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消防安全教学计划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如何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教学计划?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消防安全教学计划,欢迎阅读。
学校消防安全教学计划篇一
牢记党中央有关领导“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教导,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人民生命财产重于泰山的观念,贯彻学校“安全、质量、服务、特色”的工作方针,把“安全”摆在学校工作的首位。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给全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良好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计划。
一、调整充实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樊扬进
副组长:方荣华、王林、张俊
成员:高崇斌、王刚、王伟、程震美、程磊、各班班主任。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二、消防安全工作目标
1.人人重视消防、人人参与消防、人人学会消防、“一畅两会”落到实处。
2.消除火灾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确保教室、教师办公室、实验室、学生食堂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
3.火险隐患整改率达100%。
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面达100%。要利用校园网、黑板报、宣传专栏、安全教育课、报告会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
5、消防设施、器材完好率达100%。
三、消防安全工作重点
1.加强学生宿舍楼管理;加强食堂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据各块的特点,“11·9”消防安全日针对性地组织学生进行火险疏散演练。
2.加强各部功能教室、图书馆的消防安全管理,配套消防设备,完善规章制度。
3.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消防安全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四、消防安全工作措施
1.加强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等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使他们初步掌握消防基本常识和消防技能。落实“一畅两会”(各建筑物所有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人员会扑救初起火灾、会报警自救逃生)的具体要求。
2.定期召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布置消防工作,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把消防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到每位成员、每个部门,充分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本学期召开一至两次消防安全工作培训会。主要对教职员工,食堂工作人员,实验室和微机室管理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宣传,提高消防知识水平,懂得火灾的起因、火险的预防、一畅两会、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火场自救逃生方法等。
4.利用每周的教师例会,对教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期末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结。班主任利用班会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学校利用黑板报、广播等多种途径扩大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面(如张贴消防安全挂图、图书馆利用电子图书、学生宿舍设置消防教育宣传专栏等)。
5.每月不定期地派专人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器材及时更换处理。各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性的对本管辖区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及时派人解决处理。
6.食堂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食堂的消防管理,包括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员工安全规范操作检查,特别是用火、油炸食品时的严格监控检查。
7.电工维修人员要加强对校园内用电设施、设备、各种用电器、线路的安全检查,防止私自乱拉电线,防止用电设备、用电器损坏、电线短路引发火险。
8.加强对锅炉房、专用教室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种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
9.加强对实验室有毒化学药品、易燃易爆药品的安全管理,明确管理人员的责任,防止有毒化学药品、易燃易爆药品的丢失流失。
10.各班每学期要开展二次消防安全教育课和一次以消防安全教育为内容的主题班会。
学校消防安全教学计划篇二
为了促进学院的建设发展,保证我院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校园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我们必须坚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来规范和加强学院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和减少火灾危害,现根据学院情况,制定2011年消防工作计划。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各部门、各岗位要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的职责,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2009年第28号令)的内容,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规范消防安全工作,逐项落实工作措施,以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促进学院发展,以学院发展带动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努力做好今年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院级部门(系)的消防管理措施,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务必使广大师生员工在防火安全的认识上重视、重视、再重视,工作责任上落实、落实、再落实。以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学院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保卫科将对各部门(系)的消防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未能按要求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部门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二、加强消防宣传力度
院属各部门(系)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按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打牢消防安全工作的群众基础,使广大师生员工认识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学院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对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各级领导应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大力宣传福建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大意义,提高我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依法规范我院的消防管理工作。保卫科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和落实,各职能部门、各系要把消防工作作为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大事常抓不懈。学生工作的主管部门和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身保护意识教育,运用各种宣传途径,增强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今年计划在校园开展多形式消防宣传,使广大师生员工更好的得到消防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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