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大学生创业政策
为鼓励江门大学生创业,政府出台了什么相关法律政策?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广东江门大学生创业政策。
广东江门大学生创业政策:困难有帮扶
就业补贴。大学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应届大学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给予大学生本人一次性2000元的就业补贴。
岗位补贴。毕业5年内的大学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岗位就业(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可享受每人每月300元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为3年。
小微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社保补贴。企业吸纳大学生社会保险补贴。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应届大学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吸纳人数给予最长1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
科技型小微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我市经确定为科技型的小微企业,在2015年10月1日后新吸纳具有大专及相当以上学历的劳动者(含应届、往届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技校高级工及其以上技能等级的学生以及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下同),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在“网上服务平台”办理用工备案的,按其实际吸纳人数,按照企业为劳动者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总额的80%给予补贴。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离校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其实际缴费额2/3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这里所讲的灵活就业,主要是指非固定用工,如创办个体形式、家政服务等。
见习补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安排的见习活动,政府每月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按照江门市目前每月最低工资的标准1350元,政府补贴为每月675元)。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由见习单位和政府共同承担,其中政府按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60%承担见习补贴。
广东江门大学生创业政策:创业有补助
创业资助。在校及毕业5年内,在我市实现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方式,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以享受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资助。
在校及毕业5年内,在我市创办初创企业(登记注册三年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方式,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含社会投资的孵化基地),给予最长3年、每年最高6000元的租金补贴。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初创企业(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社会保险补贴。毕业5年内实现创业,并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创业者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均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限最长3年,补贴以单位名义缴费的部分。
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劳动者创办初创企业(登记注册三年内,国家限制行业除外)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其中个人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 贷款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在规定的贷款额度内,个人贷款和捆绑性贷款可按照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据实给予贴息;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创业培训补贴。具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含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非毕业学年在校学生),参加由定点创业培训(实训)机构组织的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可享受1000元每人的创业培训补贴。由有关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开发,并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评审纳入补贴范围的创业培训(实训)项目,每人最高补贴2500元。
创业孵化基地扶持。根据《江门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江人社发〔2011〕877号),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年度内的大学生)及其创业团队可申请进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由孵化基地免费提供各项经营服务和落实江门市各项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优惠扶持政策,提供孵化场所和配套服务。
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省从各地推荐的优秀创业项目中评选一批省级优秀项目,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资助。省对获得省级以上创业大赛(包括其他省市省级比赛)前三名并在广东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资助。由我市政府财政投入及社会力量资助,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的,选拔出一批成长性的项目,对优质项目,江门市每个给予5万元至30万元的资助。
税费优惠。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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