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自住房如何申请?经济自住房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2017-05-07 09:33

用首都北京市来举例子,北京自住房经过自2013年以来已经陆续推出了近60地块,但是每年的自住房地块呈现逐年减少的态势。随着自住房的建设地块的减少,北京自住房的供应也即将减少。入市量的减少,也让自住房再次迎来新一轮的疯抢。那么,经济自住房如何申请?经济自住房申请条件又是什么呢?

经济自住房如何申请?经济自住房申请条件

(一)经济自住房如何申请?

1.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自住房申请审批表》。

2.按照相关规定如实填写《经济自住房申请审批表》,并且准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去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3.上报之后需要经过复审,由上级房管局按照规定对上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公示期限为15天。

4.居民购买经济自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在办理全市登记时,登记部门应与网络销售明细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办理权属登记。

(二)经济自住房申请条件?

1.申请购买经济自住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a.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b.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c.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d.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e.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其实不仅在北京市,在我国多地也有相似的情况,自住房的入市量在不断的减少,由此掀起了经济自住房的抢购热潮。在这样的一个时候,购房者们更需要对经济自住房如何申请?经济自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这样的问题进行了解和研究,以便在申请经济自住房时更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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