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书两学一做党课

发布时间:2017-01-05 11:58

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 “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下面是有村书两学一做党课范文,欢迎参阅。

村书两学一做党课

村书两学一做党课范文一

打牢“两学”学习基础,让思想生根。理想信念是我党的精神之“钙”,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构建思想上的坚固防线,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小编整理了村支部两学一做专题党课材料,大家来参考学习吧!

村支部两学一做专题党课材料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部署和市委的具体要求,引导和激励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不断强化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牢固宗旨意识,切实营造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当先锋、立足岗位争优秀的浓厚氛围,市直机关工委决定在市直机关开展以“两学一做”为主题微型党课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微型党课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拟定5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加人员

微型党课活动以机关基层党支部为单位,活动对象为机关全体党员,把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和新老党员作为讲课主体,突出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率先讲党课,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讲党课。

三、党课内容及方式

“两学一做”即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党课大赛要以此为主要内容,主题鲜明,言简意骇,富有寓意,通过采取小角切入、多角论证、举实例用数据的形式和方法,围绕通读党章、党史知识、党员义务和权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军、治党、治国等系列重要讲话的精髓、“两条例一准则”,围绕如何做新时期讲政治、讲规矩、讲道德、讲奉献的合格党员,尤其要深入学习和挖掘身边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紧扣活动主题讲心得、谈体会,予人以教育和启迪。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并可延伸到社区、企业、学校讲党课。基层党组织书记、普通党员要联系实际讲党课,并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强化互动交流、答疑解惑,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通过层层传导示范、层层选拔评比,促进党员干部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廉洁奉公、岗位奉献,进一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提升党员的党性观念、提高向党中央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四、主要步骤

1、备课讲课(3月、4月)。机关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边工作、边学习、边备课,课案要体现微型党课切口小、时间短、寓意深的特点,一般在10分钟之内。党课要求党员原创,并使用ppt多媒体技术辅助讲课,使课件图文并茂、生动活泼、深入浅出,增强讲课效果。

2、初赛(5月中旬)。市直机关党组织要按照好中选优原则,每个单位推荐不低于2份(多者不限)优秀课案,参加市直机关“两学一做”微型党课大赛。机关工委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大赛评委组进行评比。

3、决赛(5月中下旬)。将初赛中表现突出的选手按一定比例参加决赛。大赛评委组将对本次大赛比赛成绩按一定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五、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动员并精心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踊跃参与微型党课大赛活动,并把此项活动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切实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能力水平,本单位要为参赛党员在时间和课件准备上提供支持。

2、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讲党课活动,为其他党员做好示范;普通党员要积极参与,认真设计党课内容,形成讲党课全员覆盖的良好局面。通过开展讲党课,牢固树立“三严三实”的工作标准,坚持以知促行,努力争做有信念,有纪律,有品行,有作为的合格党员,达到以赛促学、以学促做、以做促发展的活动成效。

3、找准定位,亮点突出。要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和职能特点,结合机关党员干部思想现状,找准党课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注重形式创新,突出特色亮点,教育意义丰富,活动效果显著,进一步增强机关广大党员在服务基层、贴近百姓、推动发展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上下互动,务求实效。市直机关党组织要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好中选优的原则,上下互动,形成联动,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认真开展微型党课评选推荐工作,将优秀微型党课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试讲、巡讲。4月30日前,将推荐的微型党课课案文本和ppt报送机关工委组织部。

村书两学一做党课范文二

覆盖全党的两学一做教育已经拉开了序幕。学习《党章》是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很重要的内容之一。在上一周,中心的三个党小组已经陆续开始了关于新《党章》的学习,我认为大家这次学习的热情都比较高,氛围比较浓厚。根据中心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今天由我来给大家上一个新《党章》学习的辅导课,希望通过今天的辅导课,能够进一步巩固全体党员对新《党章》学习的效果,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和掌握新《党章》中的重点知识。 今天的辅导课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学习贯彻新《党章》的重要意义;二是与十七大通过的党章相比,新《党章》的主要修改内容及解读;三是现阶段我们如何充分运用新《党章》的内容精髓指导中心党组织建设。

一、学习贯彻新《党章》的重要意义

(一) 学习贯彻党章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最基本的义务。我们党建党以来,一直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之一贯彻于始终,并且在不同历史背景及不同现实需要的情况下,还会作为一项重要性工作,集中地、突出地、单独地加以安排,仅就改革开放30多年来,最重要的集中学习贯彻党章就有四次:

(二)学习贯彻党章,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各项任务的坚强保证。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只有坚决维护党章的最高权威,按照党章的要求教育管理党员干部,才能保证全党严格执行党的制度和纪律,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各项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三) 学习贯彻党章,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习近平同志指出: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在各级党组织的全部活动中,都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四)学习贯彻党章,是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突出问题的实际需要。习近平同志指出: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经常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特别是要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实事求是、推动科学发展、密切联系群众、加强道德修养、严守党的纪律等方面为广大党员作出表率。

二、新《党章》的主要修改内容及解读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2012年11月14日闭幕,大会表决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党的十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在六大方面对十七大通过的《党章》进行了修改。 其实为顺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我们党的每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均会对《党章》进行不同程度的修改。我们党在1921年召开了一大,由于当时条件的限制,一大提出并制定了党纲,只是制定了一份纲领性文件。我们的第一部党章是党的二大制定的。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二大以后的历次代表大会(五大除外)均对党章作出不同程度的修改。由于当时的特殊环境,五大未对党章进行修改,会后由中央政治局对党章进行修改。现行党章是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修改制定的。30 年多来,在保持党章基本内容稳定的前提下,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对党章作了不同程度的修改。党章修改的历史,是我们党92年伟大发展历程的缩影和展示,一是展示了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完成和推进三件大事的伟大历程;二是展示了我们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长期实践中,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不断推进理论创新的伟大历程;三是展示了我们党不断总结党的建设的新创造、新经验,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伟大历程。 这次十八大通过的《党章》,除“总纲”外共十一章,共五十三条,具体为总纲;第一章党员;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第三章党的中央组织;第四章党的地方组织; 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第六章党的干部;第七章党的纪律;第八章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第九章党组;第十章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第十一章党徽党旗。 与党的十七大通过的《党章》相比,十八大党章主要在六大方面进行了修改,这六个方面分别是:

1、对科学发展观作出新的定位和阐述,把科学发展观明确列入党的指导思想;

2、充实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成就的内容,新增写“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充实了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增写了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内容;

4、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内容,把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

5、充实完善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增写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等新内容;

6、与党章总纲部分相衔接,适当修改了关于党员、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这三条。

村书两学一做党课范文三

(一)、深刻认识颁布实施《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一)《准则》和《条例》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全、要害在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团结统一靠什么来保证?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靠严密的组织体系,靠全党同志的高度自觉,还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正面倡导,鲜明提出廉洁自律规范,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开列“负面清单”,强化党的纪律刚性约束,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行为底线。《准则》和《条例》坚持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相统一,实现监督制约对象和范围的“全覆盖”“无例外”,体现了“全面”和“从严”要求,为我们党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保障。

(二)《准则》和《条例》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制度利器。面对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准则》和《条例》顺应人民群众对我们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腐败的新期盼,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纪律戒尺。《准则》把“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要求转化为制度,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供了具体清晰的法规依据和执行标准。《条例》细化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一步明晰党章党规党纪、严密执纪程序、加大惩处力度、明确执纪责任,党纪处分制度更加科学。《准则》和《条例》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提高了管党治党制度化水平,体现了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治标和治本的双重功效,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力抓手。

(三)《准则》和《条例》是维护xq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当前xq面对“三期叠加”的特殊形势,反恐WW、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党的建设等各项任务艰巨繁重。做好xq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准则》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条例》尊崇党章,细化政治、组织、廉洁、工作、群众、生活等“六大纪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只要一起抓、一体执行,自觉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每一名党员就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每一个党的组织就能始终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从而凝聚起推动xq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磅礴力量。

二、准确把握《准则》和《条例》的主要内容(一)修订《准则》和《条例》的原则。《准则》和《条例》修订过程中,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修订准则要化繁为简、突出问题、针对时弊”“修订党纪处分条例,要体现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要求,突出党纪特色”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握了三个原则:一是坚持以党章为遵循,把党章要求具体化,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维护党章权威。二是坚持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相结合,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严明党纪戒尺、开具“负面清单”。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具体的纪律条文。

(二)《准则》的主要内容。原《廉政准则》共4部分、18条、3600余字,修订后的《准则》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导语部分,重申关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等“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强调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的主旨,最后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以体现修订准则的目标要求。党员廉洁自律规范部分,围绕如何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了“四个坚持”的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部分,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四个自觉”的更高要求。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原《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5章、178条、24000余字,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3个部分。“总则”部分,对《条例》的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纪律处分种类及影响、党纪与国法如何衔接作出明确规定。“分则”部分把原《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修订为6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行为。“附则”部分明确规定了制定补充规定等权限,条例的解释机关及条例的施行时间和溯及力等内容。修订后的《条例》从全面梳理党章开始,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使《条例》内容回归党的纪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实现了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

三、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一)组织好学习宣传。各级党委(党组)要统筹安排,把《准则》和《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课、党校教育课程、党员学习规划中,集中一段时间加强学习教育。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今明两年重要教学内容,有计划地对党员干部进行培训。广大党员要逐条学习,熟练掌握,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突出学习重点对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尊纪学纪守纪用纪的模范;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正人先正己、执纪先学纪,对照学、深入学,系统学、反复学,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水平。各类媒体要把《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转发中央权威解读和宣传文章,及时推出一批学习体会文章,及时采集学习贯彻的动态情况与做法经验,提高全社会对《准则》和《条例》的知晓率,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二)树立纪律思维。以纪律为尺子,从纪律的维度思考问题,用纪律的手段处理问题,用纪律的方式开展工作,将纪律要求贯穿于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监督之中。坚持“纪严于法”理念,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把握好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行为用党的纪律去处分、违反法律的行为用国家法律去处理,决不能退到法律的底线。坚持“管住大多数”理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抓好纪律执行,用党规党纪管住绝大多数党员,决不能只盯着少数腐败分子。坚持“标本兼治”理念,统筹做好纪律教育、纪律执行、纪律审查、纪律监督等工作,以严明的纪律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用“不敢腐”倒逼“不能腐”,最终实现“不想腐”。

(三)创新执纪方式。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强化“治未病”,教育督促全体党员既勇于自我批评、加强自我监督,又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远离纪律“底线”,防范于未然;强化“正歪树”,对自律不严的党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错变成大错;强化“治病树”,对严重违纪但不足以沦为“阶下囚”的党员,出重拳、下猛药,当头棒喝、治病救人;强化“拔烂树”,对那些纪律处分已达不到惩戒目的的党员,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及时清除党内毒瘤,保持党的肌体健康。

(四)严格纪律审查。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规则和权限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坚持冲着纪律去,既要“盯违法”,更要“盯违纪”,做到严字当头。认真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查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过程中的顶风违纪行为;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突出问题,震慑极少数、警醒大多数。调查报告、审理报告、案件通报的关注点,都要用纪律语言体现、描述违反党纪的问题,让纪律发力、让禁令生威。

(五)落实“两个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紧跟中央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要求,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维护和执行《准则》和《条例》,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内容,促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准则》和《条例》。严格责任追究,依据《条例》第114条和第125条之规定,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行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确保《准则》和《条例》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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