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大学生村官具体待遇政策

发布时间:2017-06-15 16:25

据悉,内蒙古大学生村官政策待遇按照中央组织部发布了《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的意见》。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内蒙古大学生村官具体待遇政策,供你参考。

2017内蒙古大学生村官具体待遇政策如下

一、新选聘大学生村官职务

大学生村官为“嘎查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

新选聘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安排担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助理;

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安排担任嘎查村委员会主任助理;

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嘎查村团组织书记或副书记等职务。

二、内蒙古大学生村官待遇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事档案由县委组织部门管理或县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工作期间,县级组织人事部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聘任合同。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以上机关及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

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2年~3年。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选择其他方式就业、创业。

备注:政策待遇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每年的大学生村官待遇都不会相差很大,也不排除更改的可能性,考生可以此作为参考。

拓展阅读:

2016内蒙古村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任务

1.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诉讼权利是当事人寻求司法救济,维护自身民事权益的方法和手段,是当事人程序主体地位的依托,也是当事人实施具体诉讼行为的根据,只有充分地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才能实现民事诉讼的目的。因此,民事诉讼法把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确定为人民法院的职责,作为民事诉讼法的首要任务。

2.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地审理民事案件

法院的审判活动是民事诉讼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所以,民事诉讼法通过规范法院的审判行为,保证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民事实体法,在规定的审限内尽快地审结案件,以实现司法的公正和高效。

3.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是解决民事争议、保护民事权益的程序法。无论是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还是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目的都在于通过审判来重新确认发生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通过判令侵权或违约的一方当事人履行义务来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使合法的民事权益得到保护。

4.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

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也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之一。这就要求民事诉讼在解决纠纷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其教育功能,通过法院对案件的审判,使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观看审判的公民接受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地遵守民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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