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怎么做_如何办理商标转让
商标办理转让一般是什么流程呢?商标转让现在应该怎么做才好?小编为你带来了“商标转让”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什么是商标转让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商标转让的情形: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
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办理注册商标转让的审理时间
根据我国商标法及其相关法律的规定:
申请人在收到注册商标受理通知书后或者获得注册商标注册证后均可办理注册商标转让。
注册商标转让所需时间一般自申请之日起6-8个月。
商标转让所需文件有哪些
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B、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C、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D、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商标转让申请如何提起
商标转让人和商标受让人签定转让协议后转让行为生效,但转让手续并未完成,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转让自转让申请被商标局核准并公告后,受让人才享有商标专用权。
(一)卖方保证该注册商标是该注册商标所有权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卖方保证提供的文件的真实、合法和有效性,该注册商标的转让性质是商标所有权永久性的转让。
(二)该注册商标是合法有效的商标。
(三)转让的商标在转让之日前没有许可给第三方使用过;转让的商标在转让之前不存在与第三方争议;转让的商标在转让之前不存在被第三方财产诉讼保全;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甲方应将自己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卖方承诺不在注册有效期内自己经营或许可他人经营带有与转让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也不得从事任何与该商标竞争的商业活动。所需资料:1、商标注册证及复印件; 2、转让人和受让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可不要); 3、转让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近似商标必须一并转让; 4、商标转让申请书2份;转让申请书下载打印 5、盖上企业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2份。
怎样办理商标转让手续
(1)向国家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采用商标局固定格式并且由双方盖章签字)、及其他相关材料。
(2)商标局受理后将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内容为:转让人是否商标权人,是否有权出让商标;转让商标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质押且未取得质押权人同意,是否存在许可使用的备案,是否存在法院或其他权力部门的查封等强制措施;是否符合“一并转让原则”;是否存在不良影响;此外,转让方如果是国有企业的话,商标转让可能涉及到国有资产的处理,还需要特别的审批手续。
(3)商标局审查结束,如果同意转让,将颁发《商标核准转让证明》并予以公告,原《商标注册证》并不会更名,受让人如果需要更名的话,需要申请补发一个新的《商标注册证》,但是,商标权在《商标核准转让证明》并予以公告就正式转移到受让人名下了。如果不同意转让,商标局将书面告知,转让人及受让人可以就此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申请商标转让核准,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也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办理,一份转让申请需缴纳转让规费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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