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办公场所租赁合同
厦门(Amoy),位于台湾海峡西岸,南接漳州,北邻泉州,东南与金门岛隔海对望,在两岸敌对期间曾经炮火连绵。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厦门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厦门办公场所租赁合同范文一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团结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规定,为明确甲方、乙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 出租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租用房屋的期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的租金为 元整(含一个月押金,物业管理费),乙方需另行支付出租房屋的水电费、取暖费、电话费。
第三条 付款方式: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第二年租金。
第四条 甲方给乙方结算费用时,应当出具凭证。
第五条 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办公用途使用,并保证符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
第六条 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八条 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
第九条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接到乙方通知后叁日内进行维修。
第十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维修的,须经乙方同意,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房屋所在土地需拆除出租房屋;
(三)乙方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乙方预交款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
(四)甲方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时,解除合同时应结请房租,多余部分退乙方。
第十三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二、承包面积、租金及缴纳方式
1、土地承包面积:共 亩(大写亩)。
具体位臵: 。
2、租金缴纳方式:
(1)土地承包价格:甲方土地承包价格每年每亩 元(人民币大写 元),总租金 元(人民币大写 元)。
(2)租金缴纳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前,将本年度土地承包费用一次性缴纳给甲方。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甲方统一水利、农业开发、产业结构调整和项目建设规划需要,保持灌溉和排沟的畅通,服从统一调度;
2、乙方承包甲方土地用于种植农作物,不得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土地;
3、严禁乙方将承包的土地作为债务、信用抵押,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土地;
4、乙方应遵守承包期限,如超期占用土地,甲方有权无偿收获产品或强行耕作倒茬,并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5、承包期内如遇国家、省、市、示范区项目建设或油田占地等情况时,甲、乙双方必须服从国家利益,如影响合同执行时,本合同终止;如国家进行补偿时,乙方只享受青苗补偿,其他补偿归甲方;
6、承包期内因自然或人为因素引起的作物减产、绝产、人员伤亡或发生的各种事故、事件等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
四、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提请当地法院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分场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厦门办公场所租赁合同范文二
甲 方(出租方):
乙 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就房屋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房屋基本状况
1.1、甲方将位于 (以下简称“该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对甲方出租的房屋已进行了实地查验和了解,自愿承租。
二、房屋用途
2.1、双方确定该房屋只作为乙方办公使用。
三、租赁期限
3.1、租赁期限为 年 月零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双方签订验收交接手续。
四、租金、保证金
4.1、该房屋年租金人民币 整(小写: 元),日租金按“年租金/365日”计算,并以此计算最后一期租金应付金额。。
4.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付 整(小写: 元)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扣收该保证金作为租金、违约金。若乙方没有违约行为,合同到期日,甲方如数返还乙方(没有利息)。若甲方在合同期内提出解约,则需要提前一个月时间告知乙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解约的,应赔付违约金 整(小写: 元)。
五、付租方式
5.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金 整(小写: )。
5.2、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金 整(小写: )。以后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提前一个月付租。
5.3、甲方按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租金数额,给乙方出具国家正规收款(房屋租赁)发票。
5.4、本合同项下租金、违约金、滞纳金等资金往来,均以双方在合同尾部所留“开户行、账号”周转,如需使用其他银行账号,需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
六、甲方承诺
6.1、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至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之日前,未设立抵押担保。甲方有权出租该房屋和签订本合同。
6.2、甲方如要在出租期间查看房屋情况,需要提前通知乙方,未经乙方许可,不会随意查看。
6.3、在合同签订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出示营业执照,房产所有权证原件。
七、乙方承诺
7.1、乙方保证向甲方所出具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及其他文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7.2、租赁期间该房屋由乙方负责修缮。乙方保证不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若要装修应取得甲方同意。如乙方使用不当损坏该房屋及室内家具,应负责修缮或照价赔偿。
7.3、乙方保证不以转租、转借、调换等任何方式将该房屋交给他人使用。保证不利用该房屋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八、保管责任
8.1、租赁期间该房屋的防火、防盗等损毁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因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该房屋或他人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8.2、租赁房产正常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九、税费
9.1、本次租赁产生的税费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9.2、租赁期间该房屋物业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使用该房屋发生电、宽带、固定电话费由乙方承担。
十、房屋处置
10.1、租赁期间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对该房屋转让、抵押、出资,上述行为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如上述行为使乙方不能使用该房屋遭受损失的,甲方应及时消除致损原因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若影响在7日内不能消除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甲方应赔付乙方违约金 整(小写: 元)。
十一、违约责任
11.1、甲方不能按期将房屋交付乙方办公使用的,则需按日百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十五日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金、保证金,且甲方应赔付乙方违约金 整(小写: )。
11.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应按日百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十五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留乙方的保证金为违约金。
十二、合同解除
12.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
12.2、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然解除。乙方应按时将该房屋交还甲方,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十三、未尽事宜
13.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十四、争议解决
14.1、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生效
15.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字、盖公章生效。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壹份,乙方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附件为本合同之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出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甲方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乙方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 方: 乙 方: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厦门办公场所租赁合同范文三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 出租乙方使用。建筑面积 共计 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租用房屋的期限为三年,即自2011年12月31日至 2014年12月31日止。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的租金为5.0万元整(含一年月押金、物业管理费),乙方需另行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电费、取暖费、电话费、停车费。
第三条 付款方式: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第二年租金。
第四条 甲方给乙方结算费用时,应当出具凭证。
第五条 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办公用途使用,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
第六条 甲方保证第五条所列出租房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并为乙方出具产权作用证。
第七条 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甲方应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八条 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
第九条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接到乙方通知后叁日内进行维修;乙方无法通知
甲方或甲方拒绝不维修的,乙方可经物业管理部门鉴证后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从房租中扣除)。
第十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物业管理部门鉴证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维修的,经乙方同意,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面需拆除出租房屋;
(三)乙方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时,乙方预交款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
(四)甲方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应结清房租,多余部分退乙方。
第十三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一)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第十四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赔偿:
(一)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十日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规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不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四)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预交款有结余部分。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伍日内迁离出租房屋,并其返还甲方。乙方预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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