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交通安全日宣传方案

发布时间:2016-12-24 10:00

交通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平安是人生最大的幸福。2012年11月,为深入推进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大力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公安部决定每年12月2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122交通安全日宣传方案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122交通安全日宣传方案

122交通安全日宣传方案一:

为深入推进全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交通参与者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按照《黑龙江省2015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方案》的要求,黑河市交警支队积极开展了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20XX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一、筑牢阵地,营造氛围,积极开展预热宣传。一是筑牢窗口单位阵地。在支队及各大队违法处罚室、事故处理中心、车驾管服务大厅考试中心等窗口单位,多形式宣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提醒市民遵章守法,树立安全出行理念。筑牢重点区域阵地。根据辖区车流量特点,在客运站、中央商业步行街、江畔广场、中小学校区及主要街道通过展出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平安出行理念,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三是筑牢一线执勤点阵地。充分发挥一线交警路面执勤点作用,开创流动宣传阵地,做好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交通秩序整治措施及追逐竞驶、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的危害性,提示驾驶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二、多管齐下,集中宣传,积极创新宣传方式。一是采取定点宣传。支队精心策划,通过悬挂“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横幅,发放宣传单提醒广大出行群众开车不饮酒、不超速、不强超强会,宣传“三超一疲劳”、 闯红灯、违法停车上下客、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二要采取流动宣传。利用流动宣传车播放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向公众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升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覆盖面,将宣传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方方面面,确保“122”主题宣传活动取得实效。三要采取集中宣传。中央商业步行街大屏幕及全市LED大屏幕循环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宣传视频、音频及标语口号,活动现场悬挂和展示的条幅、展板吸引市民驻足观看,特别是印制的3D宣传挂图得到了市民的强烈好评。四是采取媒体宣传。黑河市电视台、爱广之声、黑河日报社等媒体对2015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进行了全程跟踪采访和报道,“交通平安之声”制作了2期专题节目。交警官方微博、微信及时推出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讨论。

三、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积极增强宣传针对性。一是联合市文明办。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的作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等公益活动,组织驾校学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事故受害者家属、青年学生、离退休人员等不同人群,共同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二是联合教育部门。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切实送交通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推动“小手拉大手”,让学生知危险、会避险,积极营造“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提升整个社会的文明交通水平。三是联合职能部门。联合交通、运管、农机、电视台等部门,深入开展宣传,提醒驾驶员出行前务必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提醒群众不坐超员车、不坐带病车,自觉遵守各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引导市民养成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邀请媒体记者一同参战,跟踪报道,曝光危险驾驶违法行为,以典型案例宣传危险驾驶行为的现实危害。

122交通安全日宣传方案二: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安排部署。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当地“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沟通,围绕“拒绝危险驾驶 安全文明出行”活动主题,按照宣传预热期(11月上旬到中旬)、集中宣传期(11月下旬至12月2日)、后续宣传期(12月2日至4日)三个步骤,层层推进主题宣传活动。支队近日将组织《晋中电视台•交警在线》、《晋中晚报•交通安全周刊》、晋中交通文艺广播等市级主流媒体,召开媒体策划会,研究部署全省“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工作。各大队要在11月中旬前邀请当地新闻媒体负责人、记者等共同研商本地122媒体宣传方案。

二、精心策划组织,加大媒体宣传力度。

一是支队已协调晋中电视台《交警在线》等媒体,自11月下旬起开辟专栏专版,推出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专题节目,各大队要结合《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的施行,积极报送危险驾驶严重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等素材。二是支队将依托晋中交通文艺广播从12月2日上午9时至12时,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 直播活动,将邀请公安交管等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走进直播间,现场接听群众热线电话,回答群众疑问,与观众开展互动交流。各县(市)交警大队要依托当地交通广播,积极邀请相关部门参与,组织开展好本地直播活动,并与省、市交广开展互动,努力形成全省、全市联动的宣传态势。三是支队将协调《晋中晚报》等媒体,在12月2日当天刊发专栏专版,集中报道全市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情况,各大队要将本地122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支队。同时,各地要积极协调当地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在12月2日集中推出专题节目和专题报道。在自办、合办电视和报纸栏目中,结合本地违规企业、危险驾驶典型案例曝光,至少推出1期专题节目,从正反两方面提示、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四是各地要协调当地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从11月20日起,加大122音、视频公益广告和电视游走字幕的投放力度,营造浓厚氛围。由总队主要领导录制的122片花,近期将下发各地,各地要协调当地电视台、交通广播广泛播放。同时,各地要邀请当地公安交管主要领导录制122音、视频片花并在当地媒体滚动播放。五是依托当地媒体及时曝光危险驾驶严重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重点收集因开车打手机、“低头族”、占用应急车道、疲劳驾驶引发的,或涉及不系安全带、儿童不坐安全座椅的交通事故案例及查处校车或客车超员现场执法的素材,及时向中央、省、市级媒体报送。

三、密集发布信息,发挥新媒体宣传作用。

一是全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当地122主题活动部署情况,收集近期发生的危险驾驶严重交通违法和典型事故案例,组织专人创作一批原创性强的微博、微信和微视频,从11月下旬起进行密集发布。二是积极组织、参与“全国交通安全日——危险驾驶随手拍”、“全国交通安全日—— 交法微课堂”,加入“中国好司机”公约等主题活动,积极与网友互动交流,切实提高群众对122主题活动的参与度。总队“山西交警”、“山西公安交警网”微博、微信平台将在122前后集中推出一批专题版块和主题活动,各地要积极开展互动,强化宣传效果。。三是总队正在积极与省通信管理局协调,向全省3000余万手机用户发送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提示手机短信,各地要用好交通安全手机短信平台,向重点驾驶人及时推送抵制危险驾驶行为等相关短信,开展“点对点”宣传,发送条数不少于3条。

四、围绕重点群体,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

在12月2日当天,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交通安全“五进”宣传,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一步提升重点群体的法治交通意识、文明交通意识。一是要深入辖区幼儿园、中小学校,为中小学生上好一堂交通安全宣传课。通过组织主题班会、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观看交通安全教育片、互动游戏等形式开展122主题宣传活动。二是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邀请中小学、重点驾驶人走进警营参观交警指挥中心,开展座谈交流,展示交警执勤执法装备,传播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三是组成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队,为农民群众表演贴近生活的交通安全文艺节目,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宣讲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四是要主动会同当地司法行政、交通运输等部门,以《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为重点,汇编当地危险驾驶典型事故案例,走进公路客运企业、校车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开展一次全覆盖宣讲活动。五是已建好交通安全主题宣教基地的大队,要分期分批组织重点群体开展体验式宣传教育。

五、强化社会面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部交管局近期已制作一批122主题活动宣传资料下发各地,各大队也要结合当地实际,印制一批高品质宣传品,利用各类宣传阵地集中开展宣传。一是要在业务窗口、车驾管业务大厅等交警办公服务场所张挂宣传标语,摆放主题活动宣传资料、展板,滚动播放公益广告和警示教育片。在客货运场站、收费站、交通安全执法站张贴主题海报,至少张挂1条宣传标语。二是支队将与相关机构协调,从11月20日至12月5日,在市城区主要路段户外大型LED显示屏、公交车移动电视和LED交通诱导屏,高密度播放122主题活动视频公益广告、滚动宣传提示字幕,各大队要用好总队下发的宣传片模版,通过城市大型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等载体高密集播放,努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三是在农村出入口、村委会、农村交通安全服务站(劝导站)、“一村一墙一栏”集中展示主题海报和宣传标语,并依托农村交通安全大喇叭开展宣传。

六、开展随警宣传,树立队伍良好形象。

各级公安交管宣教部门要在122前后安排足够力量,及时了解掌握当地交管工作举措,积极开展随警宣传,发现、总结本地、本单位的工作亮点,挖掘、记录交警队伍的感人素材,捕捉、拍摄民警恪尽职守、服务群众的鲜活场景,广泛展示“好交警”故事,大力传播文明交通正能量,树立全省公安交警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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