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住房公积金推5项服务 公积金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17-04-17 15:17

2015年到2016年,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发生了不少变化,推出了一系列的利民便民政策和措施。而就在2016年1月17日,退休职工王先生只花了不到1分钟,就办理好了退休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这是什么原因呢?本期就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的5项便民措施进行了说明,并汇总了大连市近期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我们来看看有哪些?

大连住房公积金推5项服务 公积金政策汇总

5项便民措施:

便民措施一:法定退休职工可自助办理销户

办理销户人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满60岁、女满55岁),以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日为准,生日当天也可办理。

2、个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偿还的

3、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为正常状态

4、职工个人没有未达的账项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内新增加的自助设备或网站自行办理销户,账户余额将自动转入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办理地点:

目前,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开发区及金州区办事处营业厅内安装了自助设备,其他地区办事处将根据需要适时安装。

便民措施二:通过大厅自助设备还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部分(全部)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前还款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比较麻烦的事情,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料,办理的流程也比较复杂,而今后,提前还款将方便多了。

便民措施三:将住房公积金提取周期由需满365天调整为12个月

如职工2015年6月30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按照原有规定,职工需于2016年6月30日后方可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而按照新规定,职工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均可办理提取。

便民措施四:提取公积金只需递交一次审核材料,不必来回跑两次

公积金中心推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延时审核的服务,以前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因需要留件审核,职工需要跑2次才能办理好,而今后职工只需递交一次审核材料,如审核通过,提取款项将自动转入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便民措施五: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可提前预约

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预约提取服务,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签订预约转账提取协议书,对贷款后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预约转账服务,资金将于实际放款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划转至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大连市近期公积金政策的变化

1、自2015年5月11日起,大连市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以下(含5年)的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下调至3.25%,5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下调至3.75%。

2、2015年6月8日,大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办理首套房贷款,购买90平以内商品房首付两成,购买5年以内二手房首付比例高三成。二套房首付比例仍为六成,暂不实行三成新政。高贷款额度为市本级单人45万元,双人70万元;金州新区、保税区、旅顺口区单人33万元,双人58万元。高可贷30年。

3、2015年12月份,大连享低保的公积金贷款职工可获利息补贴,在全市范围内开始受理2015年7-12月期间个贷贴息申报。(受理日期已于2016年1月12日截止)

4、2016年1月份,大连市公积金中心对于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的职工,且本人月均收入水平低于大连市政府公布的低工资标准,可以提取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政策的变化一直是我们大家都非常关心的问题,这是因为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还款利率相对较低,能省去不少利息;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在办理与公积金相关的各项业务时,需要的材料多,流程复杂。以上的便利措施和利好政策,将让市民宽心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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