐涨、 的2015年。有中介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深圳一张“房票”,2015年初私下成交的价格是8000元,到2015年尾已经市值3万元至5万元不等。
深圳2010年9月出台的限购令规定,能提供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1套住房。正是这条规定,为深圳 客们提供了一条“通道”。有些人就开始为身边一些没有深圳户籍的人士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后就可以得到购套住房的资格。深圳地产圈将这种购房资格称为“房票”,而将 客这种代缴社会保险、曲线获得购房资格的方式称为“养房票”。
目前深圳 客使用房票有“全权委托”和“虚拟债务”两种方式。
“全权委托”就是 客利用他人的“房票”买房。之后两人到公证处进行全权公证,将房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全权委托给 客。这样, 客就成了房子的实际控制者。
“虚拟债务”则是指 客在利用他人的房票买房前,事先虚构一份债务协定。在房子到手后, 客持债务协定到法院“起诉”,申请将房子变为抵债资产,再通过行使债权的方式将房子过户至自己名下。
提醒:买“房票”风险大
首先是房子有被名义买方债权人查封索债等风险,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名义买方因拥有合法的房地产证而成为法定业主,实际买方的业主身份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
其次是对名义买家也有风险,万一房价大跌或生意失利,可能出现逾期还款甚至断供、弃房,名义买家可能在银行留下不良记录甚至被起诉。就“虚拟债务”而言,还会涉及虚假诉讼,虚假诉讼是对法律的一种亵渎,凸显的是诚信的缺失。
客们选择买“房票”来获得买房资格的方式风险不小,在操作的时候还是小心谨慎为好,到时候很有可能钱投进去了房也没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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