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税务注销流程

发布时间:2017-05-27 02:37

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接下来请欣赏小编给大家网络收集整理的公司税务注销流程。

公司税务注销流程

1、先到税务所办理结税、结票和收缴税务证件手续。

一般应携带下列证件并提供如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购领发票凭证;

(3)公章和财务章;

(4)用于结清纳税款、费、滞纳金、罚款和缴销发票等资料;

(5)其他有关税务证件、资料。

2、持税务所开具的已加盖税务所公章和纳税人公章的《注销税务登记审批单》,到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3、税务登记机关审核《注销税务登记审批单》后加盖公章,同时,为纳税人开具《注销税务登记证明》即为办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需要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凭《注销税务登记审批单》到迁达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公司税务注销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公司税务注销的登记标准

(一)受理环节

1.审核、录入资料

(1)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注销税务登记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3)审核纳税人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如未按规定时限,则进行违法违章处理。

2.转下一环节

审核无误后,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

(二)后续环节

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资料后,进行清算,主要有以下内容:

审核纳税人是否已办结下列涉税事项:

(1)取消相关资格认定

(2)结清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罚款

(3)结存发票作验旧、缴销处理

(4)办结申报事项

(5)防伪税控纳税人取消防伪税控资格、交回防伪税控设备

(6)未结案件

对纳税人未办结的涉税事项进行实地清算,收回税务登记证件。

通过以上审核,核准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在其报送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经系统录入注销登记信息,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纳税人,将相关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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