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

发布时间:2017-01-12 17:17

目前有没有关于应届大学生做创业贷款的政策出台?小编把整理好的应届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应届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

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

金融贷款方面

1、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2、简化贷款手续。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在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

3、利率优惠。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少上浮。

事实上,大学生创业贷款难就难在无法提供有效资产作抵押或质押。已有多家银行开办了针对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年满18周岁自然人的个人创业贷款。此类创业贷款要求个人采用存单质押贷款,或者房产抵押贷款以及担保贷款。

税收缴纳方面

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企业运营方面

1、员工聘请和培训享受减免费优惠。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在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参加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给予适当减免交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创办企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业的毕业生、测评服务。

2、人事档案管理免2年费用。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其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两年。

3、社会保险参保有单独渠道。高校毕业生从事自主创业的,可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要求

(1)大学生创业贷申请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 或营业场所;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银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5)在银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银行结算。

申请资料

(1)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及配偶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婚姻状况证明;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或其他资料;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担保材料: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有权处分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所告。

厦门大学生创业可享多项优惠 费税、贷款一样不少

近日,厦门市人社局详细解读了前不久厦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今年,在全国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人社部门将把创业项目推介会增加到两场,以更大的力度满足更多人的创业需求。

新政策规定,在厦门自主创业的普通高校毕业年度内的在校学生和毕业后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多项优惠政策。

[优惠一] 给予创业项目奖励与扶持

厦门将定期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评选奖励和遴选扶持活动。

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创业项目经市创业指导专家评审进入市级创业项目资源库的,给予项目申报人2000元/项的入库项目奖励;市级创业项目资源库中的创业项目被5人以上采用的,另给予项目申报人5000元/项的优质项目奖励,并向社会重点推介。

厦门还将鼓励在厦创业且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参加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遴选,争取省级项目资金扶持;同时,将定期组织开展市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实施项目遴选,并给予入选项目相应的资金扶持。

[优惠二] 给予税费减免和小额贷款优惠

从现在起,扶持对象在厦门创办且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2015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可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有贷款需求的,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政策,贴息贷款额度20万元以内。

[优惠三] 给予自主创业和带动就业奖励

扶持对象成功自主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取得其他经营资质,进行税务登记并提供纳税记录或证明,办理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并开展正常经营的,自开业之日起经营每满一年给予3000元/户的自主创业奖励,奖励最长不超过3年。

自主创业的经营实体,自开业之日起3年内,新吸纳本市户籍人员稳定就业1年以上,每吸纳1名给予2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优惠四] 给予创业培训和创业场地补贴

同时,扶持对象参加“1+1群”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培训且考试合格的,将给予培训机构1000元/人的一次性创业入门培训补贴。参加创业提高培训且考试合格的,将给予培训机构1500元/人的一次性创业提高培训补贴。

对新创办的经营实体,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将按其持续经营时间给予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创业场地补贴。第1个月至12个月、13个月至24个月、25个月至36个月的补贴标准分别为每月600元/户、每月400元/户、每月300元/户。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应届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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