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交通安全宣传制度

发布时间:2016-12-23 23:16

交通安全教育要实现从“教育社会化”到“社会教育化”的飞跃。交通安全教育社区化的广泛性、长期性、主动性、系统性、带动性、可行性等理论优势以及已有的实践成果都说明政府实施交通安全教育应推行社区化模式。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交通安全宣传制度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社区交通安全宣传制度

社区交通安全宣传制度一:

一、交通安全工作组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做到时时讲,处处讲,使交通安全知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及时与公安交-警沟通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定期分析研究本社区交通安全形势,适时开展交通安全活动。配合公安交-警开展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两次;沟通交通管理信息每月一次。组织全社区开展学习活动不少于三次。

三、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小手拉大手”靠右行等的宣传教育作用,加强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中小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活动,每年不少于二次。

四、开展相约警务室活动。

五、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橱窗、黑板报和活动墙板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与教育。

六、配合交通安全管理中心工作,经常悬挂和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横幅标语。

七、充分利用录像、电视等宣传教育工具,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录像不少于二次,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电视不少于二次。

社区交通安全宣传制度二:

第一条 小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遵循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二条 凡在小区道路上参与或涉及交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管理规定,服从物管处管理人员指挥,履行出入校验证、交费等手续。

第三条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小区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移交执法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条 本规定由小区物管处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 虎溪花园物管处对机动车辆进出实行24 小时管理和凭门禁卡出入制度。与小区正常生活需要和建设无关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社区。

第六条 在小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小区道路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小区内交通标志、标线的提示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遵规泊车。

第七条 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须限速行驶,出入门限速为5 公里,小区道路限速为30 公里。驾驶车辆通过十字交叉路口、弯道、减速带,应谨慎驾驶、减速慢行,主动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

第八条 无牌、无证车辆和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改装车辆、大功率燃油、燃气助力车,禁止在小区道路上行驶。禁止在小区道路上学驾机动车、无证驾车、酒后驾车、飚车、试刹车。

第九条 大型客车、货车原则上禁止进入小区,如因公务、接待或为业主拉送货物的,相关单位及业主应事先与物管处联系,指定客、货上下地点与社区内停留时限。大型货运车辆装运货物时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大型货运车辆倒车时,车尾须有人指挥,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条 小区道路禁止车辆逆向、超速行驶或在非机动车道和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道路上行驶。

第十一条 驾驶人员违反本办法引发交通事故的,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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