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声明
商标使用许可(Trademark Licensing)商标权是企业对注册商标享有的财产权,但要使注册商标成为一项工业产权,为企业创造现实或可得的利益,则必须通过使用。小编把整理好的商标许可声明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同意该商标被许可使用的声明,涉及事项多,需要核实双方真实意思
商标权是企业对注册商标享有的财产权,但要使注册商标成为一项工业产权,为企业创造现实或可得的利益,则必须通过使用。商标的使用首先是指商标直接附着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而行销于市。此外,在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为了商业目的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同样构成使用。
商标的使用既可以是商标所有人的自行使用,也可以是商标所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被许可使用。商标使用许可是商标所有权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权利,运用得当,可使企业获益多多。对此,企业应予重视。
商标使用许可的类型
企业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通常是以订立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即发放许可证。在使用许可关系中,商标权人或授权使用商标的人为许可人,另一方为被许可人。
实际中,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的是独立的许可协议,也有相当一些是包含在其他合同中的商标使用许可条款,如附随于技术转让、特许经营等合同的商标使用规定。签订商标使用协议时企业可考虑从下述三种类型中选择其中之一:
1、普通许可:“薄利多销”的形式
即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同时,许可人保留自己在该地区内使用该注册商标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
这种许可方式多适用于被许可人生产能力有限或者产品市场需求量较大的条件下,许可人可以多选择几个被许可人,而每个许可证的售价相对较低,因而是一种“薄利多销”的方式。对被许可人来说其获得的商标使用权是非排他性的,因此如果合同涉及的注册商标被第三人擅自使用,被许可人一般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者起诉,而只能将有关情况告知许可人,由许可人对侵权行为采取必要措施。
2、独占许可:可对抗商标所有人的独家使用
即在规定地域范围内,被许可人对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许可人不得再将同一商标许可给第三人,许可人自己也不得在该地域内使用该商标。独占许可的使用费比其他许可证要高得多,所以只有当被许可人从产品竞争的市场效果考虑,认为自己确有必要在一定区域内独占使用该商标才会要求得到这种许可。
被许可人的法律地位相当于“准商标权人”,当在规定地域内发现商标侵权行为时,被许可人可以“利害关系人”身份直接起诉侵权者。
3、排他许可:商标权人和被许可人使用的并行
在此种情况下,除许可人给予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外,被许可人还可享有排除第三人使用的权利。即许可人不得把同一许可再给予任何第三人,但许可人保留自己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权利。排他许可仅仅是排除第三方在该地域内使用该商标。
商标转让声明书与公证
商标转让声明书,其实就是商标转让公证,这个在商标转让中,不是必须的,因为你要转让的是商标,声明不声明,无关紧要,但是如果考虑到商标转让的安全性的话,最好还是做这个声明。因为公证是有法律效力的,要不到时人家反悔还真不好说。
那么,商标转让声明书要准备什么材料呢,不同的公证处,可能有些小小的不同,但是整体上,下面的材料还是要的:
1、 声明人亲自到场,声明人已婚还需配偶到场;
2、 申请人应准备的证明材料;
⑴ 所有申请人的身份证
(如出让方为公司或其他法人,则法定代表人应携带公章亲自到场,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⑵ 声明人的户口本或暂住证;
⑶ 商标注册证;
⑷ 受让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受让方为公司或其他法人,则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商标许可声明,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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