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采暖费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9 05:40

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传统取暖费收缴方式已不适应目前的发展现状,有待进行改革。你知道传统的取暖费收取通知怎么写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收取采暖费通知,供大家参考学习。

收取采暖费通知范文一

尊敬的业主:

您好!

20XX年采暖期供暖工作即将开始,按照《石家庄市供热条例》,小区住户需要先缴费再供暖。

收费标准:

高层居民用户:暖气费:20*0.85*建筑面积;

热损费:全额暖气费*20%

为了不影响今冬按时供暖,避免出现长时间排队等候,请各住户按以下时间到物业财务处交费:

交费时间为:10月14日-10月30日

财务上班时间为:周二至周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6:00

10月14日-16日:收取28号楼采暖费

10月18日-20日:收取27号楼采暖费

10月21日-23日:收取2号楼采暖费

10月25日-27日:收取1号楼采暖费

10月28日-10月30日:收取44号楼采暖费

注:交纳暖气费前需交纳往年欠费、物业费交至2017年6月30日,水费交至20XX年9月份。

龙泉东区物业

20XX年10月10日

收取采暖费通知范文二

尊敬的龙海花园业主:

兹定于20XX年10月8日开始到20XX年10月15日截止,收取20XX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期间的采暖费。

采暖价格仍执行去年收费价格,只采取现金收费方式。

交采暖费时请携带2017年物业费,有赠品相送,先缴先得。赠品丰厚,赠完为止。

特别提示:接上级公安机关通知,业主应在物业登记真实准确的业主信息。故请广大业主来交暖气费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房产证、购房合同、车位协议等进行核对,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物业电话:18031153981

龙海花园物业

20XX年10月7日

收取采暖费通知范文三

社区各住户:

兹定于本月14日开始收取20XX年度采暖费,为保证供暖工作顺利进行,请社区住户按时缴费。

具体安排如下:

北区收费时间: 11月14日-15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4:00。地点:北区家委会

南区、新区、新世纪小区收费时间: 11月16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4:00 。地点:物管中心收费室 。

物业管理中心

20XX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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