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春训学习计划

发布时间:2017-06-12 17:51

检察机关春训计划着力提高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执法办案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信息化应用和舆情应对能力。下面是由小编整理的检察机关春训学习计划,希望对您有用。

检察机关春训学习计划篇一

20xx年全院检察教育培训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建立学习型机关,促进专业化建设为目标,大规模组织正规化岗位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一、大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按照院党组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把学习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中心内容,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必修内容融入各类培训,重点加强对新录用人员的教育培训。

二、大规模开展正规化岗位培训

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一五”期间全国检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及省院《检察官培训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和部署,组织好调训工作。配合高检院做好基层院检察长轮训;配合省、州院做好对院班子成员、业务部门负责人的轮训工作,晋升高级检察官网络培训和初任检察官培训工作;配合州院做好新录用人员初任培训等。

2、根据上级院以执法业务骨干为重点,大规模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和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精神,在全院业务部门开展全系统专项业务培训。每次专项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天,其中侦监、公诉、反贪、反渎、监所、民行、控申、预防、技术等九个业务部门的专项业务培训须举办两次。通过上述专项培训,着力充实干警从事各项检察工作必需、急需的各项专门技能和检察业务知识,达到以培训带学习,以学习促提高的业务工作与业务培训相互促进、全面发展的培训新目标。

三、全面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

1、全面推进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根据上级院要求,结合我院实际需要,科学确定岗位练兵的主题目标、内容形式和重点,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和技能比武活动,探索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新模式。本院各部门在政工科的统筹组织下,要充分发挥上级院业务部门的主导作用,突出实战、实务技能,着力加强岗位练兵,达到“练、赛活动”要求,切实保障诉讼监督工作的有效进行。

2、岗位技能培训。按照上级院关于认真组织岗位通用技能和综合知识培训的要求,开展以下工作:

(1)适应网上办案办公的需要开展电子检务培训。组织对全院干警(以业务部门为主)运用信息化技术办案、办公的技能培训。(2)探索开展检察人员心理健康培训。

(3)开展综合岗位技能培训。由各部门详细计划,政工科统筹规划,协调组织。

3、组织法学理论专题讲座。根据当前法律法规的发展,挑选最新热点法律法规和广大干警急需的法律理论知识,联系本地的法学专家进行最新理论授课。

四、扎实做好高层次检察人才工作

1、加强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按照上级院要求,本年度完成检察业务尖子、岗位能手的推荐、选拔培养工作。重点是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优秀侦查监督能手等,制订相关措施,建立培养、使用、管理、激励机制。

2、周五集中学习时安排院业务部门优秀人才讲授业务理论及实践,共同提升检察队伍业务素能和理论水平。

3、探索多种形式开展全员培训,采取与本地高校联合办学或者利用其他培训机构优质教育资源开展检察教育培训。

五、继续抓好司法考试备考工作

以提高司考整体合格率为目标,注重复习备考过程中基础培训、巩固提高、考前冲刺三个环节的统筹安排,强化司考培训与岗位练兵的有机统一,优化培训目标设置,做到整体合格率与参考参训人员素能提升并重。鼓励干警参加省院组织的司法考试培训班。严格执行司法考试脱产复习请假制度。

检察机关春训学习计划篇二

为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培训条例》和《关于2009年――2012年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教育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保障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目标,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核心,以政治教育为基础,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以全面推进“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和“素质工程”为抓手,全面做好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为全院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任务目标

结合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检察官教检察官教育培训制度,广泛开展思想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切实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岗位工作技能。坚持每周五学习日制度,确保每位干警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

三、学习内容

结合“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做学习型检察官”活动,根据各部门工作性质和工作侧重点的不同,学习内容分为思想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理论和检察工作实务三部分。

1、思想政治理论:《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干警廉洁从检若干准则》、《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公务员法》等党纪法规;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省、市、县党代会、人代会、政法工作会议及各级检察长会议精神,《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省院《检察纪律必读》手册、警示教育、廉政教育等。

2、法律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物权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律师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最新司法解释等。

3、检察工作实务:网上办公、办案技术及网上综合事务管理、无纸化办公技能知识,办案程序、办案技能、法律文书制作、以案析理、理论研讨及相应业务素质的培养、岗位技能培训和练兵。

四、培训方式

采取参加上级院培训、各级党校培训和本院培训相结合,集中辅导与干警自学相结合,重点培训与经常性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一线业务干警为重点,开展培训和岗位练兵,通过组织检查、命题考试、业务比武、技能竞赛等形式督促学习,确保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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