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记账法怎么确定借方贷方_借贷记账法的形成过程

发布时间:2017-06-06 13:57

借贷记账法是目前世界上通用的记账方法,是复式记账法中最科学的记账方法。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借贷记账法确定借方贷方的方法,希望能帮到你。

借贷记账法确定借方贷方的方法

1、从借贷记帐法的帐户结构看

借贷帐户的基本结构是:左方为借方,右方为贷方,但哪一方登记增加,哪一方登记减少,则要根据帐户反映的经济内容决定。可以分为四类:

(1)资产类帐户:增加额记借方,减少额记贷方,期末如有余额在借方。

(2)权益(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类帐户:增加额记贷方,减少额记借方,期末如有余额在贷方。

(3)成本费用类帐户:增加额记借方,减少或转销额记贷方,费用结转后一般无余额,如有余额在借方。

(4)收入、利润类帐户:增加额记贷方,减少或转销额记借方,收入、利润结转后期末应无余额。

2、从借贷记帐法的记帐规则看

借贷记帐法的记帐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3、从借贷记帐法的试算平衡看

根据这一原理和记帐规则的要求,每一笔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都是借贷相等,因而当全部经济都记入帐户后,所有帐户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与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必定相等;所有帐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与期末贷方合计也必定相等。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可以概括为: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第一,任何一笔经济业务都必须同时分别记录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去;

第二,所记录的账户可以是同类账户,也可以是不同类账户,但必须是两个记账方向,既不能都记入借方,也不能都记入贷方;

第三,记入借方的金额必须等于记入贷方的金额。

借贷记账法是复式记账法的一种。它是以“借”、“贷”为记账符号,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等式为理论依据,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记账规则的一种科学复式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以“借”、“贷”二字作为记账符号,并不是“纯粹的”、“抽象的”记账符号,而是具有深刻经济内涵的科学的记账符号。从字面涵义上看,“借”、“贷”二字的确是历史的产物,其最初的涵义同债权和债务有关。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借贷记账法得到广泛的运用,记账对象不再局限于债权、债务关系,而是扩大到要记录财产物资增减变化和计算经营损益。原来仅限于记录债权、债务关系的“借”、“贷”二字已不能概括经济活动的全部内容。它表示的内容应该包括全部经济活动资金运动变化的来龙去脉,它们逐渐失去了原来字面上的涵义,并在原来涵义的基础上进一步升华,获得了新的经济涵义:

第一,代表账户中两个固定的部位。一切账户,均需设置两个部位记录某一具体经济事项数量上的增减变化(来龙去脉),账户的左方一律称为借方,账户的右方一律称为贷方。

第二,具有一定的确切的深刻的经济涵义。“贷”字表示资金运动的“起点”(出发点),即表示会计主体所拥有的资金(某一具体财产物资的货币表现)的“来龙”(资金从哪里来);“借”字表示资金运动的“驻点”(即短暂停留点,因资金运动在理论上没有终点),即表示会计主体所拥有的资金的“去脉”(资金的用途、去向或存在形态)。这是由资金运动的内在本质决定的。会计既然要全面反映与揭示会计主体的资金运动,在记账方法上就必须体现资金运动的本质要求。

借贷记账法的计算方法

试算平衡就是指在某一时日(如会计期末),为了保证本期会计处理的正确性,依据会计等式或复式记账原理,对本期各账户的全部记录进行汇总、测算,以检验其正确性的一种专门方法。通过试算平衡,可以检查会计记录的正确性,并可查明出现不正确会计记录的原因,进行调整,从而为会计报表的编制提供准确的资料。

在借贷记账法下,根据借贷复式记账的基本原埋,试算平衡的方法主要有两种:本期发生额平衡法和余额平衡法。

(一)本期发生额平衡法

本期发生额平衡法,是指将全部帐户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和本期贷方发生额分别加总后,利用“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来检验本期发生额帐户处理正确性的一种试算平衡方法,其试算平衡公式如下:

全部帐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帐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发生额是属于期间动态的会计指标,反映资金的增减变化,所以又称为动态平衡公式。)

这种试算平衡方法的原理是:在平时编制会计分录时,都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将其记入有关帐户经汇总后,也必然是“借贷必相等”。本期发生法平衡法主要是用来检查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在进行各种帐户帐户处理时的正确性。

(二)余额平衡法

余额平衡法是指在会计期末帐户余额在借方的全部数额和在贷方的全部数额分别加总后,利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平衡原理来检验会计处理正确性的一种试算平衡方法。根据余额时间不同,又分为期初余额平衡和期末余额平衡两类。其试算平衡公式如下:

全部帐户的借方期末余额=全部帐户的贷方期末余额

全部帐户的借方期初余额=全部帐户的贷方期初余额

(余额是属于时点静态的会计指标,反映资金增减变动后的结果,所以又称为静态平衡公式。)

余额平衡法的基本原理:在借贷记账法下,资产帐户的期末余额在借方,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帐户的期末余额在贷方,由于存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平衡关系,所以全部帐户的借方期末余额合计数应当等于全部帐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合计数。余额平衡法主要是通过各种帐户余额来检查、推断帐户处理正确性的。

如果试算不平衡,说明帐户的记录肯定有错,如果试算平衡,说明帐户的记录基本正确,但不一定完全正确。这是因为有些错误并不影响借贷双方的平衡,如果发生某项经济业务在有关帐户中被重记、漏记或记错了帐户等错误,并不能通过试算平衡来发现。但试算平衡仍是检查账户记录是否正确的一种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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