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供大家参考!
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范文一
甲方(出租方):
xxxxxxxxx 乙方(承租方):
xxxxxxxxxxx 甲乙双方原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一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xxxxxxxxxxxxx第二层,总面积约为xxxxxxxx平方米。现因乙方长期拖欠甲方房租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一、现甲方要求乙方应于20日内,将房屋移交给甲方。移交前,乙方会同甲方验收房屋设施、设备及物品,验收合格后,乙方从承租的房屋内搬走。
二、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于2013年10月31日前将房屋退还给甲方。如乙方不按时搬走,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租赁合同》约定月租金的5%作为违约金。若逾期退还超过5日,甲方有权强行收回房屋并进行清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承担房屋实际退还之日前的所有费用,包括租金、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四、乙方退还房子时应保证房内水、电等设施正常使用,且不得损坏房屋内原有设施和非乙方装修部分,若有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xxxxxxxxxxxxx公司
xxxx年xxxx月
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范文二
刘之初(承租方):
你好!我与你于2012年6月6日签定贰份于都长征大桥(阳光水岸二楼)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将位于于都县城长征大桥桥头(阳光水岸)二楼写字楼,写字楼建筑面积共为850平方米,1号店面 68平方米1号店面租一半的面积,1号店面算34平方米45元/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该物业用途为商业用途。租凭期自2012年8月10日至2012年12月7日止,你已连续拖欠房租租金长达4个月,经我方多次催收仍拒绝支付,严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属严重违约行为。根据《房屋租凭合同》第四条第1项、若乙方不按规定日期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租金,此期间每日按当月租金总额的5%作为滞纳金,滞纳金按日计算。
《房屋租凭合同》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租凭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双方在合同期,因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二个月的违约金。乙方拖欠租金3个月以上,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我方现通知你自2012/12/25起同时解除双方签定的上述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收回房屋。限你在2012年12月30日内将房屋内属于你的一切财物清理搬走,逾期不清理,视作你放弃财物所有权及其他处分权利,我方有权将其作为废弃物处理。同时,限你在本通知书告知之日起15日内缴清拖欠的租金及违约金,否则,我方将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特此通知
出租方:
日期:12/7
收件人:
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范文三
xx先生(女士):
我与你于xx年 xx月 xx日就位于xx市xx区xx大街xx号xx区xx号楼(具体门牌号)的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现依据《合同法》和《租赁合同》第十条第7款及第十一条第一款的约定,特依法通知解除租赁合同。
望收函后10 日内,迁出该房屋。否则我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双方签订的上述租赁合同的约定,追究你的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阁下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出租人: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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