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政治《生活的准则》教学设计

发布时间:2017-02-24 12:11

教学设计是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和教学对象的特点,将教学诸要素有序安排,确定合适的教学方案的设想和计划。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一政治《生活的准则》教学设计,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一政治《生活的准则》教学设计

一、授课类型

新授课

二、课时

第一课第二框。一课时(45分钟)

三、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1、识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2、理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运用实例说明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积极参与政治生活。

能力目标:从具体材料入手,逐步提高辩证分析能力、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从现象到本质的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通过学习体会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激发爱国热情,坚定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立场。

四、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教师活动:指导学生回顾上一节学习内容,提出问题: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公民有哪些政治权利和义务?如何行使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进行新课

板书:一、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1、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教师活动:指导学生仔细阅读第8-9页,同时提出问题:什么是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哪些内容?

(1)、含义

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就是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它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等。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选举权就是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被选举权就是公民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民主权利,是公民参与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3)政治自由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政治自由是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

教师活动:指导学生阅读课本第9页的两个观点,并思考如何理解政治自由才是正确的?

学生活动:阅读课本,讨论问题。

教师点评:自由是相对的,以法律为基础的。行使政治自由不能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因此,观点一错误,观点二正确。

(4)监督权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控告权等。

2、公民的政治义务

教师活动:请同学们看教材第9-10页,看看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应该履行哪些政治性义务?

学生活动:阅读课本,找出问题。

教师活动:总结讲评。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是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公民实现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应该自觉把个人命运和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紧密联系在一起。

(2)、遵守宪法和法律。

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也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这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是公民爱国主义的具体表现,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教师活动:大家可以看课本P10页,思考公民履行政治义务应该做什么?

板书:二、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教学过渡:知道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现实生活中应该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呢?下面我们就学习有关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含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就是公民平等的享有权利、履行义务、适用法律。

表现:任何公民都平等的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平等的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平等的受到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教师点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从执法上的平等,不是指立法。不是绝对的平均。

(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我国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二者是统一的,不可分离的。权利和义务相对应而存在,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对公民的要求:一方面,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既要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另一方面,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只有履行义务,才能获得相应权利。

(3)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原则

三者利益关系:在我国,公民的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是个人利益的基础和保障,公民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必须把三种利益结合起来。

如何结合:积极履行公民义务,维护国家利益。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这是公民爱国的表现。

(三)课堂总结

本节内容讲述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有关常识,通过学习,要自觉树立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遵循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

实例探究

(四)课余作业

联系现实生活中的实例,谈谈应该如何正确地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

答案:C

[例3]在我国,公民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这表明 ( )

A.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而存在的 B.权利和义务都是不能放弃的

C.公民在法律上具有同样的权利义务 D.要先履行义务再享有权利

答案:A

[例4] 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集体的、社会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表明:(1)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 (2)自由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3)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 (4)既要享有权利,又要履行义务( )

(1)(2) B.(1)(2)(3) C.(1)(2)(4) D.(1)(2)(3)(4)

答案 C

(五)课堂板书

五、教学体会

本节学习的有关知识,与生活联系比较密切,。教学中注意双相互动,让学生在积极思考中,自主探索、领会有关生活现象中的政治道理,学会独立分析,切忌机械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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