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创业专项补贴
发布时间:2017-04-05 16:43
为鼓励大众创业,政府出台了哪些政策补贴青年创业呢?下面小编告诉你。
青年创业专项补贴
受理部门:所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受理条件:
①本市户籍青年、毕业5年内的本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35周岁(含)以下大专以上毕业生
②完成创业能力测试后,参加本区创业培训、创业见习
③招用至少一名及以上本区户籍失业人员
④创业者本人和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满六个月的可申请
补贴标准:
①一次性10000元
②本区户籍高校应届毕业生创业满一年,再给予10000元
青年创业专项补贴:申请材料
①法人身份证
②企业营业执照
③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④企业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⑤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收据(最近一个月)
⑥房屋租赁合同
⑦创业培训及创业见习证书
⑧企业银行账号章(三排章)、公章
参加见习的青年在实训期间有1~3个月不等的补贴
青年创业专项补贴:创业见习补贴
1、补贴范围
凡有创业意愿,35周岁(含)以下具有本市户籍的青年,可申请参加创业见习。
2、补贴标准
见习期内每月按本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给予生活费补贴。
3、补贴条件
凡有创业意愿本市青年进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为创业见习基地的企业单位,接受带教老师指导的可报名参加见习,创业见习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6个月。
4、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见习期限。
注意事项
1、需在公司注册前参加测试、培训及创业见习,然后再注册公司
2、需法人本人参加见习
3、见习不缴金,拿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公司注册成功后,公司要有2人(法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满六个月,其中一人需本区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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