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安置房办理土地证要什么材料?办理流程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7-03-29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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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是属于政府进行对城市的道路建设或者发展因等原因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但很多朋友区分不开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去办理土地证的是不是一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针对关于在江宁安置房办理土地证要什么材料?办理流程是什么的相关问题一一解答。

江宁安置房办理土地证要什么材料?办理流程是什么

江宁的安置房办理土地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向修建安置房的开发商领取以下东西: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

2、房屋分层分户图;

3、购房发票;

4、办理土地证的图。

二、要先办理产权证。产权证有了再去办理土地证,如提供以下资料:

1、办理房产证的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3、发票复印件;

4、分户图;

5、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

6、商品房买卖契约(乙方契约正本);

7、维修基金发票原件;

8、契税发票原件;

9、抵押登记申请表;

10、主债合同(借款合同)及房地产抵押合同;

11、抵押权人(贷款银行)授权委托书;

12、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同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提供此安置房土地缴纳契税。材料有:

1、《商品房买卖契约》1、2、4、24页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发票复印件;目前收费标准: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税率1%,其余自住普通住宅税率2%,高档房税率4%。

四、安置房土地证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

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转让契税(县财政收取)及营业税等(地税局收取)。

江宁买安置房的土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首先要申明的一点是,安置房和其他的房产一样,也是有房产证的,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去办理;回迁民发拿到回迁房的购房合同时,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

二、安置房办理土地使用证,相对要困难一些。由本人申请,携带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权利人身份证明或者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简称土地分割证),房屋拆迁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土地部门申请办理即可。

三、办事程序:接件—初审—审核—签发—制证—收费发证;

四、工作时限:20日;

五、需提供登记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权利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简称土地分割证);

4、房屋拆迁协议;

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复印件)。

注:凡上述复印件必须带原件核实。

以上就是小编提供给大家关于江宁安置房办理土地证要什么材料?办理流程是什么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朋友们哟!不过安置房的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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