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竟要缴纳巨额更名费?这笔钱该不该交?
卖房居然要交一笔“更名费”,而且数目还不小,这样的事情你遇见过吗?这笔所谓的“更名费”到底该不该交呢?现在让我们一起结合实例看一下吧。
卖房被要求缴纳5万元更名费
2011年,吴先生花费数十万元购买了北二环区的一套期房,并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预定年底交房。
2012年5月,吴先生拿到了新房的钥匙,但却迟迟没有拿到房产证,而按照协议的约定,房产证应该自交房之日起的180个工作日内就能顺利办下来。
期间,吴先生已经按照开发商的要求缴纳了契税、维修基金、律师见证费等费用,并且据开发商所说,这些费用都是为了办理房产证才缴纳的。
前不久,吴先生想要通过中介将自己名下的这套房产出售,但中介表示,房子没有房本,不好出售,而且需要到开发商那里办理更名手续,要缴纳5万元更名费。吴先生觉得这样做很不合理,但若不办理更名就必须等到房产证下来才能卖房,而房产证预计明年才能办下来,因此卖房的事情只能搁置了下来。
据悉,卖房被收取巨额“更名费”已不是个例,新房建成后往往不能立马就获取房产证,而在房本尚未办下来之前,如果业主想要出售名下房产,多数都需要找开发商办理更名手续,这时就会被收取数额不等的更名费,少则一两万,多则七八万,这项收费早已成为行业“潜规则”。
“更名费”到底该不该缴纳?
相关人士表示,“更名费”其实是随着房价的上升才会衍生出来的一种费用,收费标准并无依据,多是地产公司自行制定。原则上,开发商是不能收取更名费的,因为从目前来说,该费用并没有任何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性文件的支持。
“更名费”的缴纳一般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购房者购买了小产权房或不是依法开发的楼盘,这样的房产可能会一直拿不到房产证,所以当购房者想要出售房产时才需要缴纳更名费;
第二种、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但尚未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这时购房者若要求进行更名的话,缴纳的更名费多是直接被开发商收入囊中;
第三种、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已经在房管部门进行了备案,但购房者因重大疾病或出国定居等原因,需要办理更名手续的,只需缴纳很少的材料费即可。
因此,不管是哪种情况,卖房者都有权拒绝缴纳巨额更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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