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私人山地合同

发布时间:2017-02-09 15:43

承包合同是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价格,由双方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二是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那么对于承包私人山地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承包私人山地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承包私人山地合同范文一

甲方: 镇 村9队、10队(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林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 屯第9、第10生产队的挖甲岭、长水湾、马钉木山、雷勾岭及屋地碑等五个山地(四至界限:东起上垌屯分界线;南起牛屎湾至十丈大垌;西至十丈大垌河沟;北至北角路。)合计约480亩山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

二、承包期限为 25 年,自 2010年 1 月1 日起至 2034年 12 月31 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75元,每年共计36000元(面积480亩),25年共计 900000元(大写:玖拾万圆整)。

四、包费支付方式:

第一次为合同签订日,包费共计180000元,于2010年1月10日前,在确认土地无争议及纠纷时付清(在协议签订时支付定金20000.00元)。

第二次包费共计180000元于2014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三次包费共计18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四次包费共计180000元于2024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五次包费共计180000元于2029年12月31日前付清。

五、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如有土地纠纷,有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解决。但乙方所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使用时,甲方不予负责。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林用途。

七、在土地期限内,乙方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和对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并且享受国家林果政策补助。同时一切生产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在承包期内,乙方有对土地的流转权,但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流转活动。

九、土地承包后,乙方要注意安全生产,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承包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地上的一切地面附着物、设备(水池、电路等)、生产用房等,无偿归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毁坏、拆除。

十一、违约责任:

1、 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有违约方支付对方总承包金额(25年承包费)2倍的违约金。

2、 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损失的。除上述规定外,还应承担造成的损失和支付造成实际损失的当地同期银行利息3倍的处罚。

十二、协议生效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和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手印后生效,并各持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特此协议

甲方9队队长: 组长:

村民代表:

甲方10队队长: 组长:

村民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

见证人:下湾镇旺江村委会

2010年 日 月

承包私人山地合同范文二

甲方:淅川县盛湾镇 村 村民小组

代表人: 该组组长

乙方:盛湾镇瓦房村软籽石榴基地

法定代表人:

为了更好地发展软籽石榴产业,促进镇域、村域经济发展,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自愿签订山地承包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二、 承包范围

甲方自愿将自己的山地:本村的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共计面积 亩(以实际丈量为准)交给乙方承包,用于种植软籽石榴及相关林木。

三、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50年,自2012年 月 日起至2062年 月 日 止。

四、 承包价格和付款方式

每亩山地年承包金现价 元。一次付三年 元,以后每第三年的 月 日付清下时间段内的承包费,若在规定时间内不付款,合同将无条件终止。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做好村民工作,解除与村民所签订的原土地承包合同。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立即将土地交与乙方使用。

2、甲方保证本合同已经本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通过,若因此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保证享有本合同所约定的地块所有权及使用权,保证该地块在合同签订前无任何纠纷。

4、因该合同履行地属于南水北调水源地,期间国家对该地块发放的土地补偿款项(粮食补贴),由甲方享有;因种植软籽石榴或农业综合开发,地面种植物,配套设施等上级给予的政策性资金或项目补偿,由承包方享受,退耕还林资金归甲方所有,

5、乙方需办理林权证时,需要甲方提供相关手续或配合的,甲方应全力配合,无偿提供。

6、乙方在用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劳力,但不得损害乙方的用工自主权。

7、甲方保证村民不擅自进入承包地,不得在承包地放牧牛、羊等牲畜,盗砍林木枝芽等,否则应按实际损失加倍赔偿。

8、甲乙双方不得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变动和单位合并、分离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9、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有权转让该承包合同,但不影响本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2、合同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有重大调整;

3、因甲乙双方由单方面不履行合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除赔偿对方实际损失外,加处本合同总金额的30%的违约金。

七、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留存一份,报镇政府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淅川县盛湾镇 村 组

代表人:

乙方:淅川县盛湾镇瓦房村软籽石榴基地

法定代表人:

备案单位:淅川县盛湾镇政府(盖章)

2012年 月 日 本合同附件如下: 1、标的地形图。

2、村民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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