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管控模式研究

发布时间:2017-06-26 17:21

导语:本文分析集团公司的管控模式,还有集团公司在选择管控模式时遇到的各种影响因素,并且提出了集团在选择自身的管控模式时,应在充分分析自身特点的基础上,选择一种符合集团战略相关的内、外部环境的管控模式,实现集团对下属企业的有效管控。

集团公司管控模式研究

集团公司管控模式研究

集团公司作为大型集团,具有管理层级较多,规模相对较大,涉及的行业复杂等特点,如何加强内部管理,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真正发挥集团公司的优势,选择适合自己的管控模式,对所属企业进行有效的管控,对于集团公司运营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一、集团管控模式分类

集团管控模式可以从狭义和广义进行理解。狭义管控模式是指集团对下属企业基于集分权程度不同而形成的管控策略。广义的管控模式,它不仅包括确定公司的治理结构、划分总部及各下属企业的角色定位和职责,而且包括选择企业的组织架构和确定集团重要资源的管控方式及建立绩效管理体系等。集团管控模式的选择,本质是对集团集权与分权的度的把握,通过组织控制与市场控制的有机结合,实现整个集团各层级权、责、利的平衡。集团对下属公司的管控模式,按照总部的集、分权程度不同可以划分为操作管控型、战略管控型和财务管控型。

1、操作管控型。

总部从战略规划制定到实施几乎什么都管。为了保证战略的实施和目标的达成,集团的各种职能管理非常深入。下属单位业务相关性高或重要性高,操作管控型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产权关系紧密度高,总部为投资中心和利润中心,而下属单位或子公司为成本中心。如集团人事部门,不仅负责全集团的人事制度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而且负责管理各下属公司二级管理团队及业务骨干人员任免。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很高。为了保证总部能够正确决策并能应付解决各种问题,总部职能人员的人数会很多,规模会很庞大。

2、战略管控型。

战略管控型是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一种管控模式,强调程序控制。集团总部负责集团的财务、资产运营和集团整体的战略规划,各下属企业同时也要制定自己的业务战略规划,并提出达成规划目标所需投入的资源预算。总部负责审批下属企业的计划并给予有附加价值的建议,批准其预算,再交由下属企业执行。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总部规模并不大,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也较高。目前,世界上大多数集团公司都采用或正在转向这种管控模式。

3、财务管控型。

集团总部只负责集团的财务和资产运营、集团的财务规划、投资决策和实施监控,以及对外部企业的收购、兼并工作。下属企业每年会给定有各自的财务目标,它们只要达成财务目标就可以。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可以很小。

综上所述,操作管控型属于集权,财务管控型属于分权,而战略管控型则处于两者之间。但是,有的集团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为了便于集团管控,将处于中间状态的战略管控型进一步细划为“战略实施型”和“战略指导型”,前者偏重于集权而后者偏重于分权。

二、管控模式的影响因素

集团的管控模式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其选择除了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影响外,主要受以下因素的影响:

1、发展战略和目标。

因为管控体系的建立是以完成集团特定的战略目标为目的的,它是为实现集团的业务战略目标服务的。所以,集团公司管控体系建立的基准是集团的业务战略。要实现集团公司的有效管控,首先应该确定集团的业务发展战,给整个集团一个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企业发展战略可以概括为单一业务、相关多元化和无关多元化三种类型。单一业务战略的集团会对下属企业实行操作型的管控模式。而对于无关多元化来说,每个业务单位都有各自不同的行业特点,比较适合采用战略管控模式或财务管控模式。相关多元化企业集团介于两者之间,则可以在集权与分权模式之间进行平衡。

2、产权关系。

企业集团的产权关系以及由产权关系派生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企业集团管控模式选择的一个重要出发点。企业集团与下属企业的关系包括紧密层、半紧密层、松散层三种产权关系。产权关系主要决定了企业在上述三种管控模式中选择的范围。其中,紧密层公司,集团一般会全面介入到绝对控股公司或全资子公司,通过法人治理结构对其进行管理与控制。总体来看,企业集团对绝对控股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管控会根据产业战略、企业文化等方面的需要,选择操作管控、战略管控和财务管控三种模式中的一种;半紧密层公司,企业集团如果仅是从一般投资角度对某一企业进行参股或相对控股,然后派出高管人员完成对参股或相对控股企业的管控。这种情况的管控重点是获得投资回报,如果要选择管控模式的话,最可能的是财务管控模式。如果企业集团从战略投资角度对某一企业进行参股或相对控股,即使只是参股或相对控股的产权关系,集团有可能选择战略管控模式或经营管控模式;松散层公司,集团主要是根据契约约定,对松散层业务单元进行管理,没有具体的管控模式。

3、公司规模。

企业发展规模决定了集团管理的程度和范围,并与下属企业发展过程紧密相连。集团建立和发展初期,下属企业较少,规模较小,且基本分布在同一区域,适于实施操作型管控模式;当集团规模不断扩大时,需要管理和协调的事务增多,全部由集团决策会影响到决策速度和质量,这就需要集团逐步放权,逐步转向战略管控或财务管控型。

4、集团下属公司管理水平。

下属公司的管理水平包括管理团队是否比较成熟、部门设置是否健全、人员配置是否合理等。如果下属公司管理水平低,就需要集团付出较大的管控力度,一般会采取操作型的管控模式;当下属公司管理水平逐渐提高后,应考虑采取分权型的管控模式。

5、下属公司的业务。

战略重要度是指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在整个集团战略中的战略地位,可以从两个方面考察:从短期出发,目前的销售收入和利润占集团总额的比例;从长期出发,该业务是否是集团未来要发展的核心业务。战略地位越高,集团会选择操作型的管控模式。相反,则会选择战略管控或财务管控模式。

综上所述,管控模式的选择需要考虑企业集团的发展战略和本公司的内外部环境。一个有效的管控模式不是狭义的,而应该是一个体系。在这个体系中,集团的发展战略居领导地位,它是集团公司管控模式形成的依据。集团公司可以选择管控模式中的某一种,也可以是几种管控模式的混合使用。同时,所选择的管控模式必须符合本集团实际情况,且利于本集团操作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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