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溪市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反映了最新和最权威的政府工作现状,并提出未来的工作计划。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玉溪市政府工作报告,希望对你有用!
关于玉溪市政府工作报告篇1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十二五”实现良好开局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努力克服资金供应紧张和物价上涨压力,战胜三年连旱等严重自然灾害,认真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抢抓机遇,扎实工作,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任务圆满完成,“十二五”开好头、起好步的目标顺利实现。全市完成生产总值876.6亿元、增长12.1%,财政总收入343.5亿元、增长12.9%,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77.3亿元、增长19.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22.5亿元、增长30.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8.4亿元、增长1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527元、增长12.5%,农民人均纯收入6616元、增长15.1%,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4.7%,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32‰,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16%。
(一)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
农业稳步发展。我们始终把“三农”工作放在首位,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大投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全市农业增加值达80.5亿元、增长7.7%。高度重视抗大旱、保民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抗旱蓄水工作,确保了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东风水库等19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引清水河水供水应急工程提前完工、确保了中心城区供水安全,华宁糯节河、易门芦柴冲、澄江左所水库大坝封顶,实施农村饮水工程422件,改造中低产田地26.5万亩。全年完成粮食总产5.2亿公斤,油料、蔬菜、甘蔗、林果、花卉、生物药原料等产业稳步发展;积极扶持发展有机烟叶,建成“玉溪庄园”,完成烟叶收购203.9万担,烟农收入达20.7亿元,上等烟比例、收购均价、烟农收入、烟叶税再创历史新高;畜牧业产值达55.9亿元、增长5.1%;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2户,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8个。加快中低产林改造,种植核桃10万亩、竹子10万亩,完成土地流转21.3万亩、林权流转6.6万亩,落实草原家庭承包面积865.4万亩,发放奖补资金1815万元。完成库区移民后期扶持项目77个,培训农村劳动力3.4万人、转移4.8万人。
工业快速发展。我们把工业作为确保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关键,认真研究工业经济运行、园区建设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重大问题,支持数控机床、生物医药、风电资源利用、石油炼化深加工等重点产业发展,出台了加快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意见,成功举办了数控机床产业园以商招商系列活动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论坛。全年完成工业增加值542.2亿元、增长16.1%。卷烟及配套产业增加值达353.8亿元、增长16.8%,矿电产业增加值达160亿元、增长14.6%,非公经济增加值达284.4亿元、增长20.5%。工业园区规划建设步伐加快,建成标准厂房50万平方米,新增入园企业71户。创建国家高新区工作已通过科技部专家组考察评审并上报科技部,高新区以升促建,完成经济总收入116.6亿元、增长32%,实现生产总值42亿元、增长21.8%。启动研和工业园区创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数控机床产业园一期项目建成投产,二期签约的33个项目抓紧组织实施,研和工业园区经济总收入达150亿元、增长25%。成功引进中国太平洋建设集团30亿元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君集团云南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基金正式落户玉溪。
第三产业平稳发展。我们高度重视,认真搞好规划,加强政策引导,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31.7亿元、增长5.8%。完成抚仙—星云湖泊风景名胜区总规修编,抚仙湖—星云湖生态建设与旅游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稳步推进,仙湖锦绣、湖畔圣水二期、国际老年康体养生中心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五山一村”旅游产品提档升级步伐加快,哀牢山—红河谷景区和配套旅游设施不断完善,全市接待游客1308.9万人次、增长12.4%,旅游总收入达57.1亿元、增长40.9%。消费环境不断改善,建成7个品牌汽车销售店,建成15个乡镇农贸市场、20个“万村千乡”农家店和2个县配送中心,认真落实家电、摩托车、农机具下乡政策,兑现补贴9078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和招商引资成绩显著。我们把增投资、扩开放作为加快发展的重中之重,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的项目、资金支持,努力拓宽投融资渠道,工业、交通、房地产三大行业投资比重达54%,社会投资比重达52.9%。加大督查力度,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列入省“三个一百”的29个重大项目和市级300个重大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易峨高、新三等5条二级公路主体工程完工,全市11条二级公路锁定债务93.76亿元,玉蒙铁路、昆玉铁路电气化扩能改造玉溪段顺利推进。招商引资取得新成效,实际利用市外国内资金115亿元、增长23%,外资3795.5万美元、增长17.5%。外贸进出口总额达4亿美元、增长40.2%,蔬菜、水果、花卉等农产品出口达2.4亿美元。
财税金融平稳运行。我们坚持依法治税、科学理财、规范管理,加大财源培植、增收节支力度,完成地方财政收入96.5亿元、增长15.4%,财政支出160.5亿元、增长25.2%。全年争取中央和省的补助资金69.2亿元、比上年增加26.3亿元。在调整完善市对县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同时,坚持扶持力度不减,增加项目资金支持,市对县区扶持资金达26.6亿元、比上年增加1.1亿元。抓好政府性融资平台清理规范,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全年偿还政府性贷款本息13.1亿元。加强银政银企合作,支持金融机构发展,争取金融资金支持,金融机构新增贷款78亿元。
(二)城镇建设发展取得新进展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工作会议精神,调整城市建设发展思路,出台贯彻落实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城镇化科学发展意见的实施意见,认真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城镇近期建设规划,推进山地城镇建设。基本完成玉溪市城市总体规划、6个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和生态城市规划编制,完成256个行政村和2969个自然村规划编制。县城和重点镇建设步伐加快,13个集镇被列为省级特色小城镇。
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宜居生态城市目标,中心城区建设步伐加快。玉溪大河抗旱防洪二期基本完工,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管网配套工程完工,红塔大道等4条道路改扩建工程建成通车,高仓、九龙立交改造开工,拆除了高原明珠等4个环岛,拆临拆违和户外广告整治成效明显。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全面启动。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城市功能不断完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市民热爱家乡、建设家园的热情高涨。省人大常委会正式颁布《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我市制定出台了10个配套办法,城市管理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成功申报为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荣获中国十佳低碳生态城市、十佳优质生活城市称号。
(三)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成效明显
我们坚定不移地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层层签订“三湖”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书,加大以“三湖一库”为重点的生态环保力度。认真落实温家宝总理重要批示,积极配合国家环保部、发改委和水利部开展调研,抚仙湖被列为国家首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实施“退调保”战略,完成退田6083.7亩、退房2.9万平方米,沿湖7个试点村搬迁退出2个,东大河流域主要河流清水产流机制修复示范一期工程完工。星云湖截污工程北片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使用,南岸截污及湖滨带修复等工程抓紧推进。省政府杞麓湖现场办公会确定的13个项目已完工2项,在建5项,开展前期工作6项。完成东风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修订,深入推进东风水库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大矣资面源污染综合整治。抓好重点污染源和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开展饮用水源地、危险废物污染整治。淘汰炼铁落后产能68万吨、水泥落后产能13.5万吨,在10户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深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完成人工造林17.1万亩、封山育林14.4万亩,建成森林防火通道25公里。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49个,新增耕地1.6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6平方公里。经过积极努力,易门县纳入国家第三批资源枯竭城市扶持发展。抓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江川、华宁、易门荣获“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称号,7个乡镇(街道办)被命名为第六批云南省生态乡镇。
(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扎实推进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制定出台了加快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在全省率先完成“一师一校”校点全撤并,支持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加快发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三免一补”全覆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100元,实行跨村学生路费补助,实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计划,提高职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职校涉农专业学生、贫困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区人口较少民族学生补助标准;抓好校安工程,完成农村教师安居工程建设。与省科技厅签订了建设云南科技创新园合作协议,创新型玉溪行动计划年度任务圆满完成,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2户、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5户、市级重点实验室和行业技术中心5个,获准专利授权460件。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成3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任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120元提高到280元,全市实现基本医疗高补偿、大病救助全覆盖、老年慢性病有保障;抓好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我市被列为全国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聂耳音乐(合唱)周,完成1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农家书屋实现全覆盖,“村村通”升级改造10336户,建成农民健身工程95项,澄江化石地“申遗”工作通过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的评估考察。聂耳文化广场景区被确定为全国国防教育主题公园试点单位,我市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老龄、妇女、儿童、残疾人、红十字、关心下一代等事业健康发展,侨台、外事、统计、气象、档案、保密、人民防空等工作取得新成绩。
民生进一步改善。切实办好民生工程,市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基本完成。全市新增城镇就业2.38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9078人,“4050”等特殊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6056人,“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全面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实施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12.5万名低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积极推进省级甘庄整乡推进扶贫试点项目,完成230个自然村整村推进扶贫和22个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建设任务,易地搬迁扶贫1276人,发放扶贫信贷资金1.14亿元,5.5万人实现脱贫。68个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全部开工,实施农村危房及地震安居工程改造17760户、城市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384户,完成彝族山苏群众安居房建设3837户。征集价格调节基金3100万元,发放临时肉价补贴143.8万元。市老年公寓、儿童福利院等6个社会福利项目竣工。开展防灾应急“三小”工程建设示范活动,发放“三小”应急包72万个。
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坚持依法治市,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圆满完成科学设置街道、合理划分社区任务,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加强民族团结,抓好盘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成立群众工作机构,全面推进大调解工作,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深入开展禁毒防艾人民战争,社会保持和谐稳定。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五)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把抓好政府自身建设作为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保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向杨善洲同志学习活动,开展《行政强制法》、《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集体学法活动。始终坚持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民主监督,人大代表意见、批评、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结率达100%,解决率分别达31.5%和34.1%。建立了市政府常务会议重大决策事项会前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向县区下放了35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开通了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完成政务服务中心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大审计监察力度,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风治乱取得实效。
各位代表,回顾去年的工作,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社会各界和驻玉单位、军警部队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和全市各族人民齐心协力、艰苦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工作中还有不少差距和不足:一是发展不足、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突出。项目建设推进速度不快,加快发展缺乏重大项目支撑;招商引资体制机制不完善,政策措施不配套,引进大企业大项目力度不够;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政府偿债压力加大;县域经济发展不充分,县区发展不平衡。二是推进城镇化进程步伐不快。对加快山地城镇建设政策措施研究不够,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民进城还没有取得重大突破,中心城区旧城改造和交通环境改善难度较大,县城和重点镇规划建设管理滞后。三是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形势严峻。“三湖一库”保护治理任务繁重,调结构、转方式任务艰巨,节能减排压力加大。四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力度不够,社会事业发展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重大民生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难度加大。五是政府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执行力需要不断提高,少数干部团结干事意识不强、作风漂浮、抓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工作中前松后紧、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时有发生。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困难和问题,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措施办法,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以解决。
二、深入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做好2012年的工作
省第九次党代会吹响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号角,明确提出了到2016年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2011年翻一番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倍增的目标。要把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与全省同步实现“四个翻番”以上、“两个倍增”的目标,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完善措施、扎实工作,到2016年,力争全市生产总值实现2000亿元、年均增长13%以上,人均生产总值达75000元、年均增长12%以上,财政总收入达7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10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7000元、年均增长1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3000元、年均增长15%以上,在全省率先建成经济强市、率先建成现代宜居生态城市、率先建成最有安全感的城市、率先建成最具幸福感的地方,努力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平安和谐生态幸福的新玉溪。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打好县域经济、园区经济、民营经济三大战役,努力在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新进展:全力调结构转方式,抓好产业建设发展,进一步调快调优一产、调快调强二产、调快调特三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千方百计增加投资,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增强发展支撑能力。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大企业,实施大项目,促进大发展。创新城镇建设发展思路,按照“守住红线、统筹城乡、城镇上山、农民进城”的要求,切实转变用地方式,充分利用差别化土地政策,加快中心城区现代宜居生态城市建设,推进“三湖”生态城市群建设,提高县城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推动城镇科学发展。切实抓好水电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夯实发展基础。以“三湖一库”水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坚持不懈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富民为先,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增进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本届市人民政府履职的最后一年。当前,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上升,国内经济增长下行和物价上涨预期压力使加快发展的难度加大、困难增多。中央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省委、省政府加速实施“两强一堡”战略、建设滇中城市经济圈,中央、省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为加快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我市正处在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期,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加速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扩大开放、推进跨越式发展的黄金期。面对全省上下比学赶超、竞相发展的态势,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以更大的气魄和胆略、更加高昂的斗志和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和举措,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二次全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实施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的生态立市、烟草兴市、工业强市、农业稳市、文化和市战略和“三优一特”经济发展思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特色经济、民营经济、园区经济、县域经济为抓手,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变中求新,着力强化产业培育发展、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和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加快发展基础,着力强化城乡统筹、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强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着力强化社会管理创新、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为确保与全省同步实现“四个翻番”以上、“两个倍增”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主要预期目标建议为:生产总值增长12%以上、力争突破1000亿元,财政总收入增长15%以上,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4%。
要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抓好产业培育发展上,市政府把2012年作为“产业建设年”,突出重大项目实施、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建设,加快工业经济、县域经济发展,力争产业投资比重达60%以上、工业投资比重达50%以上、招商引资项目中第二产业项目占50%以上、工业园区增加值增长26%以上,确保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努力构建具有玉溪特色的产业发展体系。要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和考核奖惩制度,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和具体行动计划,强化目标管理,加大督查监察、行政问责和奖惩力度,营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以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和招商引资为重点,每个季度对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排位通报,年终进行考核评价,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对连续排名靠后的县区和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诫勉谈话、开展行政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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