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错了也就过了
有时候就是这样!###青春,错了也就过了!
我着实是矫情的,喜欢沉迷也是一种罪过。昨天有人说,你不说话的时候常常让我觉得你是个哑巴。其实有很多话是想说的,打着字的时候或许伶牙俐齿噼里啪啦,可现实里我就是个孬货。肚子里咽下的除了肉,就是到嘴边的话了。
可比莉不一样,比莉是我所有朋友里说话语速最快的,与她在一起的时候我时常是母音的嘴形还没比画出来,最后的句号就已经被胃酸消化了。
比莉的话其实没有重点,因为她想到什么就会无法控制地吐出来。
“今天在路上看到一只猫,我觉得是加菲和暹罗串的,不然它的脸怎么那么圆,身子又那么瘦长呢?”
“我昨天坐地铁看到有个人居然自己带了折叠椅子,你说这个人怎么能懒成这样呢,我认真地数了数他就坐了三站的路啊。”
“你知道吗,今天中午公司outing居然是吃楼下那家茶餐厅,他们难道没见过那个茶餐厅的女老板常常穿着皮草吗?而且menu上居然有鸡煲翅,天哪,选这么一个餐厅他们是怎么想的?”
“Lucy你的腰粗得有点离谱了,你再这么吃下去你仅有的女性特征就再也看不到了。”
有些受不了她的朋友会说:“比莉,不是所有人都想听你这么说话。”比莉才不在乎,比莉喜欢标榜自己是一个真真实实的人,但有时也会伤感地和我说:“老高,还是你最好,就你愿意听我讲,现在连贝尔都烦我了。”
贝尔是比莉的男朋友,是个老美。贝尔常常打趣说,因为和比莉分隔两地时无止境地听她打电话唠叨,有时甚至有点恨自己的名字了。
那时候比莉为了配合贝尔的时差,常常很晚才睡,而那时候我在赶毕业论文,睡得也晚,我俩偶尔就会在夜里互相矫情矫情。
比莉常说,有段时间一到晚上她就感觉整个宇宙就只有贝尔和我两个活人。
比莉出生在一个小镇,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小商贩。要知道,比莉是从一所大学升学率只有百分之五的高中考到城里来的。我们都说,这种艰难的环境下,比莉是为了去更大的空间满足超乎常人的阐述欲,才努力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的。
比莉刚认识贝尔的时候在新天地的咖啡店里打工。
“那时候我就是个村妞儿,突然来了个老外,和我说了半天,连比带划的我也没明白他到底要什么。怎么说呢,我当时觉得这个老外还挺帅,一害羞就更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了。后来来了个懂英文的服务生,我才知道他在问我招行的卡买咖啡有没有买一送一,我心想,嘿,忒懂得省钱了这老外,而且这么复杂的话他怎么能觉得我可以懂呢。后来帅老外买了一杯三十五块钱的摩卡送了一杯三十五块钱的热巧克力,他把热巧克力递给我,特蹩脚地说,能给我你的电话吗。”
对了,比莉那时候还不叫比莉,叫王春花。
贝尔那时是交通大学的交换留学生,高富帅加学霸,爸爸是律师妈妈是牙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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