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巡视整改督查通报

发布时间:2017-06-02 08:35

专项巡视是继2013年中央做出"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组长一次一授权"变革后的又一新部署。它以问题为导向,形式更为灵活,哪里问题多、哪个部门问题多,就往哪投入更多力量,以便发挥巡视和监督的最大效力。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专项巡视整改督查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专项巡视整改督查通报范文一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xx年7月2日至9月2日,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对税务总局党组进行了巡视。10月11日,中央巡视组向税务总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税务总局党组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充分落实在巡视整改工作的各个方面。通过深入学习,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方向,形成了坚决主动、全力以赴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进一步增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10月11日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税务总局党组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中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究落实王岐山同志有关指示精神及巡视反馈意见,部署专项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力落实巡视整改任务。10月28日,税务总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抓好专项巡视整改,将学习贯彻的成效体现在巡视整改成果上。

(二)进一步增强担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税务总局党组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税务机关党组的责任所在、使命所系,是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常抓不懈,必须坚守纪律、严守规矩,必须把承担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自觉为党担责、为党尽责。11月7-11日,税务总局党组举办了税务系统司局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对进一步抓好巡视整改进行再动员、再督促,强调既要改问题,又要建制度,更要形成思想自觉,要求各司局、各省税务局“一把手”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确保巡视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接受专项巡视,严格对照检查,税务总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坚持党的领导是政治巡视的根本目的,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税收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作用,并把巡视整改作为强大动力,在更加有力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中,推进税收改革发展。结合巡视整改,税务总局着力强化税收风险管理,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有力促进了堵漏增收,增加了税收收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同时,用主动接受巡视和全面整改凝聚起来的精气神,持续推进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各项重大税收改革,增强纳税人获得感。在此基础上,明确要求将巡视整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与深入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紧密结合,充分运用好巡视整改成果,推进税收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进一步增强聚焦问题严改实改真改深改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发现了问题,就要解决、要处理。巡视效果好不好、震慑作用强不强关键看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税务总局党组深刻认识到,抓好巡视整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向党中央看齐、严守纪律规矩的具体行动,是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难得契机,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把思想统一到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深刻领会,坚决贯彻,积极整改,切实把这次专项巡视的反馈问题和意见要求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在巡视反馈情况后,税务总局党组明确表态,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将前期自查自改、边巡边改中正在整改和尚未完成的问题全部纳入进来,对已整改事项进行“回头看”,扎扎实实开展全面整改。

二、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税务总局党组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意识,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条条必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巡视整改工作由税务总局党组负总责,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整改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抓好自身整改和分管司局整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纪检、党建、人事、业务四个工作组,具体抓好整改落实。明确各司局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整改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牵头,将所有整改任务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各司局分别确定1名司级干部和1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与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工作对接。巡视整改期间,共召开19次党组会议、5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2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及时部署推进,打好整改攻坚战。

(二)加强统筹推进。制发《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落实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清单,共涵盖3个方面7大类22项问题和50项整改任务、70条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了整改责任和时限,形成详细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时,注重整改具体问题和建立制度机制相结合,既立足于立行立改、早见成效,又着眼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所列整改措施中新建或修订完善相关制度25项。统筹把握整改进度,除情况复杂、需上级部门或外部门协同解决的整改措施外,其余66项具体整改措施在12月2日前完成,并将整改进度细化为10月28日、11月11日和12月2日三个分阶段完成节点,统筹把握整改节奏,加快整改进度,力求每个阶段都有一批整改成果,以严而有序的过程控制确保整改任务按时优质完成。

(三)加强督促落实。把巡视反馈的每一个问题和每一条意见都作为“必答题”,逐项盯紧抓牢,并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问效。建立每周协调、提醒和通报制度,坚持每周汇总进展情况,结合整改计划和存在的问题,提前向责任单位发出工作提醒,督促责任单位抓早抓细整改,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11月16日,税务总局党组召开巡视整改重点工作推进会议,严格要求对表推进、对账销号,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编发巡视整改工作简报,及时反映整改进展情况,对好做法进行推介。编发巡视整改工作情况通报,对整改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批评,责成各责任单位抓紧抓实整改。建立对账销号制度,在巡视整改清单的基础上制定工作台账,严格审核把关,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将巡视整改全面纳入绩效考核和督查督办,加强过程跟踪,倒逼整改落实。

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坚决有力的行动抓好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的整改落实

税务总局党组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在条条必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全力以赴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截至目前,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22个问题,税务总局党组通过制定70项具体整改措施,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中4项中长期整改措施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一)对“‘四个意识’不够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有效发挥党组把握方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

1.强化党组对中央精神的学习贯彻。制定税务总局党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制度,完善对中央重要会议和文件传达学习、研究落实、上报专报、督促落实的闭环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党组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的水平和能力,确保党组更加扎实深入地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

2.强化党组自身建设。税务总局党组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采取个人自学、专家辅导、讲党课、专题学习研讨等多种方式,更加全面、系统地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班子成员之间交心谈心制度,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坦诚开展交心谈心,经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针对一位原党组成员严重违纪问题,税务总局党组深刻反思,并在税务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最大程度消除不良影响。修订《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促进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规范化、常态化。党组成员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采取多种方式听取干部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监督。

3.强化党组科学民主决策。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工作规则》,提高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增强党组决策的科学性。制定《税务总局会议议题及文件报送局领导制度》,保证班子成员会前充分准备,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制定《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审议财务管理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明确应提交党组会审议的事项范围,研究审议2016年基建维修改造项目等财务问题。

4.强化党组对税务系统的政治领导。针对税务系统战线长、队伍大的实际,制定《关于构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的实施意见》,确立“条主动、块为主,两结合、互为补,抓党建、带队伍”的工作主线,坚持既抓税务总局机关又抓税务系统,既抓紧国税局又抓好地税局,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好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加强对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组织领导。制定《关于建立“条主动 块为主”工作机制 推进国税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垂直管理和地方管理两个优势,用好两种资源,形成税务系统与地方党委抓党建工作优势互补、共管共治的格局,在破解国税系统党建工作“两边管、两难管”问题上进行了有益探索。

(二)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进一步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税收工作重大改革的部署推进,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税务系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1.落实中央有关税收工作的重大改革。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召开专题推进会议,总结落实改革措施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建立序时推进、督察考核制度,开展实地督察、交叉督察和自查督察,督促进展慢的单位限时整改;推进跨区域稽查和督察内审组织体系改革;制发落实改革措施的110个文件,涵盖96项改革任务的70项,已完成到2020年全部改革任务的73%,使纳税服务、税收征管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解决行政许可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编制《税务总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列明行政权责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职能体系;取消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简化流程,缩短时间,精简报表资料;制定《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进一步实现办税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服务一把尺子。

2.落实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税收举措。对京津冀范围内和长江经济带12省(市)内办理迁移的纳税人,实现资质互认、信息共享,并拓展至所有异地经营纳税人,促进企业合理流动。建立分国别税收信息研究机制,覆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95个“走出去”企业重点投资国家,为纳税人提供境外涉税服务。完成与罗马尼亚、柬埔寨、巴基斯坦的税收协定谈签工作。建成12366上海(国际)纳税服务中心,开通中国国际税收服务热线,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税收咨询服务。分析总结2016年前三季度税收情况,预测第四季度和2017年经济税收形势,从税收变化透视经济运行、政策效应、税源监控、执法风险等方面,不断推出系列分析报告。加大金税工程建设力度,金税三期工程在2016年10月实现全国税务系统全面上线并平稳运行,实现全国税务应用系统统一和税收征管数据集中,为税收服务国家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制发《关于贯彻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加强薄弱环节整改工作的通知》,对税务系统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企业应享尽享。

3.落实依法治税各项任务。制发《“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公告,进一步约束税务机关权力、保护纳税人权利。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有关部委做好相关税种立法工作,提出立法建议。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工作。专门下发通报,重申依法征税、严禁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对违规收“过头税”问题“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三)对“机关党建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健全基层党组织,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引导党员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1.抓好党建工作与税收工作有机融合。结合制定2017年5.0版绩效考评指标,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完善党建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加大党建工作考核力度,提高党建工作指标考评分值权重,督促各级税务机关进一步增强“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推动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组织开展税务系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检查,总结推广基层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查找出党建与税收工作结合不紧密、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坚强有力、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强等方面的问题,向全系统发出通报,提出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领导、强化基层党建工作、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党建与税收业务工作结合推进等具体要求,促进以党建带队伍促工作。把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作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为税务总局机关党委充实5名专职党务干部,督促各级税务机关配齐配强党务干部。

2.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分别制发税务总局机关和税务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两个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领会,把握精神实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制定《税务系统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指导基层党组织规范支部换届、“三会一课”、党员评议等工作。组织开展上挂、下派、借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专项治理,全系统3926名党员按照规定转接了组织关系。建立税务总局机关党员个人基础档案、推行《党支部工作手册》,进一步促进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等工作的规范化。

3.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抓好党支部专题学习研讨、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工作,充分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等的准备工作。组织开展税务总局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支部书记履职不到位、党员学习教育不深入、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等问题。推行党组书记向上级党组进行党建述职,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办法,促进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理论培训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两学一做”知识测试,提升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和党员干部理论水平。

4.抓好“纵合横通强党建”新格局构建。立足税务部门实际,着力探索“纵合横通强党建”工作机制,促进形成上下左右齐心协力抓党建的工作格局。在纵向上凝聚“两个合力”,即税务总局党组与地方党委及党委工作部门共抓税务系统党建的合力和税务总局党组与各地税务机关党组共抓党建的合力,着力解决抓党建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在横向上实现“六个打通”,即打通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打通机关与系统党建、打通人事与机关党委、打通党建与监督管理、打通党建与教育培训、打通党建与绩效管理,着力解决税务总局机关内部各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够有力的问题,在税务系统形成了领导有力、机制科学、协同有序、融合增效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四)对“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针对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反思、举一反三,更加牢固地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强化责任追究,建立长效机制;更加注重以上率下、以点带面,督促国税系统层层落实全面从严管理干部的主体责任,更好地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1.严肃倒查追责违反干部任用条例问题。针对2013年上半年2名干部存在“超龄提拔”问题,制定具体措施,严把动议关和考察关,杜绝超龄提拔。对税务总局机关“带病提拔”问题进行倒查,并在国税系统开展全面清查,严格查核有关信访举报线索,对发现的国税系统2名“带病提拔”人员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了8名失职人员的责任。制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进一步促进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巡视、监督检查、干部考察、信访举报受理等工作中发现的选人用人问题线索及查办情况进行梳理,对未核实清楚的重新核实处理。修改“一报告两评议”测评软件,增加选人用人负面清单,加强监督,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严肃治理“三超两乱”问题。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在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督促指导各级国税机关消化超配干部,国税系统已完成中央组织部下达整治消化任务的84%。制发《关于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撤销国税系统违规设置的机构,统筹制定整治规划,切实解决混岗混编问题。

3.严肃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国税系统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情况专项治理,对2013年以来抽查核实情况全面进行再次核实,对处理不到位的重新作出处理,并对把关不严的单位在全系统予以通报批评。编制《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写提示手册》,举办干部监督业务培训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对违规因私出国(境)的领导干部和部分管理不严的省(市)国税局进行处理、通报,督促加强因私出国(境)审批、备案和证件管理。在国税系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复查整改工作。对在同一职位任职超过10年未交流的11名厅局级干部,按规定予以交流,并研究制定国税系统干部交流管理办法。对应回避未回避的2名厅局级领导干部家属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在国税系统开展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任职回避问题自查自纠,共发现并纠正164人任职回避的问题。

(五)对“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进一步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更严更实地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管的力度和治的强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税务基层延伸,促进税务系统管党治党严紧硬。

1.加大责任压实力度。制定《关于建立“下抓两级 抓深一层”工作机制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指导意见》,探索实施税务总局主抓省税务局、延伸抓市税务局,省税务局主抓市税务局、延伸抓县税务局,以主抓推动延伸,以延伸倒逼主抓,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坚持以督促压实责任,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利用召开专题会议、开展调研等机会,与各单位“一把手”谈话谈心,促进自我加压、主动担当;以考核压实责任,修订2016年度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评指标,加大考核力度,突出考核重点;以问责压实责任,制定《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倒逼责任落实;以教育压实责任,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纪律规矩教育纳入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及干部教育培训总体安排。

2.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制定《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试行)》,细化问责主体、工作职责、运用“四种形态”的适用情形、处理方式和操作程序等,促进各级国税机关建立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常态化机制,让党员干部经常受到教育,做到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让有问题的干部及时受到提醒和处理,做到知错就改、防微杜渐。认真梳理2013年以来内部巡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督促16个单位将未改到位的43项整改任务全部整改到位。对14名被司法机关定罪免刑的党员、干部逐一进行了处理。要求有关省国税局对2013年查处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进行“回头看”,深挖隐藏其中的腐败问题,更严地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廉洁风险。

3.加大压力传导力度。针对税务系统90%以上税务干部在基层的实际,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税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提出4个方面17条具体措施,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组织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企业注销管理、专用发票申领和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情况的督察调研,坚决纠正个别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选择执法、随意执法、情绪执法等问题。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税务总局常规巡视的18个省国税局整改落实情况,前期38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已全部整改到位。督促各省国税局推进本地区国税系统巡察监督全覆盖。

4.加大内控督察力度。加强税收征管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制发《全国税务稽查工作规范(1.0版)》,规范税务稽查行为。制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依托金税三期工程搭建内控管理平台,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制定《国家税务局系统巡视工作规范(2.0版)》《全国税务系统督察审计规范(1.0版)》,规范内部巡视、审计和督察工作,强化巡视、审计和督察结果运用。制发《市国家税务局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市国家税务局巡察工作规范(1.0版)》,构建基层国税机关巡察监督新格局。修订《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图书出版管理办法》,规范政策类书籍出版管理。

(六)对“纪检机构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机构深化“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支持中央纪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组核实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纪检机构结合巡视整改,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和执纪审查力度,在系统上下促进形成正风肃纪和反腐败的高压态势。

1.认真核实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税务总局党组大力支持纪检机构监督执纪问责,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配合机制,要求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中央纪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组对中央第十三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全部按照“五类方式”进行分类处置。

2.促进国税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履职尽责。配齐配强省以下国税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配齐配强市、县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的通知》,截至目前,国税系统空缺的175名纪检组长已全部选配到位。在国税系统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督促党的十八大以来无立案案件的省国税局加大问题线索核实和查办力度,巡视整改期间新立案案件7起。

3.推动机关纪委认真履职。完善信访举报处置工作机制,按照中央巡视组“零暂存”的要求,对2013年以来暂存的8件信访件逐一进行了清理。同时注重举一反三,加大执纪力度,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近期收到的信访举报以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建立谈话函询工作台账,对问题线索实行归口管理,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

(七)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未有效遏制”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全面梳理税务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认真听取有关情况报告,严肃查处违纪行为,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广大税务干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绷紧反“四风”之弦。

1.严格开展对照检查。制发《关于进一步对照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通知》,各级税务机关经过对照检查,共发现2016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04个,追究责任689人,坚决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反弹。各级税务机关积极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警示教育,深入查找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检查、重点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形成改进作风的常态化机制,确保中央要求在全系统落实到位。

2.严格进行查处纠正。对2014年和2015年审计发现的国税系统13个二级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实物补贴及计提公积金问题进行清理整改,全部清退落实到位。制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规范津贴补贴政策的通知》,强调了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督促各级国税机关严格遵照执行。制定《国税系统财务管理规范(1.0版)》,制发《关于全面严肃财经纪律 切实加强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完善财务制度,加强审核把关。对税务总局机关2名同志违规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其补交了应由个人承担的超支费用;对审核把关不严的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认真清理违规领取劳务费问题,研究提出规范课题评审专家组成条件、规范专家评审费支付的具体措施,明确要求税务总局机关在职干部参加课题评审一律不再支付劳务费。研究制定规范劳务费发放制度,对劳务费发放的原则、范围、标准、审核审批流程、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制发《关于开展国家税务局系统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国税局严格对照标准进行复查,确保办公用房使用规定落实到位。开展税务总局机关周转房清理清查,收回11套住房;制发《关于切实加强周转住房管理的通知》,对国税系统周转房管理使用进行严格规范。修订《全国税务系统视频会议管理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会议费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压缩各类会议的数量、规模和费用。制发《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 转变文风 提高办文效率的通知》,从控制发文数量、规范发文形式、倡导优良文风等6个方面作出20项严格规定,大力精简文件和简报。据统计,10月、11月税务总局机关发文同比分别下降35.5%、26%。

3.严格抓好绩效管理。优化调整2016年4.0版绩效考评指标及加减分规则,研究制定2017年5.0版绩效考评框架体系,确保考出实效。

四、持续深化拓展巡视整改成果,进一步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税收改革发展

通过专项巡视,税务总局党组和各级领导班子经受了一次严格的“政治体检”,广大党员干部经历了一次严肃的党性锻炼,进一步强化了“四个意识”,提升了能力素质,加强了作风建设。税务总局和全国税务系统以接受专项巡视和整改为契机,着力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新的发展理念引领税收改革发展,做到了两不误两促进,有力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同时,税务总局党组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巡视整改取得的成效还只是阶段性、初步的,特别是与中央要求和纳税人、社会各界、广大税务干部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税务总局党组将坚决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持续深化巡视整改,不断强化党的领导、强化责任落地、强化纪律建设、强化标本兼治,充分运用巡视整改形成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税收事业改革发展开创新局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中之重,组织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着力引导和促进税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推进税收改革发展和加快实现税收现代化进程中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更加充分地发挥税收对国家治理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二)积极构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按照“纵合横通强党建”的总体思路,持续抓好《关于构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的实施意见》落实,以加强党的领导为核心,以“条主动、块为主,两结合、互为补,抓党建、带队伍”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建设为基础,以厘清责任边界、强化责任担当、严格管理考核、严肃责任追究为重点,不断加强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拓展相关制度,促进形成制度完备、科学规范的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三)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和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落实中央深化“三转”要求,研究改革完善省以下国税系统纪检监察机制,推动纪检监察部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更好发挥作用。

(四)着力加强税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不断提升党组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深入推进绩效管理抓班子、数字人事带队伍、领军人才提素质,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按照“三严三实”“四讲四有”和好干部标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管理,打造让党和人民放心的税务铁军。

(五)加快推进税收改革发展。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税收工作的强大动力,全力组织好税收收入,深入推进税制改革、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乘势拓展金税三期工程全面推广应用成功的战果,加快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以税收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向党中央、国务院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3969872;邮政信箱: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邮编:100038;电子邮箱:

xxx税务总局党组

年12月26日

专项巡视整改督查通报范文二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xx年3月1日至4月29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对农业部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5月31日,中央巡视组向农业部党组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充分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性,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部党组把巡视整改摆在突出位置,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层层动员、持续发力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巩固拓展巡视成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巡视整改工作的认识。5月31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后,部党组书记、部长韩长赋同志多次主持召开部党组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推动巡视整改工作。部党组充分认识到,开展巡视工作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突出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中央对部党组的专项巡视,既是对农业部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我们找差距、促整改、谋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部党组深刻认识到,中央巡视组指出的我部在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薄弱环节,为我们划出了底线、亮出了红线,树立了高标准,切实加深了对我部党建工作现状和水平的认识,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了部党组和各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部党组认为,整改是维护巡视工作权威和影响力的重要保证,是巡视工作成果运用的关键环节,必须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扎实整改,全面整改。部党组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巡视工作要求上来,充分认识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正视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一条一条整改、一件一件落实,不断提升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水平,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细化整改任务,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部党组迅速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明确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部党组负总责,部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位部党组成员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分头落实。成立以韩长赋同志为组长的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力量认真逐条梳理巡视反馈意见,具体细化为4个方面36项整改任务,制定印发《中共农业部党组关于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提出总体要求,明确牵头司局。部党组、部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于6月6日、6月8日召开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部署会,要求牵头司局对每项整改任务都要制定路线图、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立下军令状。加强工作督导,6月29日、7月1日分别召开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督导会,全面分析、逐项检查指出各项整改任务的关键环节和整改重点,一项一项地细化具体措施,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7月16日部党组召开专项巡视整改工作调度会,全面调度专项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查找薄弱环节、拾遗补缺。部党组各位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靠前指挥,督促指导分管司局和单位,及时了解整改工作进程,帮助解决问题。

(三)坚持上下联动、立行立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如期完成。巡视期间,部党组坚持立行立改,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立即组织自查自纠,并举一反三。先后开展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超标专项整治、行政审批职能相关单位自查和社会组织兼职取酬自查、“四风”问题集中检查等,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召开党员干部警示大会,落实部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等。层层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联系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和我部自查发现的在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4月24日,部党组率先垂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提高我部全面从严治党水平,为集中整改奠定了良好基础。6月底前,分别组织各司局各单位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联系班子和个人实际深入查摆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组织500多个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广大党员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夯实了思想基础。部党组《关于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印发后,各司局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自觉查找、对号入座,认清责任,细化措施,都制定了本单位的整改方案。各司局各单位在认真推进部党组巡视整改任务的同时,扎实推进本单位整改工作的落实,为部党组巡视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打牢基础。

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雷厉风行全面整改,不折不扣逐条落实

部党组把梳理出的4个方面36项整改任务作为问题清单,印发给各司局各单位,既是我部巡视整改任务清单,更是对部系统全体党员作出的郑重承诺。截至目前,36项整改任务中已有23项完成,有7项整改任务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其余的6项为需要长期坚持整改任务,目前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

部党组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在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讲话,注重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大落实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工作力度,着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特别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精准产业扶贫,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1.关于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问题。部党组抓住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利契机,突出经常性教育的特点,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层层立标杆做示范,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举办学习辅导报告,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努力做到“四讲四有”。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部党组及时通过专题学习会、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的重要讲话、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编印习近平关于农业农村农民工作论述摘编、农业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问答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刻领会讲话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修订《农业部党组工作规则》。对部党组的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改进完善了部党组政治学习、调查研究、工作决策制度等,切实提高部党组执行中央“三农”政策和指导全国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水平。

领导干部讲党课。部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司局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在一定范围内讲党课,走上部党校讲台,为党员干部作理论学习辅导报告,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韩长赋同志在农业部纪念建党95周年大会上,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机关党员干部讲了一次内容丰富的党课。

2.关于落实中央“三农”方针政策,总结深化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激发农村活力的新典型问题。部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有关论述,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十八大以来中央明确由我部牵头的各项改革发展任务,认真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深入挖掘各地深化改革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切实查找工作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中央政策不打折扣得到执行,基层经验得到广泛推广借鉴。

推动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三补合一”改革,全面推进渔业成品油价格补贴改革,稳妥推进动物防疫补助政策改革,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提高了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时效性,有效防范跑冒滴漏和寻租风险。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鲜活农产品调控目录制度试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粮食、棉花、食糖等农产品总量平衡工作,促进了农产品价格和农民收益的稳定。

狠抓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着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推进“粮改饲”试点和“米改豆”试点,加大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实施力度,加快发展草食畜牧业,推进渔业资源保护和绿色养殖减量增收。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着力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扶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落实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着力建立完善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动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目标价格补贴等政策,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制定了中央部署我部牵头的7项改革任务的方案,目前4项已完成,1项基本完成,2项已形成较为成熟的文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重大改革,稳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扩大到22个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对农村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派出108名干部分赴27个省份的56个县开展实地调研,梳理评估农村改革试点进展情况,总结归纳了一批典型和经验。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等试点,指导地方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及时总结试点经验。

3.关于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科技进步贡献率,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问题。部党组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高标准农田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和农机化水平,确保优质农产品供给,推动不断加强生产条件建设。

强化顶层设计,出台和落实指导农业结构调整和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文件。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转型升级,正在编制《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出台并认真落实部分地区玉米结构调整、促进大豆生产和草食畜牧业发展、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等指导意见,着力调高、调优、调精农业结构,推动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组织开展十大重点问题研究,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品种策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构建模式、“藏粮于地”实现途径等形成一批研究成果。

围绕调结构强化指导服务。加强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开展月度形势分析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情况,引导社会预期。加强对农产品供需形势分析,试点发布棉花、油料、食糖等品种月度平衡表,引导农民积极调整种养结构。

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深入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总结推广首批107个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单位的经验做法;推进标准化生产,新批准发布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00多项,认证“三品一标”产品12900个;制定完善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全面启动农业科技竞争力提升行动,实施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补助项目,抓好10个省的科研院所开展重大农技推广试点,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着力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加快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和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种业科研成果收益改革试点,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切实加强转基因育种研发、管理和科普工作。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年培训超过100万人,启动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

强化基础设施投入,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我部积极协调争取专项建设基金支持现代农业,提出政策建议。制定《关于建立粮食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指导意见》,陆续组织发布“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全面谋划“十三五”转方式、调结构工作。正在启动“十三五”农业现代化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加快高标准农田、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积极筹建农业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深入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行动,促进农业节本增效。

4.关于精准扶贫的产业培育问题。部党组按照中央脱贫攻坚部署,着力加强产业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加大政策落实和创设力度。牵头召开全国产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推动各地落实农业部等九部委出台的《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衔接,推动加大对贫困地区产业扶贫的金融支持。推动各有关省(区、市)召开产业扶贫专题会议,印发实施方案,出台政策措施。印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百乡万户”产业扶贫调查,形成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蹲点调查报告,提出了推进产业扶贫的政策建议。组织专家开展创新产业精准扶贫政策研究,提炼形成一批产业精准扶贫模式。

大力推进区域发展和脱贫攻坚。7月4日,我部牵头召开大兴安岭南麓片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部际联系会议,交流片区脱贫攻坚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和具体帮扶措施,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大兴安岭南麓片区脱贫攻坚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关于实施大兴安岭南麓片区脱贫攻坚共同行动的通知》《为大兴安岭南麓片区办实事清单》,整合多方力量加大片区扶贫力度。7月10日,召开全国农业援藏工作座谈会,深入贯彻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部署“十三五”农业援藏工作任务。组织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部属事业单位、对口援藏省市农业部门与西藏方面签订合作协议。开展2016年全国农业系统“专家西藏行”,遴选33位专家深入西藏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

指导编制省县两级产业扶贫规划。督促指导各地编制完成省、县两级产业精准扶贫规划,建立旬报制度,定期调度各地规划编制进展,推动规划编制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目前各地规划编制进展顺利,力争7月底前基本完成编制任务。

完善服务支撑措施。利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等科研平台,统筹协调全国农业科技优势力量,面向武陵山区等我部定点扶贫地区开展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集成、示范和推广。今年117期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班的培训对象全部面向贫困地区,预计全年培训1.7万多人。在拟于11月召开的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将首次设立扶贫展区,扩大贫困地区品牌农产品市场影响力。

5.关于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问题。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健全完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研究制定了《在全国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召开视频会议进行部署。目前,我部正在指导和督促地方农业部门开展好专项整治,确保在2017年上半年完成。通过专项整治,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设计和资金监管机制,针对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完善监督制度,明确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监督责任分工和纪律要求。

6.关于研究农业生产环境、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问题。部党组深入研究农业生产环境,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编制《培育发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方案》。探索农业面源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建立健全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加快培育发展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市场主体。

启动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农业面源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和洞庭湖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试点工作。我部会同财政部下发《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 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在河北等10省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探索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模式和机制。我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组织编制了2016年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建设工作方案,在9省18个县(区)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试点项目。印发《洞庭湖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试点工作方案》,在4个县市开展试点示范,推广健康养殖、生态养殖模式和技术,逐步建立健全健康养殖长效机制。

加快推进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建设,抓好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和耕地污染治理工作。督促16个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抓好检查验收。继续做好2016年测土配方施肥工作,选择200个重点县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在全国创建600个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基地,建立100个新农药、新助剂、新药械试验示范区。继续安排资金开展湖南省重金属污染耕地综合治理。6月,出台了《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联合九部门印发《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在有关省开展试点。

7.关于部党组加强对直属单位党的领导工作顶层设计问题。部党组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直属单位、部属科研院所党建工作情况,研究出台制度,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

规范直属单位党委(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部党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单位党委(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就直属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内容、会议程序、议事规则等进行明确规范,规定党委(党组)会议要研究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和事关干部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研究党的建设事项等,切实发挥好党委(党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

加强部属科研院所党建工作。部党组组织农科院、水科院、热科院全面调研梳理了本单位的党建工作情况,查摆了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目前,正组织专门力量对“三院”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探索农业科研院所党建工作规律,拟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部属科研院所党建工作的意见》。

改革完善直属单位领导体制。全面检查了部党组《进一步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切实发挥部属事业单位作用的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梳理解决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意见落到实处。继续完善强化部属新闻单位党委领导体制,拟将承担高等学历教育、党校培训、农民教育培训等职责的3家部属事业单位明确为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8.关于选人用人规范性问题。部党组及时开展专项检查,掌握情况,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加强整改。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巡视期间立行立改,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人选、平级转任重要职务人选均严格履行民主推荐和考察、核查个人有关事项、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等程序。从6月开始组织直属单位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自查,全面把握直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情况,9月将抽取12家单位进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从2017年开始,将在巡视工作中单独增加选人用人工作组,抽取10家单位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正在修订完善《司处级干部任职前人事劳动司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试行办法》。

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领导干部进行交流使用。6、7两月部党组研究交流了一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干部,已有14名司局级领导干部调整交流到位,占比超过一半,除3位明年上半年达到退休年龄的外,其余年底全部交流到位。需要交流的机关处级干部,除1人外,均已交流到位。

(二)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

部党组着力从制度上加强对各司局各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党的组织生活不严格、党员管理不规范、党费交纳不规范等4个专项整治,切实加强直属机关党的建设。

1.关于部党组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指导问题。部党组立行立改,研究制定有关制度,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修订《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部领导分工安排的通知》。将所有直属单位纳入部领导分工,进一步加强对直属单位的领导。截至目前,部党组成员和部领导都已和所有分管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一次专题谈心谈话,着重了解了各单位党建工作情况、干部职工思想状况等,就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

制定《关于部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若干规定》。建立完善了部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部党组成员和部领导同志、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直属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各级党组织层层负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部党组成员和部领导同志分管司局和直属单位,同时对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负分管责任,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总结。把个人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情况作为年终述职、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考核制度,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细化到我部具体实际工作中,较大幅度提升机关党建工作在部系统绩效管理考核指标中所占分值,完善细化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强化责任追究,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2.关于夯实党建基础性工作问题。开展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整治,各单位党组织认真开展自查,重点排查了党组织任期届满、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换届的情况,督促未按时换届的直属党组织及时进行换届。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不严格整治,各单位党组织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针对查找的问题,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为基本形式,在融入经常、融入日常上下功夫,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参加党支部学习教育各项活动,着力提高组织生活质量。部党组成员、部领导和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以“加强党的建设”为主题讲了党课。开展党员管理不规范整治,组织各单位党组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重点对流动党员、学生党员进行全面认真逐个梳理排查,千方百计查找失联党员,稳妥做好组织处置工作。

3.关于党费交纳不规范问题。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严格规范党费工作。今年以来,正式施行《农业部直属机关党费手册》,全体党员做到了按月、主动、足额缴纳党费。

4.关于调整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理顺基层党组织管理体制,将原来归口有关司局党组织的直属单位党组织改为直接隶属于直属机关党委,强化直属机关党委对各单位党组织的领导。指导符合条件的业务归口管理社会组织成立党支部,选齐配强支委会,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

5.关于加强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建设问题。在机构编制紧张的情况下,部党组专门研究核增了直属机关党委机关行政编制,用于强化部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工作力量,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

(三)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部党组深刻认识和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内涵和重大意义,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标准,加强督查检查,组织开展“四风”问题集中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认真查办违纪案件,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部党组召开党建工作情况专题座谈会、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不断深化对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增强履行“一岗双责”的自觉性,全面分析部系统党建工作现状,查找差距、研究改进措施,深入贯彻落实部党组、驻部纪检组制定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意见》。

强化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6月16至20日举办了“两委”书记培训班,部党组对培训班高度重视,专门研究审定培训内容、课程安排,4位部领导作了专题辅导报告,教育引导部系统“两委”书记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培训班还邀请中央纪委、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专家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部党内法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内容作了专题报告。在培训班上专门安排落实“两个责任”汇报交流会,6个单位围绕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作了交流发言,所有学员都撰写了“两个责任”学习体会,进一步推进了“两个责任”落实到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两委”书记反映,进一步提高了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的认识,深化了对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理解,增强了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感自觉性,理清了履职尽责的工作思路,提升了履行“两个责任”的工作能力。

推动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部党组强调,要严明“六项纪律”,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对违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进行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驻部纪检组于5月4日至18日专门举办驻农业部纪检组综合监督单位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期间召开各单位纪委书记座谈会,宋建朝组长作报告,进一步增强了我部纪检干部队伍的使命感责任感,提高了监督执纪问责的本领,锤炼了忠诚干净担当的作风。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向农民群众摊派、涉农乱收费、集体“三资”管理、支农惠农、扶贫等领域的严重问题,严肃查处和纠正农业行政执法中吃拿卡要和只收费、不作为的问题。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

配齐配强各单位“两委”领导班子。部党组坚持优中选优,统筹考虑、调整选配了有关单位的党委书记,配齐配强了各单位的纪委书记,其中新选配的2个单位纪委书记,不再兼任行政职务。下一步着力解决好部分单位纪委书记兼任行政职务的问题,推动直属单位纪检机构进行“三转”。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部党组重新梳理3年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了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和公务用车超标集中整治行动,严肃处理顶风违纪现象;组织开展了“四风”问题“回头看”和整治“四风”问题集中检查;对十八大以来党群组织开展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了检查。

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巡视整改。印发《农业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将整改内容细化分解为6个方面、23项具体任务。6月21日至7月15日,组织各司局各单位全面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巡视整改,对查到的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对需要一段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制定了可执行、可检查、可监督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确保按时完成。新制定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健全直属单位公务接待制度的通知》等规定,进一步严格标准,加强了公务外出计划管理、公务接待审批管理,严格了公务接待标准和经费管理。全国农业展览馆领导班子成员违规组织、参加公款宴请,并发生违规使用封存超标准公务用车问题,分别给予时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

开展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和公务用车超标集中整治行动(简称“两超”)。中央巡视组巡视期间,指出个别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存在“两超”问题后,部党组立即召开会议,决定在全系统开展“两超”集中整治行动,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成4个督查组对所有司局和部属单位实行全覆盖督查,一间房一间房地量,一辆车一辆车地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封存超标车辆随事业单位改革一并处置,对封存停放不规范问题,进行了立即整改,对发现有“两超”问题的单位,由分管部领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中国农科院郑州果树所领导班子成员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除免去党政主要负责人职务外,移送地方党组织进行纪律处分,分别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

开展整治“四风”问题集中检查。在各司局各单位开展“回头看”和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了重点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一些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仍然不到位、“庸懒散木推”现象仍未杜绝、个别单位顶风违纪问题还有发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压力传导仍有死角等问题,部党组立行立改,健全完善遏制“四风”现象的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预算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制度,提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中国农科院农经所存在违规变相发津补贴、科研经费管理失控等问题,分别给予时任党政主要负责人留党察看一年和严重警告处分。

召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4月8日,部党组召开部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警示教育大会,对巡视期间发现和查处的3起9人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部党组书记、部长韩长赋同志讲话,以案明纪,以案醒人,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真正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起来实起来,收到了明显的教育、整改效果。

开展党群组织十八大以来开展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检查。针对巡视期间发现的个别单位在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中公款旅游、接受宴请等问题,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的同时,部党组举一反三,组织各司局各单位党组织和工青妇组织对十八大以来开展的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自查,重点对活动名称、参加人员范围及人数、主要内容(行程)、经费支出项目及数额、经费来源、是否安排参观当地风景名胜、用餐住宿交通是否超标等方面的具体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就基层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作出详细规定,提出明确要求。

3.关于加强巡视工作、充实巡视工作力量问题。部党组制定了《2016年农业部巡视工作方案》,拟于9月召开农业部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组建5个巡视组分行业领域、分业务类别对12个部属单位开展专项巡视工作,适时开展“回头看”。今年的巡视工作注重突出重点,聚焦问题,突出政治巡视,扎实推进全覆盖。在人事劳动司内指定专门处室,承担农业部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指导部巡视组和直属单位巡视机构开展工作。将从部直属机关纪委委员中遴选并授权担任巡视组组长,不断加强巡视队伍力量。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权力寻租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防范廉政风险

部党组高度重视防范权力寻租等问题,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巡视整改的重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化制度建设,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政事分开、政企分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1.关于防止行政审批领域“红顶中介”、迂回型权钱交易等权力寻租问题。在充分调研行政审批各方情况基础上,部党组制定了《深化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从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大力规范审批行为、推进中介服务改革、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

推进简政放权。十八大以来共提出取消下放30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建议,取消下放比例达53%,其中19项巡视整改前已到位,其余事项进度按国务院审改办统一部署执行。在此基础上,拟再取消1-2项行政审批事项,同时拟取消8项原由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待相关程序批准实施。举办了深化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培训班,组织各省区市牵头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门及农业部行政审批承办司局的负责同志对加强“放管服”进行研讨,做好行政审批取消和下放后的衔接落实,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

简化审批程序。围绕进一步优化服务,对现有事项申报材料和办理时限进行了深入梳理,在确保审批质量的原则下,对不合法、不合理及重复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同时进一步压缩委托现场查验、专家评审工作时限,合理分配审批各环节的办理时间,对14项审批事项(含16个子项)申报材料进行了精简,累计49种;压缩了4项审批事项(含13个子项)审批时限,办理时限分别减少2-5个工作日。

规范审批行为。进一步完善“统一受理、统一回复、接办分离、限时办结”的审批运行机制,扩大标准审批实施覆盖面,重点完善专家评审、技术复核和政策审查领域标准,明确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规范及要求;同时,健全完善涉及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分配利用等重要事项的科学决策机制,对6项审批事项(含17个子项)实行司(局)务会集体决策。

推进中介服务改革。围绕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明确要求部属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企业不得开展与农业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停止18家部属单位、社团、企业的中介服务;针对部分专业性强、市场暂无力承接,短期内仍需部属单位开展的中介服务,制定完善操作规范和标准并加强事中监管,明确过渡期限,提出改革方案;取消原来指定的中介服务机构29家。

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研究制定了《农业部行政审批工作廉政规则》,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工作廉洁从政规范性要求,严防出现行政审批领域“红顶中介”、迂回型权钱交易等问题。加大行政许可决定公开力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的信息,原则上都在农业部网站上予以公开,并按要求向国家信用信息平台共享数据。全面推行利益关系回避,在农业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直接从事行政审批工作的全部人员中全面建立职务回避制度。共组织15家司局、单位签订回避承诺书591份。防止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现象,严控廉政风险。

2.关于高度重视预防各级领导干部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问题。部党组进一步规范和制约农业建设项目、财政专项审批权力,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出国团组分类管理,严格控制出国经费支出等。

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制约农业建设项目审批权力的办法》。大幅度下放审批和验收权限,从今年7月1日起,下放地方承担项目初步设计、变更审批和竣工验收权限,下放直属垦区承担项目的全部审批权限和竣工验收权限。修订完善相关审批制度办法,清理不适应简政放权要求的规定,调整完善相关审批程序,加强对审批过程的监督;实行“一类专项一个办法”,研究制定每类专项管理办法。加强建设规划编制和执行,严格执行建设规划,增强建设规划对投资项目安排的约束效力,依据规划储备项目,避免因储备不足而临时安排、突击安排项目情况。规范项目审批程序,对每类项目制定统一明确的评估细则,委托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规范开展农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独立评估工作,动态更新项目评估专家库,逐步实现项目评估专家全部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取,坚持“谁评估谁负责、谁下结论谁负责”。部机关、直属单位和地方农业系统党员干部不得违规干预项目审批,农业部及地方农业系统从事投资建设项目推荐、评估、审批工作的人员,不得私下接触项目申报对象。

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制约财政专项审批权力的意见》。从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部门预算项目、科研项目管理,建立健全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对科学配置权力、规范行使权力、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了具体措施,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审批和管理行为,预防和控制廉政风险。

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将预算决算、项目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程建设、“三公”经费、会议培训等10个方面的业务纳入内控制度建设,要求各司局各单位成立内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排查廉政风险点,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实行经办岗和审核岗“一事双岗”负责制,对各项经济和业务活动实行流程管理、规范运作,加强内部权力制衡,防止腐败行为发生。

加强出国团组分类管理。根据任务类型将申报团组分一、二、三、四类,在团组计划审批过程中,优先保障一、二类团组出行,对一般性出国(境)和考察访问计划一律不予审批,对一般性行业研讨会等任务原则上不予安排,严格限制培训团组,保证农业外事工作务实高效。严格履行出国(境)团组计划管理和出访报批程序,密切跟踪团组计划和外事经费使用进度。严格控制出国经费支出,在《2016年因公出国(境)控制计划通知》中明确任务和预算审批的有关注意事项,保障限量出国团组数、人次数零增长,出国费使用不超预算数。

3.关于防止行政审批岗位领导干部与企业老板勾肩搭背、谋取私利,干部违规在部下属协会学会兼职取酬问题。部党组组织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相关单位自查和干部在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中兼职取酬情况自查(简称“两查”),开展专项整治,分门别类进行处理,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开展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相关单位自查。3月31日至4月6日,组织农业部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组织进行自查。部党组要求所有发现问题的单位立即规范整改到位,经过组织核实,对相关人员分别提出了处理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了处理。为严格管理,要求各单位在今后安排工作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尤其是处以上领导干部和评审专家要主动回避。

开展在社会组织兼职取酬自查。3月31日至4月6日,组织各司局和直属单位干部围绕2013年1月1日以来在我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中兼职取酬情况进行了自查,并组织核查。2014年6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印发后,继续兼职取酬的有6名退休干部。部党组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针对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要求全部退回违规取酬,给予2名同志纪律处分,对3名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对1名同志给予提醒谈话。部党组制定出台了《关于退(离)休领导干部社会组织兼职不得取酬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期间,不得领取社会组织的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也不得领取各种名目的补贴等;兼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是否取酬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等,退(离)休领导干部本人应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报所在单位党组织;再发生违规领取报酬的,按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进一步规范专家咨询费等报酬费用。研究制定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专家咨询费等报酬费用发放与领取管理的若干规定》,明确了部系统各单位发放专家咨询费、讲课费、劳务费的范围和标准,规定了各单位发放此类报酬费用的财务规范及部系统工作人员领取此类报酬费用的行为规范,提出了违规处理要求。

4.关于认真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部党组派出2批督导检查组,加强调研、检查、督导等工作,推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制定《司局级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方案》《司局级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手册》,安排司局级领导接待群众来访。修订完善《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则》《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和《向各司局和直属单位转送交办重要信访事项规定》。

(五)逐件查清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

部党组旗帜鲜明地支持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指导直属机关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加大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核查力度,要求件件查清、事事落实,对违纪行为不护短、不遮丑,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管好党员干部。

1.严肃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顶风违纪问题。在专项巡视期间,部党组支持驻部纪检组集中力量,在短时间内迅速办结了5起中央巡视组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对16名责任人作出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司局级干部13人、处级干部3人。在巡视整改期间,驻部纪检组继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又对3起违纪问题立案调查,近日经部党组会研究,拟给予5名局级干部、1名处级干部党纪处分。

2.抓紧处理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按照“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要求,驻部纪检组和直属机关纪委正在有序推进、抓紧办理。目前,驻部纪检组对所有问题线索进行了梳理,提出处置意见,争取年底前全部处置完成。对需要进行谈话函询的问题线索,将按照驻部纪检组新修订的函询工作规范,驻部纪检组在发放函询通知的同时要对函询对象进行谈话并提出要求,函询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说明要送部党组书记或分管部领导审阅并签字背书。

3.机关纪委加强监督执纪。直属机关纪委加强与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和驻部纪检组协调沟通,严格执纪程序,及时办理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巡视期间,组织核查了中央巡视组交办的有关具体问题,并逐个作出了处理。整改期间,组织有关单位纪检组织,严肃认真办理了驻部纪检组移交的信件和问题线索,目前已全部核查完毕,分别提出了处理建议,正在按程序逐个落实。

通过专项巡视,部党组和各级领导班子经受了一次严格的“政治体检”,广大党员干部经历了一次严肃的党性锻炼,进一步强化了“四个意识”、践行了“三严三实”、提升了能力素质,加强了作风建设。我部系统充分运用专项巡视成果,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中央“三农”决策部署,坚持以新的发展理念引领现代农业建设,做到了两不误两促进。今年上半年农业生产亮点突出,夏粮生产再获丰收,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取得积极进展,农村改革深入推进,进一步巩固发展了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为“十三五”开局之年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抓好建章立制,确保“不贰过”,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专项巡视工作有期限,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农业部党组将以巡视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起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断开创机关党建新局面,为建设现代农业、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不断深化和拓展巡视整改工作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深化巡视整改工作,坚持工作标准不降低,工作力度不减弱,工作劲头不放松。对需要长期进行整改的(主要是“三农”业务工作),要进一步细化措施,分步实施,持之以恒深入整改;对已经进行整改的,要认真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提高,“不贰过”。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把巡视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并上升为制度规范,通过建立制度、落实制度来解决问题、规范管理,全方位扎紧制度的笼子,实现既治标、又治本的目标。同时加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真正使制度和规矩严起来、立起来。

(二)坚持不懈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配套措施,深入整治“四风”问题,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到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并予以通报,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健全和落实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全面推行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安排党员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进一步完善为农民办实事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在服务农民群众中增强党性、提高能力、改进作风。

(三)坚决落实“两个责任”,不断提高全面从严治党水平。进一步深化强化实化“两个责任”落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不留死角。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做到抓业务与抓党建相结合,抓工作检查与抓纪律监督相结合,管事管人与管思想管作风相结合,在责任担当上向中央看齐。支持各级纪检组织履行好监督职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做到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农业部党组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把这次中央巡视的新认识、新提高转化为新动力、新局面,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中央“三农”政策,坚守“三严三实”,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改革创新,促进精准脱贫,把巡视成果体现到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成效中,巩固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为实现中央确定的“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

电话:010-59192416;

邮政信箱: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农业部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25;

xx农业部党组

年8月27日

点击下一页更精彩专项巡视整改督查通报

专项巡视整改督查通报的评论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