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生医保查询

发布时间:2017-05-26 20:42

学生医保是天津市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天津市全面实现医疗保障制度 全民覆盖,人人享有 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济南大学生医保查询,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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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生医保查询

2016-2017医疗年度学生医疗保险参保

一、将大学生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一项重要的惠民政策,也是学校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涉及每一位学生的切身利益,望各年级高度重视。

二、参保方式

为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今年我院学生参保实行学生本人网上登记、缴费的方式。推荐使用360极速浏览器登录系统(如使用IE浏览器请使用IE11以下版本),如果出现证书不安全或不受信任,请点击同意继续操作,然后跳转到校园卡登录界面,进行登录缴费。学生登录山东大学信息服务平台http://student.sdu.edu.cn(登陆名为学号,密码可点击忘记密码通过身份证号查询,如有疑问请发送学号,姓名,身份证号,学院信息到studentips@sdu.edu.cn邮箱咨询) ,点击“申请申报”下拉菜单的“医疗保险报名”,进入申请页面。网上缴费时间为6月24日——30日每天早6:30至晚上22:00,本科生医疗保险在线参保、缴费系统使用说明详见http://www.sph.sdu.edu.cn/info/1611/3293.htm。

各年级班长须协助生活委员负责本项工作,务必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应参保的学生,特别是因病休学、实习见习、在国外交流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并做好详细记录,确保该项工作按时完成。

政策咨询电话:88364101

技术咨询电话:88362189

三、参保范围

我院正式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及到外校交流的学生。入学前已参加过工作且已缴纳过济南市职工医疗保险的研究生,须将原来职工医疗保险注销后,方能入保,否则,因系统冲突,无法入保。

下列情况不在参保范围:在我院借读的学生、外国留学生、外校到我院交流的学生、在职研究生、成教等各类非全日制学生、未取得正式学籍延期入学的学生。

四、个人缴费标准

(一)政府免交保费学生范围:选填此项的学生应及时将有关材料复印件以年级为单位,送交学生工作办公室(综合楼218)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网上缴费过程中,系统会提示“免交”。

济南籍(含所属区县)学生属下述情况者,个人不缴费,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重度残疾、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困难人员,以及符合《济南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农村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

参保时还需同时向济南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留存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备查:

(1)重度残疾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残疾人主要包括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人。

(2)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需提供《山东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且参保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3)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优抚定补对象等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证件丢失的,应由原发证部门补发或出具证明。未及时提供补发证件或有效证明的,按正常标准缴费。

(二)学校代缴保费学生范围

根据《山东大学学生医疗保障实施暂行办法》【山大综字〔2009〕37号】文件精神,本年度被认定为“特殊困难”的学生,其参保费由学校代为缴纳,个人不缴费。网上缴费过程中,系统会提示“免交”。

(三)除上述学生外,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4〕21号】、《关于公布2015医疗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济人社发〔2014〕164号】等文件精神,我院2014级、2015级本科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系统显示“普通1”);2012、2013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仍为每人每年 40元(系统显示“普通2”)。

五、待遇享受期及有关政策

参加了2016至2017医疗年度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待遇享受期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报销规定的门急诊、意外伤害、住院等医疗费用,均可以报销。有关政策可到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心中心网站(www.ygc.sdu.edu.cn)“学生保险”一栏查询。

六、为提高学生的医疗保障待遇,对于已加入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每一位学生,学校筹资为其配套购买商业保险,作为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不加入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不享受此待遇。

七、根据山东省、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高校学生入保率要达到100%的要求,我院学生均需加入医疗保险。弃保学生需提供《弃保声明书》(系统下载,本人签字),经辅导员同意后以年级为单位送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综合楼218)。

八、学生医保参保平台自2016年6月24日13:30正式上线,6月30日晚22:00全面结束,超过此时间将不在受理参保保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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