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宁波购房契税新政策

发布时间:2017-03-28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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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宁波购房契税新政策如下

浙江在线03月26日讯 昨天下午,宁波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备受关注的《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进行了说明。《意见》共16条,目前正在宁波市住建委官网公示,征求市民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首次提出我市将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的住房体制改革,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今年启动危旧房改造300万平方米

《意见》提出,我市将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今年计划全市新启动改造500万平方米,其中城镇危旧房改造300万平方米,城中村等集体土地房屋改造200万平方米。

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对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已全面推开,今年货币安置比例争取达到90%以上;对于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原来以实物安置为主,下步将加快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引导货币化安置,安置比例今年要争取达到50%以上。

市住建委副主任诸国平解释说,实施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我市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造的房子比较多,受当时建设条件限制,住房质量比较差,危房比较多,推进棚户区改造有利于加快改善群众的住房条件。推行货币化的安置方式,既可以增加安置户的选择余地,也能促进住房消费。

据统计,去年我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户数为11423户,其中危旧房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率达到80.6%,海曙、江东、江北三区选择货币化安置被征收人中已购房的已达到了41%。

市场解读南天房产总经理助理薛敏强分析说,单就这90%货币化安置的300万平方米危旧房,以户均75平方米来计,就可以转化为近40000套的市场成交量,这其中大多数会被二手房市场消化,但同时也能激活市民在商品房市场进行改善型置业的意愿。

购房契税50%补贴政策延长至年底

值得注意的是,在贯彻落实近期国家出台的房产交易税收优惠政策基础上,《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市的购房补贴政策,将去年出台的购房按契税额度50%给予补贴的政策截止时间从2016年6月30日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

此外,《意见》要求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积极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推进非公企业和稳定就业农民工建缴住房公积金,2016年全市净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8万人以上。

对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技师学院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来甬就业创业且在甬无房的,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应按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的意见》的要求,给予本科、技师每月不低于300元、硕士及以上学历每月不低于600元的租房补贴,连续补贴不少于24个月。

市场解读21世纪不动产宁波区域分部营销经理白文欣说,去年宁波出台购房契税补贴政策: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在甬购买住宅和非住宅用房的,按其所购房屋实际缴纳契税额度的50%给予购房补贴,而《意见》将购房契税50%补贴政策延长至年底,也就是说在今年年底之前购房的市民,都可享受政策优惠,再加上国家出台的房产交易契税新政,宁波市民年内买房都可享受“契税政策叠加”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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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政策无疑是相当给力的。“购房补贴标准较2015年出台的政策实现了翻倍,此前是补贴1%,现在是补贴2%。而且,购房面积不再受限制。”工作人员说。

购房补贴实行隔月发放,凡在当月申报的,经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并与契税部门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于次月20日由受理单位直接拨付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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