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领导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批示

发布时间:2017-06-07 19:54

在市委、市政府、省厅交管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正确领导下,支队党委一班人带领全市公安交通民警和交通协管员不懈努力和开拓奋进,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在事故预防、秩序管理、安全宣传、民生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新成效,开启了临汾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新局面。临汾市委、市政府领导对临汾公安交管工作做了重要批示。

临汾市领导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批示:副市长、公安局长马德荣同志

两年来,全市公安交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不动摇,以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滴水穿石的工作韧力,大力加强交通秩序、交通安全宣传、科技强警、车辆和驾驶人等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交通秩序大为改观,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文明、畅通做出了重要贡献。希望全市各级交警部门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履职尽责,务实创新,实现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向党委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为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井然有序、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再立新功!

临汾市领导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批示: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予强同志

近年来,市公安交警支队党委一班人,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团结带领广大交通民警和交通协管员,从严从实,创新举措,全力以赴保安全、保畅通、防事故,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为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作出了重要贡献,成绩来之不易。希望市公安交警支队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升交通管理水平。一要源头管理。强化人、车、路三大源头管理,特别是要强化对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二要从严管理。加强执法力量,推进警力下沉,依法严管严治。三要智能管理。深化科技应用,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建立信息化和电子警务新模式,助推智能交通建设提档升级。四要联动管理。继续完善“五长”联动机制,形成合力、齐抓共管,部门联动开展事故预防工作。五要精细管理。学习工匠精神,以精细管理挖掘巨大潜力,统筹推进城区疏堵保畅、道路交通安保、静态交通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城市交通管理长效机制。六要人文管理。加强宣传教育,更好发动群众,打造交通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交通人人共享的命运共同体;加强交警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服务群众水平。要通过努力,坚决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实现根本性的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临汾市领导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批示:市委书记岳普煜同志

近年来,面对道路交通大发展、人流车流大增长、安全隐患和风险日益增多的严峻形势,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强顶层设计,大力推进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充分运用法治、科技、社会、道德、舆论的力量,开拓创新,攻坚克难,队伍形象有新变化,交通秩序有新突破,事故预防有新成效,群众满意得到实惠,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作出了重要贡献。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新临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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