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遇违约!明白法律保利益

发布时间:2017-04-28 13:49

现在二手房交易中信用是重要的,那么如果在交易过程中遇到卖房方毁约怎么办,为了保证买家了利益,小编整理了关于二手房交易中遇到卖家毁约怎么办的相关知识。

对于毁约来说,是令人讨厌的,卖家毁约无非是因为觉得情况不合适后悔了,而产生的毁约方式也无非几种:卖方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卖方不按时交付房屋、卖家不签收定金、卖方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二手房买卖遇违约!明白法律保利益

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如果买卖双方签署《居间协议》,尚未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依据以下不同情况,卖家违约,买家可以行使不同的权利。

1、《居间协议》不具备《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实质。

买家可以行使的权力: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

2、《居间协议》具备《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实质,买家尚未支付房款、卖家尚未交房。

买家可以行使的权力:要求卖家承担房价上涨部分的30-50%.

3、《居间协议》具备《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实质,买家已支付房款、卖家已交房。

买家可以行使的权力:同意解除合同,要求卖家承担房价上涨部分的50-100%.

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卖家承担违约金。

如果买卖双方已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

买家可以行使的权力:同意解除合同,要求买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卖家承担违约金。

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赔偿:《合同法》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

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如果卖房单方面的进行违约,卖房人需要给买房人员进行放假20%的补偿。但是因为放假如果,2成的违约金并不能弥补买房人的利益。当存在于这种情况下购房方不用着急,一般法律是向着未违约方的,要多多参考律师的意见,合理利用法律。

如果遇到违约的卖房人,要学会利用法律的手段合理的保证自己的利益,争取做到自身利益的大化才是重要的。千万不要进行意气之争,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二手房买卖中遇到卖方违约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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