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东海战略的形势论文
在浩瀚的东海,我国与东亚的“恶邻”日本就东海划界以及钓鱼列岛的主权归属问题有着持久的争论,并且因此常常出现不可预估的摩擦。为此,我国制定了相关战略,以维护国家利益。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浅谈我国东海战略的形势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浅谈我国东海战略的形势论文篇一
《“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战略构想与东海划界问题的解决》
摘要:自1968年东海大陆架发现蕴藏丰富的油气资源起,中日有关钓鱼岛的主权归属争论就一直存在,为实现国家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争取和平安定的经济建设环境,小平同志开拓性地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战略构想,该构想并非对主权的放弃,而是在保持对存有争议地区的主权的一贯主张的前提下,先行实现对争议地区的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这一战略构想在解决钓鱼岛的主权归属和东海划界问题中有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主权 钓鱼岛 大陆架 划界 利益
我国有着辽阔的地域,因而也有着漫长的边界线,因历史等一系列的原因,我国在多处边界划定问题上与临国有着不同程度的争端,在浩瀚的东海,我国与东亚的“恶邻”日本就东海划界以及钓鱼列岛的主权归属问题有着持久的争论,并且因此常常出现不可预估的摩擦,为了营造和平国际环境,并与各睦邻友好国家建立良好关系,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邓小平同志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战略构想,对有效解决存有主权争议的领土划界问题提出了战略性的原则。本文浅析了钓鱼列岛主权归属和中日东海划界争议的由来,并就“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战略构想在解决钓鱼列岛主权归属和东海划界争议中的理论意义和实践经验进行简单地回顾和探析。
一、钓鱼列岛的自然地理状况与中日东海划界纷争之起由
钓鱼列岛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和北小岛5个岛屿和大南小岛、大北小岛、飞濑岛3个岩礁组成,其中以钓鱼岛最大。钓鱼列岛处于中国东海大陆架的东部边缘,与台湾东北部基隆相隔102海里,西南距中国福州和东北距日本冲绳县(琉球列岛)那霸地区各约200海里,钓鱼列岛与冲绳县(琉球列岛)之间隔着一条深深的海沟。列岛本身自然条件恶劣,无人居住,但此海域有着丰富的石油、天然气、渔业,矿产资源,是中国台湾渔民的传统渔场,1968年10月,“联合国亚洲经济开发委员会”组织了以埃默里为首的包括来自中国台湾、美、日和韩国在内的十二位地质学家对东海与黄海进行了为期六周的地球物理勘测,调查研究发现中国大陆、台湾与日本之间的大陆礁层,极可能是世界上蕴藏石油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就此,钓鱼列岛附近海域发现了丰富的石油资源。
钓鱼列岛在已发现的历史文献的记载中是属于中国台湾的附属领土,从明代中国册封臣出使琉球王国的文献中也有着详细的记载,当时琉球王国和中国都公认钓鱼列岛和琉球列岛之间的黑水沟即为两国的分界线。1895年4月,中日两国签定《马关条约》,中国将台湾全岛及其所属诸岛屿割让给日本,条约中没有出现钓鱼列岛,只标明了澎湖列岛,也及并未注明钓鱼列岛是台湾“所属岛屿”,因而将事实是台湾附属岛屿的钓鱼列岛让给了日本,日本之后将钓鱼列岛划入冲绳县管辖,日本就此达成了对钓鱼列岛侵占的目的。
自1968年在东海大陆架发现蕴涵有丰富的石油资源起,中日双方就开始了对钓鱼岛主权归属以及东海划界问题的争论,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各方各有自己的主张和依据,从历史、国际海洋法公约等不同角度进行论证。依据1982年的国际海洋公约规定各临海国家具有从沿岸基线算起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但因各国大陆架的延伸长短不一,公约中同时也规定专属经济区最多不超过350海里,“中日两国隔东海相望,两国间的大陆架的最大宽度为325海里,最小宽度仅为167海里”[1]。中日双方如果都主张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则必然出现各自主张重迭的情况。
日本方面坚持按照中间线原则进行边界的划定,其所谓的中间线是将钓鱼岛做为其领土的基础上,从日本北部岛群沿岸,连接到日本南部岛群的沿岸,再连接到钓鱼岛的一条联线做为基线与中国大陆间的海域的中间线,是在钓鱼列岛享有专属经济区的逻辑下与我国进行中间线的划定,这样的划界方案,日本不但享有钓鱼列岛的主权,同时我国的领海专属经济区还要往回缩上百海里,这是不可能接受的无理要求,双方均坚持各自的主张,因而东海划界一直未能最终解决。
二、钓鱼列岛在中日东海划界中的意义
钓鱼列岛处于中国东海大陆架上,其离中国大陆福州与离日本冲绳的距离相当,处于中间的位置,钓鱼列岛因是无人小岛,自然环境恶劣,如果享有划界中的专属经济区全效力,则钓鱼岛的主权划归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主张都将产生巨大影响。依据国际上解决此类争论的经验,就岛屿在划界中的作用,依据岛屿的面积、人口、自然资源等条件对岛屿在划界中是具有专属经济区的全效力、半效力或无效力有过不同的判决,依据钓鱼岛的自然状况,属无人岛礁,学者时期的马英九在其哈佛博士毕业论文中主张钓鱼列岛在东海划界中的专属经济区效力应为零,也及做无效力论处,那么钓鱼岛在东海划界中将不具有作为专属经济区划界基线的作用,从另一个层面讲,中日双方就钓鱼列岛主权归属的争论,可以视为是对东海大陆架所蕴涵的油气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的权利的划分问题,双方均想实现国家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可以说是争论的核心所在,既然国家经济利益是钓鱼列岛主权和东海划界争论的核心,那么中日之间是否可以单就油气等资源的分配和开发问题进行磋商,而对于钓鱼列岛的主权之争暂时搁置。
三、“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战略构想的提出以及该构想在中日东海划界中的实践
小平同志有关“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战略构想的提出,是中国政府对变幻莫测的国际形势以及中国国内的发展形势的正确把握下,在国际交往的实践中逐渐形成并走向成熟的,1972年,日本首相田中角荣访华,双方发表《中日联合声明》,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1978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邓小平同志访问日本,在答记者问的时候就提到双方建交时都同意将存有争议的钓鱼列岛主权问题暂时搁置,他认为两国政府对这一问题的处理方法是明智的。1984年,小平同志在会见美国乔治城大学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代表团的谈话中提到“有些国际上的领土争端,可以先不谈主权,先进行共同开发。这样的问题,要从尊重现实出发,找条新的路子来解决”[2]。搁置争议并非表示不要主权或放弃主权,而是在争取主权的斗争中实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小平同志正确地判断了国内和国际的形势,在我国当时将经济建设作为全部工作的中心这样一个全党全国的共识下,在刚刚起步的改革开放需要一个安定团结的国内外局面的情况下,中国政府清楚地知道短时间内无法解决所有的主权争论问题,但可将此类问题对国家利益的影响减至最小,经过深思熟虑,小平同志做出了此一高瞻远瞩的战略构想,
这一构想对东海划界问题和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的解决有着深远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搁置争议并不是意味着钓鱼列岛主权问题不解决,而是首先争取实现国家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再来就钓鱼列岛的主权归属进行解决,既不影响国内的经济建设和国际外交的开展,也未放弃对钓鱼列岛主权的一贯主张。若东海划界问题因钓鱼岛的主权归属而一直不能解决,那么必然会影响到我国对东海大陆架上储量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的开采和利用,据业内专家介绍,东海地区仅石油,就够中国用80年。中国目前正在开采的平湖、春晓油气田均在日方所主张的中间线的中国一侧,且均处于中国东海大陆架上,因春晓油气田处于距离日方所主张的中间线5KM的位置,日方认为中国春晓油气田的开采将对日方一侧的油气产生吸聚效应,进而把中间线靠日方一侧的油气资源抽走,因而极力阻挠中方春晓油气田的开采,经历多次冲突和谈判后,2008年6月18日,中日双方同时公布《中日关于东海共同开发的谅解》即(东海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在东海双方已划定的区块内选定一地进行共同开发,由双方对具体事务进行协商,另外,日本企业还将依据中国法律参与合作开发春晓油气田,准许日本在包括春晓油气田在内的多个项目上投资并按比例获得收益。该协议可视为实现划界前的过渡协议,也是中日在东海划界问题中的开拓性实践,虽然在具体的协议的商谈中仍然有不和谐的声音,但至少构建了谈判的平台,并向着最终解决东海划界问题迈进。
参考文献:
[1]王秀英《中日东海大陆架划界中的若干关键问题》,东北亚论坛,2007年第6期
[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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