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党员十个行为底线发言稿范文

发布时间:2017-06-02 11:14

党员必须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一系列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坚守做人做事的道德底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优秀党员十个行为底线发言稿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优秀党员十个行为底线发言稿范文篇1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意志品质顽强、领导坚强有力。但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一刻不可放松。

党章党规党纪只有被党员信仰,成为坚定的信念,才能内化为行为准则。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之所以出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党纪条规学不入心、信得勉强,不能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甚至漠视党纪党规,从而由“破纪”走向“破法”,最终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六大纪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每名党员都要自觉强化纪律观念,把学习《条例》与学习党章、学习贯彻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紧密联系岗位职责,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逐章逐项学习原文,一条一条消化理解,熟悉和掌握每条纪律要求,切实刻在心上、烙在脑海;要自觉对照“六大纪律”,认真检视自己的言行,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枝剪叶、荡涤心灵,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党规党纪只有被严格执行,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从军地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看,有的漠视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的滥用职权任人唯亲唯利,有的不择手段疯狂敛财,有的顶风违纪毫无顾忌,有的玩物丧志声色犬马,暴露出的问题十分严重,影响极为恶劣。究其根源,就是有的党组织执行党规党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没有给党纪条规通上“高压电”,没有真正让铁纪发力、铁规生威。

“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对贯彻执行“六大纪律”,必须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落实,不能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要切实克服惯性思维,把“六大纪律”作为各级纪委纪律审查的标准,贯穿到线索处置、立案调查、执纪审理各环节;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坚持从严执纪,违纪则咎、抓早抓小,严肃查处违反“六大纪律”的问题,特别是对阳奉阴违、明拖暗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行为,要敢于亮剑、铁面问责、毫不留情,切实把纪律的标准立起来、监督紧起来、处理严起来,真正形成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党纪条规的良好局面。

优秀党员十个行为底线发言稿范文篇2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要害是严,关键在治。

1、时刻坚定清醒,坚守道德底线。政治品行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之本,党员干部要始终做到在政治上清醒坚定,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经得起考验。一要坚守政治底线。要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议决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恪守廉洁自律的政德。二要坚守思想底线。深入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守“思想底线”,不为金钱所诱,不为美色所迷,不为享受所惑,以实绩求进步、以品行树威信、以作为得地位。三要坚守道德底线。要遵守道德底线和红线,加强道德修养,以律促德、严格自律,主动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中。

2、自觉学法守法,坚守法律底线。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学法、懂法、守法,作遵纪守法的表率、依法办事的表率、积极与违法行为作斗争的表率。一要敬畏法律。要在法律面前始终保持一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心态,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自觉把个人行为、行政行为等严格约束在法律框架内,按程序办事、按规定办事、按制度办事。二要忠于法律。对法律不仅要发自内心的信任、信服、信仰和敬畏,更要坚决遵守、坚决维护,用实际行动践行法律、执行法律、忠于法律,做到不徇私情、不畏权势、不枉不纵。执行法纪不能讲价钱、讲特殊,更不能打折扣、搞变通,做到执法中不越权、不失职,提高执纪执法水平。三要捍卫法律。党员干部都要有一种浩然之气、正义之气,在自己模范遵守法律的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和尊严。

3、做到令行禁止,坚守纪律底线。遵守纪律是对党员干部最起码的要求,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切实把各项纪律要求转化为自己的基本准则和自觉行动。一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依法依规依纪办事,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权限、办事职责等,不越权办事,不越权批办、催办或私自干预行政审批、干部人事等事项,不得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和领导交办的工作拒不执行、推诿扯皮或拖延不办。二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要切实增强保密意识,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记的绝对不记。三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不越雷池半步。要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成为《廉政准则》的执行模范,成为淡薄名利、清正廉洁的表率。

4、切实防微杜渐,坚守生活底线。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表明了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每个党员干部都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衣食住行做起,切实防微杜渐,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把住生活底线,扫除奢靡之风。一要勤俭立身。必须率先垂范、身体力行,管住自己的嘴、腿、手,做到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破标准,事事简朴、处处节约,为全社会清廉节俭风气的培育树立表率。二要力戒贪欲。要常思贪欲之害,不断增强抵御各种诱惑的自觉性,时时、事事、处处绷紧抵御贪欲诱惑这根弦,用道德规范、党纪国法约束自己的言行,用违纪违法分子的警示案例教育警醒自己。要像远离毒品那样远离贪欲,像拒绝毒品那样拒绝贪欲。三要谨小慎微。“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党员干部要慎重交友、择善交友。要着力培养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远离“酒局”、“牌局”,走进群众、走进书屋,减少不必要的应酬交往,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5、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底线。党员干部要以“干事业”的态度来从事工作,直面问题、矛盾和困难,时刻以问责警醒自己,恪尽职守,努力工作,奋发有为。一要增强履职意识。在日常工作中要恪尽职守、有所作为、钻研业务。要把握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切实把诺廉守廉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要弘扬务实作风。干工作不求惊天动地,但要实实在在、务求实效。对于确定的工作,要一抓到底,不见成效不松手;对于安排好的工作,要咬定目标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开动脑筋抓落实,确保每项工作都有始有终、善做善成。三要避免失职渎职。要破除“钱不入腰包不犯罪”、“渎职失职没什么大不了”等错误心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兢兢业业,克己奉公,绝不可马虎大意,敷衍了事。

如此看来,做合格党员,起码要牢牢守住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但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底线绝不仅于此,有些底线是以法律、纪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的,有些底线是约定俗成的,需要所有党员共同坚守。对党员干部来说,明底线、守底线是一门修身正德、干事创业永无止境的必修课。也就是说,做合格党员,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意识,时刻牢记越过底线的严重后果,始终警示自己坚守底线,“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用行动体现信仰信念的力量”。

优秀党员十个行为底线发言稿范文篇3

所谓底线,是人们对人、事、物所能普遍接受的最低限度、最低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员干部要坚守底线。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他指出:“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只要能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就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这一论述,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底线思维”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的具体运用,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

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在于全和严,全是基础,严是关键。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加强纪律建设,必须管住每一个党员、每一个党组织,不允许有例外。这是前提和基础,否则,扎得再紧的笼子和篱笆都是枉然。过去一段时间,一些地方查处的腐败案件从数量上并不少,但是其政治生态并没有多大改观。其重要原因就在于忽视了纪律是管全部的,误以为只要处理了严重违纪问题的干部就行了,而放过了其他大多数。这正是造成腐败治理存量难减、增量难控的重要原因。为此,这次新修订的《条例》明确提出,其适用对象是全体党员干部,要管住全党。因此,今后在加强纪律建设的过程中,必须通过拔“烂树”、治“病树”,打“老虎”、拍“苍蝇”,医小病、治大病等统筹举措,告别“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错误做法,强化整体思维、全局意识,实现纪律和规矩的全覆盖,让所有的党员干部都在纪律的篱笆之内。

明晰有哪些纪律和规矩必须坚持、不得突破。新修定的《条例》明确了六条纪律,最关键的是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因为,在所有纪律和规矩范畴里,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对于任何党员干部来讲,不管其职务高低、资历深浅,都必须牢记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如果说纪律规矩是一条不可以突破的底线,那么政治纪律则是底线之底线。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始终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比如,切不可借个人自己组织的、醉翁之意不在酒的类似同学会、同乡会、校友会等活动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的活动。这些规定虽然不是成文的制度,但也属于违反政治纪律、破坏政治规矩的范畴,需当格外注意。此外,还应坚持科学立法严格规范,把该清理的清理掉、该立的立起来、该细的细起来、该完善的完善起来,认真做好党规党纪与法律规范的有机衔接。

干事业既要靠真理的力量,也要靠人格的力量,还离不开制度的约束。这种制度约束的一个着眼点就是责任建构。建构责任,首先需要明确“两个责任”。各级党委负有抓好纪律建设的主体责任,这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要责无旁贷地当好纪律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发现问题就要去管,触犯法律就及时惩处。纪委负有协助党委加强纪律建设的职责,尤其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不能荒废主业而去忙活与监督执纪问责无关的工作,要坚决杜绝出现“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尴尬情形。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责任的落实离不开切实有效的问责,以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因此,对于一些难以形成自觉遵守纪律的人和组织来讲,还要通过问责来慢慢“倒逼”其将遵守纪律逐渐转化为一种自觉行动。

从习近平同志的讲话中可以看出,规矩越来越严,要求越来越高,党只有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群众推动历史前进,才能做到坚如磐石。正所谓“人心是最大的政治”,立规矩、正规矩、治规矩,说到底就是要凝聚民心,因此作为党员干部来说,守纪律讲规矩是最起码的行为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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