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校毕业生就业贷款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17-06-16 15:29

在严峻的就业形势面前,如何解决大学生就业创业难的问题?江西省出台了相关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江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贷款政策。

江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贷款政策:政策内容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由财政全额贴息,贷款期限为2年。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二次扶持,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江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贷款政策:政策依据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进一步推动创业促进就业的通知》(赣人社发[2012]48号)、《关于转发〈财政部、人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小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赣财金[2014]3号);《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余府发[2015]25号)。

江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贷款政策:贷款条件

1、创业项目(含开办网店)在本市行政区域,有稳定的经营场所;2、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3、从事个体经营或种养殖业;4、能够落实反担保措施。

对已经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实现成功创业,且按时归还小额担保贷款的,可视其经营扩大和带动就业人数(5人以上)增加情况,提供二次扶持。

对原已扶持的个人,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创业项目持续经营、扩大或改变的,可视其经营规模、带动就业人数、归还贷款、信用记录、贷款使用效益等情况进行再扶持。

江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贷款政策:贷款额度

符合个人创业条件的最高限额不超过10万元;符合二次扶持条件的,根据个人信用状况和实际创业成果评估确定,最高限额不超过30万元;符合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条件的,根据合伙(组织)人数、经营项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最高限额不超过50万元。

江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贷款政策:贷款期限

对上述创业贷款期限为2年。如需提出二次扶持或再扶持,必须是在享受完前一轮扶持政策之后,再按照规定提出申请。

江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贷款政策:反担保方式

1、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信用担保;

2、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职工提供信用担保;

3、资产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企业房屋建筑物、个人住宅等);

4、有价证券质押(股票、存单、债券、其他有价证券等)。

江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贷款政策:申请、放贷程序

1、个人申请。由高校毕业生个人向创业地所在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并提出以下资料:

(1)《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及《贷前调查表》;

(2)申请人本人及配偶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

(3)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4)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婚姻证明;

(5)《反担保保证人工资收入证明及承诺》(抵押、质押贷款的提供相关证明);

(6)反担保保证人二代身份证、三个月工资收入明细原件及复印件。

2、小贷中心调查。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对其项目以及反担保保证人真实性进行贷前调查。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项目提交审贷会审核,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由小贷中心告知申请人及反担保保证人不予申报的原因。

3、经办银行放贷。小贷中心将已通过审贷会审核的贷款项目相关资料送至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由经办银行审查相关人员的征信情况。对通过审核的贷款申请人由经办银行组织贷款发放工作。对未通过经办银行审查的贷款申请人,小贷中心将相关情况反馈给贷款申请人及反担保保证人。

抵押、质押贷款的,由经办银行负责与贷款申请人联系办理固定资产抵、质押手续,手续完成后,经办银行汇票将相关资料转至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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