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房价催生“合伙拼房” 四大风险如何规避
房价的上涨之势之猛烈,让许多购房者对于 房地产的高回报率颇为看好。然而,房价门槛还是将许多人挡在了门外,于是出现了合伙购房的“拼房一族”。
虽然合伙购房能够缓解购房压力,但是这种购房方式还是要承受一定的风险。段先生在去年中旬和好朋友合伙购买了一套住宅。近日,由于好朋友急需用钱,决定提前把这套房出售。双方因是否卖房一事没有达成协议,导致朋友之间产生矛盾。
看来,当“拼房一族”虽然能及时圆了自己的 梦,但从中也隐藏着不少风险。那么,合伙买房到底需要哪些手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才能合理规避风险?
合作购房存在四大风险:
第一, 使用风险。“合伙买房”的房屋属于所有 人的共有财产,在使用和出售过程中,决策权就很难属于一个人,购买的房屋如何出租?出租给谁?如果合伙贷款人是住在一起的,房屋的使用面积应该如何分配?好的位置和差的位置怎样协调等问题如何解决成为难题;
第二,合作风险。如果合伙贷款购房的一方准备将房屋出售或出租,另一方却不同意,这时候谁具有决定权?此外,房屋出售或出租后,其租金或出售收益该如何分配等都需要进行详细的约定;
第三, 市场风险。一旦楼市遇冷、房价降了,合作双方又要如何处理?合作购房亏损如何分担?
第四,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假如周小姐她们“合伙购房”计划成功,但以后她们中的任何一人将来购房时均享受不到首套房的优惠,因为她们都是产权人。
如果已经决定要当‘拼房一族’,那么在双方合作之时,有一些程序是必需要写清楚的。比如,没有亲属关系的人合伙买房,好在房产证上约定各自产权所有之外,再签订一份合伙买房的协议,对房产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分配等作出详细的规定,避免日后出现纠纷。第二,协议中约定各自产权所有、 所承担的风险以及收益比等细节问题,各方签字认可,如有必要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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