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契税最新细则

发布时间:2017-03-31 17:03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下文是关于2017年最新契税政策,仅供参考!

2017年契税最新政策规定

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本周三(2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曾发布通知,称自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当前为1.5%)执行。

宁波需交多少契税?

有网友在第一时间向新浪乐居提出疑问,宁波目前首套房契税不是“90平下只要0.5%,90平以上140平下只要0.75%”吗,新政出台后反而升了?

事实上,网友们将宁波契税征收与补贴政策混为一谈了。据2015年7月份宁波市财政局发布的文件来看,宁波“契税减半”实际上是“政府补贴一半”。也就是说,在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期间,购买住宅非住宅均可补贴50%。

而在本次新政出台前,宁波首套房要缴纳的契税为原来要缴3%契税的——包括140平方米及以上的非普通住宅、商铺、写字楼,140平方米以下的非家庭唯一住房,现在最终只要缴1.5%; 原来契税为总房价1.5%的——即面积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唯一住房,现在只要0.75%;原来契税为1%的——即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的家庭唯一住房,则减至0.5%。

新政如果落地宁波,有什么变化呢?

如果宁波按照新政策执行,在今年6月份前,宁波购房者买首套房144平以下的契税缴纳没有变化。144平以上契税缴纳政府补贴50%以后,则由原来的1.5%变成0.75%。二套房变化较大,原来补贴后是1.5%的,现在后变成90平以下缴纳契税0.5%,90平以上的缴纳契税1%。

新房产契税政策有何影响

近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继承、赠与房产办理登记事项可以不用“强制公证”啦!

颁布于1991年、适用了25年的“强制公证”规定做法作废。

那么,这次废止了继承、赠与房产的公证,对大家具体有什么影响呢?

废除后手续简化了没有呢?

以前的手续是这样的↓↓↓

1、房屋评估

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

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

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

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现在呢?

新规定出台了,法院打官司、公证的费用可以省了,但是我们继承房产的手续变简单了吗?是不是我们就可以不开各种证明了?

新规后房产继承程序↓↓↓

1、受理登记前应由全部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共同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继承材料查验。

2、不动产登记机构应重点查验各种关系是否属实,并要求申请人签署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

3、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是否齐全、是否愿意接受或放弃继承、就不动产继承协议或遗嘱内容及真实性是否有异议、所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等内容进行询问,并做好记录,由全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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