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房地产新政

发布时间:2017-06-01 07:54

今年国内的房地产市场也有巨大的变化,那究竟有什么变化?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年房产新政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2017年房产新政一:限购

政策内容

发改委主任徐绍史表示,当前一二线城市房价上涨速度较快,幅度较大,需通过加快推进保障房建设和棚改,增加住房供给,采取诸如限购等行政措施以及经济政策等,抑制不合理的投机性需求,限制房价过快上涨。

作为首都,北京的房价备受瞩目,作为有着最严限购政策的北京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楼市的神经。北京市常务副市长李士祥给了这样的答复:北京将严格执行限购尤其是通州的限购政策,与此同时,也将从人口疏解的战略出发,控制房地产开发投资。

各地限购政策,对首购房和二手房购房条件、付款比例、贷款等问题均做出了新政说明,虽然限购政策已经出台,但各地购房热仍只增不减。2016年限购政策出台,是否能让楼市有所降温呢?不管如何,认为:从杭州一线城市的炒作到深圳“鸽笼房”的88万高价,2016楼市限购政策的出台还难以从根本减温房地产这个庞大市场。

2017年房产新政二:增加土地供应

政策内容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将采取分类调控的原则,增加一线城市的土地供应面积。最近一线城市房价上升快,引起关注,为防止异常交易推高房价,全力支持一线城市地方政府调控措施。

由于此前房地产市场的不景气,包括北上深等一线城市去年均大幅减少了土地出让的宗数和面积,与此同时,由于下半年以来土地市场的火爆,北上深等一线城市屡屡拍出高价地。姜大明关于将增加一线城市土地供应的消息一经传出,即在地产界引发了热议。

由于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较大,并且能够拉动上下游的钢筋、水泥、建材等行业,因此对当前我国经济稳增长仍十分关键。如果能有效供应土地,不仅有利于平稳房价,而且可以拉动房地产开发投资,拉动宏观经济的发展。

2017年房产新政三:整治“首付贷”

政策内容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央行会同有关部门一起,结合即将开始的互联网金融的专项整治活动,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与p2p平台合作开展的金融业务,开始进行清理和整顿,打击为客户提供首付贷融资、加大购房杠杆、变相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行为。

围绕房市高杠杆投机炒作包装出来的诸如众筹等首付贷产品风险都非常大,千万不要染指。央行行长周小川对首付贷的坚决态度,接下来一场围剿首付贷的专项整治活动必将开始。

2017年房产新政四:房地产税立法

政策内容

调整后的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将房地产税法列入第一类立法项目,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将房地产税法列为预备项目。概括此前上海、重庆试点的房产税改革是:“细致扎实、运行平稳、成效明显。”地产界人士认为,房地产税制度的出台只是时间问题,这是一个趋势。但房地产税作为“降房价的利器”,在当前以“去库存”为主的楼市调控基调下,显得难合时宜。

此时的房地产税,不是指单一的房产税,而是涵盖了与房地产相关的综合性税,如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个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显然,房地产税的提出是财税体制改革的系统化要求,而非市场化救济的功利化手段。

2017年房产新政五:房贷利息抵税

政策内容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新体系下房贷利息、教育和抚养子女费用将可抵税。所谓“房贷利息抵税”,是指允许那些拥有自己房子的纳税人通过他们的主要住宅(或第二住宅)担保的贷款所付的利息来减少他们的税收入。关于这一政策能帮助购房者省多少钱的案例计算非常多,但总体而言还是越有钱的人获得的好处越大。

这个调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住房按揭贷款利息纳入个税抵扣,比如工资薪金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减去房贷的利息部分再计算个税,这样可以少交部分个税,减轻了个人负担。当然个税税项有很多项,比如工资、劳务报酬、分红、股息等可能产生个税,而房贷情况也比较复杂,比如房屋性质、还款方式、多套房贷等等。具体方案细则需要出台时才能明确。

2017年房产新政六:落实营改增

政策内容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回答营改增相关问题时表示:“今年5月1日施行的营改增拟准备方案是,17%的标准税率不提高,但新增不动产可以纳入抵扣。”消息传来,商业地产界奔走相告,“企业有望加入购房大军”也成为不少地产类微信公众号的主题。“营改增”跟财税体制改革密切相关,而并不是专门针对楼市中商业地产高库存而出台的政策。

3必须

1、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

2、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3、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9不得

1、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2、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3、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4、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不得发布房地产广告;

5、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6、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

7、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8、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9、预售、预租商品房广告,不得涉及装修装饰内容。

新房地产广告法颁布以来,民兵团积极响应房地产广告法进行自律自查。任何宣传标语一律由营销策划部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布。新广告法的实施,一方面对房地产行业是一种规范;另一方面也保护了消费者,民兵团规范房产广告以身作则,抵制虚假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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