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性舆论监督与主流媒体的社会引导力

发布时间:2017-03-14 14:52

【摘 要】舆论监督是国家和社会进步不可或缺的手段,在当下新媒体技术发达的媒体背景下,应该改变传播态度和思路,不应一味欺、瞒、压,而应科学应对新闻事件、释放舆论压力、破除谣言传播,提升主流媒体的社会引导能力。因此,必须加强建设性舆论监督,提升主流媒体社会引导能力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关键词】舆论监督;传播;社会引导力

国家广电总局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广播电视舆论监督工作的要求的通知》中指出,新闻媒体揭露问题要富于建设性,要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从改进工作、解决问题、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维护稳定、服务大局出发,密切配合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向积极的方面引导,力求好的结果。也就是说,舆论监督只是手段,不是新闻媒体的目的,如何迅速有效地发现、分析并解决问题,才是新闻媒体的终极目标。因此,新闻媒体尤其是主流媒体,应该进行建设性舆论监督,更好地发挥其社会引导力,更好地促进矛盾的解决和社会和谐。

坚持建设性舆论监督,是当前媒介生态不断变化的必然要求

媒介生态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几乎包含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但起主要作用的仍然是政治、经济、文化等核心因素。[1]新闻媒体,作为一种社会子系统,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它的存在与发展和其他子系统存在密切的关系。因此,新闻媒体所开展的活动,包括舆论监督,必然离不开其所置身的媒介生态环境的制约。

改革开放后,尤其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的社会环境和媒介生态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其一,社会矛盾的凸显。当前,随着政治、经济、文化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正处于一个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社会日益多元化和社会流动速度加快将催生更多个体矛盾和维权事件的出现。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培林指出,当前中国社会发展中的社会矛盾,主要集中在就业、贫富差距、社会保障三方面,是真正的“社会矛盾凸显期”。[2]而更重要的是,在社会矛盾凸显而又不断被媒体曝光的情况下,仇富、仇官等社会情绪不断积累,甚至失控,容易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其二,维权意识的高涨。当下社会已经进入公民社会,市民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不断高涨,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逐渐增强,不再像计划经济时代任由国家和集体“大包大揽”。同时,市场经济“逐利”和“自主”本质,也决定了市民意识向“自我选择、自我决策、自我负责”转变。因此,作为新闻受众,市民更加独立、自主,有着自己的价值判断和行为方式,需要更多的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需要新闻媒体来反映不同利益和要求,协调解决各种人民内部的矛盾。

其三,传播渠道的多元。随着新技术、新媒体的迅猛发展,互联网、IPTV、博客、播客、网络视频、微博等新的媒体形态不断发力,不但快速分流了传统媒体的受众市场,更是形成了一个多元的传播网络。而且,由于传播技术和渠道的不断多元,再加上国际环境的复杂,政府过去那种企图通过“选择”、“封锁”新闻来控制舆论的做法,放在如今的媒介生态环境下显然是笨拙的,也是无法达到控制目的的。因此,传播渠道的多元改变了媒介生态,而这种被改变的媒介生态势必反作用于新闻媒体,迫使其协助政府和社会也必须做出相应的转变,力争新闻传播更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其四,阳光政府的打造。2010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强调,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3]要实现这个目的,应该说新闻媒体是一个主要的平台和渠道。以权谋私、假公济私、铺张浪费、打击报复、贪污腐化等等,都可以通过舆论监督来表达民意,让权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既然政府都有让媒体批评和监督的开明和信心,那么新闻媒体同样也要具备批评和监督的勇气和智慧,更主动地配合政府工作,更及时、有效地进行舆论监督。

综上所述,媒介生态的不断变化,决定了新闻媒体不能再墨守成规、畏首畏尾,而应以更积极、开放的姿态去应对新技术带来的信息时代变革,以一种更健康、更具有建设性的姿态去进行舆论监督,更好地发挥社会引导能力,以惩恶扬善趋利避害,推动政府工作和社会建设。

坚持建设性舆论监督,积极提升主流媒体的社会引导能力

随着媒介生态不断变化,在新技术、新媒体不断冲击,传播方式和信息源日益多元化的情况下,主流媒体或者说传统媒体的发声也就显得极其重要。由于主流媒体代表了“政府的声音”,内容方面的真实性、权威性依然无可替代,因此在社会急剧变革和转型的当下,主流媒体的积极参与,尤其是建设性舆论监督,应该能够促进社会民主、和谐和进步,也更能彰显其强大的社会引导能力。

坚持建设性舆论监督的前提:改变观念服从全局

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这是党和政府赋予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的重要依据。但舆论监督不等于乱监督,舆论监督的真正目的,应该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帮忙而不添乱”,促进政府解决问题,社会和谐进步。具体而言,主流媒体应该主动改变观念,服从全局,从促进矛盾解决,构建和谐社会出发,进行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

在当前信息时代,虽然新闻封锁难成可能,但一味曝光揭丑,片面追求轰动效应与收视率,同样证明不适应新闻和现代媒介生态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毕竟,舆论监督一旦失控,负面情绪积累,新闻报道只会放大、激化矛盾,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导致不良社会心态的产生,这显然与舆论监督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

在具体的舆论监督实践中,主流媒体应当从全局的角度出发,结合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紧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建设性舆论监督。首先,舆论监督一般从一个时期内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角度来确定新闻报道选题,并要求选题体现一定的普遍性和典型性,密切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其次,舆论监督应该遵守新闻纪律,尤其是重大新闻事件,主流媒体必须按照宣传主管部门的指示,统一新闻报道口径和尺度,有序进行舆论监督。最后,要进行艺术性舆论监督,也就是说在文稿处理和编排方面艺术处理,负面新闻正面引导,合理释放负面情绪,点出解决问题的光明前景等,譬如在标题、点评等方面适当正面引导,让受众看到光明和希望;或者说差异化编排,不要让负面新闻扎堆等等。这样的舆论监督,才会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密切关注,也才能促进工作的解决,达到建设性舆论监督的效果。

坚持建设性舆论监督的方式:客观真实 加强策划

其一,坚持舆论监督的时效性。现代社会信息爆炸,新闻竞争日趋激烈,尤其是新技术、新媒体的发展,新闻时效性已经进入“秒争”时代,舆论监督首要注重时效性。问题是主流媒体如何在保持新闻时效性的同时又不违反宣传纪律,不给党和政府的工作添乱,这就需要掌握采和播的配合艺术。对于任何舆论监督事件,主流媒体一方面应该要求记者到达现场,掌握第一手新闻,保证舆论监督不失声,并持续进行关注和追踪,避免被动局面;另一方面应该根据事件程度不同逐级上报,根据宣传主管部门的指示进行相应程度的报道和解释,实现舆论监督的时效性和建设性相结合。

其二,坚持舆论监督的真实性。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只有真实,才谈得上舆论监督,才能保证舆论监督的公信力。根据新闻专业主义的理论,新闻媒体是一种自治的体系,它必须对政府、对政党、对政客采取一种独立的和批判的态度,否则便不可能保持它在公众中树立的“保护者”形象,更不可能拥有公众的信任。很多时候,主流媒体要求记者必须采访对立双方甚至多方观点,听取不同的声音,同时还提倡明察暗访,掌握第一手资料和证据。去年3月,深圳广电集团都市频道《第一现场》对市场上涉及的潲水油、问题消毒餐具等进行了持续报道,记者不但暗访了相关黑作坊,配合执法部门现场查处,同时积极走进餐馆厨房,实地调查用油情况、消毒餐具存在的问题等,用无可争辩的事实对潲水油、问题消毒餐具的危害进行分析报道,引起政府和社会的足够关注。如此一来,舆论监督显得有理有据,也有充分的说服力,避免出现混淆真假、杜撰事实、合理想象等报道失误,达到了惩恶扬善的监督效果。

其三,坚持舆论监督的权威性。舆论监督的权威性来自新闻报道的深度,应该通过对事件主题的深化挖掘,在报道中独辟蹊径,寻找到独特的视角和独家的内容。我们认为,强化舆论监督的权威性,就是要提倡调查报道和新闻评论。调查报道虽然费时、费力、风险大,但作为一种亡羊补牢式的监督,影响很大,效果也很明显。而新闻评论,则依托报道案例发表意见、评论,揭露、抨击相关不法现象,从而提升整个报道的力度和深度,彰显舆论监督的权威性。

在民生新闻大行其道的当下,深圳广电集团《第一现场》栏目能够在全国范围内独树一帜,就在于它能够坚持每天播发一条深度调查,同时就当天新闻热点事件进行新闻评论,要求特约评论员做客演播室现场直播访谈,观众则可参与短信互动。在具体的话题选择和观点阐述中,做到了具象性、专业性和平民化。首先,新闻评论有具体的新闻事件作为依托,再加上直播的进行时态,更加彰显电视评论的直接性和说服力;其次,栏目在遴选特约评论员的时候,都有意识地针对其专业领域发生的新闻事件进行点评,评论内容具备专业化和个性化,再加上主持人的个性化评论风格,因此比较能吸引受众的目光;最后,有关选题的策划尽量从民生的角度做文章,其评论的主体事件具有“三贴近”的内涵,评论方式都是以平民角度和平民化的叙述方式,因此新闻评论和节目本身的风格依然是一脉相承的。

其四,坚持舆论监督的策划性。坚持策划性并不是说主流媒体可以无中生有地进行舆论监督,而是要加强舆论监督的主动性、组织性和持续性,通过改进报道方式、提高报道效果,促进新闻媒体传播力和影响力的提高。尤其在新媒体传播优势凸显的今天,新闻信息量已经不是竞争的重点,主流媒体要想突破其封锁的话,就应该加强策划,强调舆论监督的广度、力度和深度。譬如在“郭美美事件”中,网络的接力让郭美美炫富“人肉”,演化为对整个红十字会的不信任调查,而在经过主流媒体的介入报道和持续跟进后,红十字会不得不出面多次澄清,使得整个事件在策划报道中达到了舆论监督的目的,最后也势必引发人们对中国慈善事业如何更加阳光透明的制度反思。可以说,一个好的舆论监督案例,新闻选题经过严格的把控、策划分析和论证才能出炉。更重要的是,通过一些新闻事件作为由头,持续进行策划报道,形成舆论监督的气场,更加有利于问题的解决,进一步打造主流媒体的社会引导能力。

坚持建设性舆论监督的目的:及时联动 解决问题

进行建设性舆论监督,目的在于化解矛盾,推动问题的解决。但是要怎么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主流媒体不是政府部门,没有更多的权限协调解决问题,那么它就应该和政府部门合作,及时将掌握的情况与政府部门沟通到位,通过政府部门来积极推进问题的解决。但是,主流媒体所要求的联动,其主动权取决于政府部门的态度和作为。

其一,政府部门应该转变观念,纠正舆论监督就是负面报道、影响社会稳定等错误观念,以更开放的姿态应对新闻媒体。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说:“舆论监督不能叫负面报道,而应是正面报道。现在的舆论监督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4]舆论监督不是负面报道,而是正面报道。政府部门应积极面对舆论监督,积极介入事件、化解矛盾,扭转负面事件为正面影响。尤其是当前,一些基层政府视媒体为洪水猛兽,不知也不敢应对媒体,事件无论好坏一律封杀不报。因此,如何改变观念,培育正确面对媒体和舆论监督的心态,各级政府部门还需更开放、更有睿智。其二,政府部门应该建立科学的新闻发布会机制,甚至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及时通报相关情况,保证市民的知情权。目前,现代互联网发达,新媒体也层出不穷。与此同时,以数字化、网络化为特征的新兴媒体日渐成熟,颠覆了原有的舆论引导格局,社会生态的“去中心化”和传媒生态的“碎片化”情势凸显。以往传统政府的逻辑中,对于信息的“延报、缓报甚至不报”的“宣传政策”无法延续,全球化的即时信息传播使得政府对于部分信息的封闭也很难实现。

因此,在传媒发达的社会,现代政府应利用新闻发布会来发布信息,执行政务公开,满足群众知情权的需要,尤其在处置突发事件时能更好地引导新闻舆论,起到稳定民心,促进问题解决的作用。同时,人民群众还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对政府工作有全面的了解,行使监督权,对于政府各项工作好的做法能够及时倡导,错误的做法也可及时批评指正。

其三,政府部门应该及时与媒体形成良性互动,监控相关事件的进展,积极主动舒缓矛盾,解决问题。在主流媒体进行建设性舆论监督的同时,政府部门要积极介入相关事件,主动协调各方矛盾,和新闻媒体一起促进问题的解决,形成新闻舆论监督中政府和媒体的良性互动。更重要的是,政府部门要有“请人打扫卫生”的姿态,满腔热情地邀请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真诚欢迎监督,认真改进工作。对于一些实在不能报道的舆论监督案例,则可以通过新闻内参的形式上报,以实现“版面外”和“屏幕下”的舆论监督。

议程设置理论认为,媒体议程影响公众议程,公众议程影响政策议程。每一次舆论监督就是一次议程设置的过程,建设性舆论监督,无论是对突发事件揭露式监督、对公共政策参与式监督,还是对公共权力协商式监督,对于促进政治制度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现代政府要打造开明、责任和阳光政府,需要主流媒体积极进行舆论监督。同时,主流媒体也应该主动从建设性的角度进行舆论监督,积极提升自身社会引导能力,多为政府的工作提供决策性建议和依据,为政府传声、为人民请命,切实搭建好党、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信任的桥梁。

参考文献:

[1]张卫华.从媒介生态的变迁看“三贴近”[J].传媒观察,2009(9).

[2]李培林.中国社会矛盾的三个级重点[J].求知,2005(9).

[3]温家宝.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R].(2010-03-05)

[4]“舆论监督不能叫负面报道”说得好[N].燕赵晚报,(新浪网201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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