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流转合同
土地承包流转,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那么签订承包土地流转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承包土地流转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承包土地流转合同范文一
甲方: 镇 村 乙方: 丙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
一、土地承包流转方式和用途:
甲方采取租赁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用于建造中药材种植示范园。
二、土地出租的种类、位臵及面积:
三、土地租赁期限、支付办法及时间: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土地租金以现金每年支付一次,每年租金为 元。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将土地出租给乙方后,由甲方负责划清地畔,若有权属等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得在被出租地块内种植农作物以及进行相关的生产活动和工程建设,并自行清除附着物。 3、甲方将土地出租给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国家有关农业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普通用工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在租用期间其用电、取水、排水等,享受当地村民同等待遇。
五、违约责任:
1、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全额赔偿乙方损失。
3、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所在地镇政府调解解决,调解不成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承包土地流转合同范文二
甲方:
乙方:
为了卓有成效地提高土地产业化结构整体推进,促进土地合理流转,扩大规模经营,带动周边群众致富,增加收入。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该块土地位于北塄村 ,南北长 米,东西宽 米,折合地亩数为 亩,北至 ,南至 ,东至 ,西至 。
二、甲方流转给乙方土地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流转费支付方式:
该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为每年每亩 元,合同签定后,第一次付两年流转费,后边乙方于每年 月 日前向原承包经营户付清当年流转费。
四、乙方在流转土地上自主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各种手续。
五、乙方承包土地期间,若遇国家或重大项目征用,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地面附着物的赔付)由征用方直接赔付给乙方,与甲方无关。征用土地费归甲方,相应乙方再不付流转费。国家对土地政策性补贴部分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乙方争取到的项目资金与甲方无关。
六、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继续承包权,若乙方不再承包,乙方的地面附着物归乙方所有,甲方若需要,折价留给甲方;甲方若不需要,由乙方清除地面附着物,恢复土地面貌。
七、合同签定后,乙方在施工经营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原承包户务工,但不能无理要求务工,干扰乙方正常生产经营,否则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管、网、线、道路、绿化林进行保护,不得随意破坏。
九、此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漠西社区、公证处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鉴证机关: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流转合同范文三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多次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流转土地状况:
甲方将 土地转包给乙方进行农业综合开发(林业及养殖业),土地面积 亩。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10年。从 日起,至 日止。合同期满后,在不违背新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合同继续履行,若与新法律、法规冲突,双方按新法律、法规另行协商,但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三、土地流转方式:
双方约定采取转包方式进行流转。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乙方转包甲方承包地后,只能用于林业和养殖业,乙方 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否则,甲方可以收回承包地。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1、流转价款, 元/亩年。
2、支付方式、时间,签定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支付10年的流转价款。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将清理完毕附着物的土地移交给乙方。
2、甲方应配合乙方到发包方(村)办理存档备案手续,甲方应保证其有合法的转包权。
3、甲方不得防碍乙方进行林业、养殖业开发,应极力协助支持乙方的工作。
4、甲方享有按约定及时收到流转价款的权利。
5、乙方应当按约定及时支付流转价款。
6、乙方不得违反合同将流转土地另作他用。
7、乙方享有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政府各部门给予承包地的各种补贴及奖励。
8、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当将流转土地恢复为耕地。
七、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流转到期后附着物及相关设施归乙方所有,若甲方所有或拆除、清理不便的情况下,事实上归甲方所有的,甲方应当按当时市场价格给予乙方补偿,补偿的价格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时的基层组织调解或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后补偿,同时乙方不进行复耕处理。
2、流转未到期附着物及相关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处理附着物及相关设施后,应进行复耕处理。
3、若甲方提出解除合同,则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赔偿,赔偿应按乙方的实际损失及可得利益损失计算,同时,甲方应按前述
第1款对乙方的附着物及相关设施进行补偿。
八、流转土地交付期限: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当立即将自己的承包地清理后交付给乙方。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主张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损失,该损失应包含乙方10年转包期的可得利益损失,同时尚需支付总流转款30%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期支付流转价款,按所延期限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3、因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政府行为变化及不可抗力,军事行为等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及合同解除、终止等,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1、因政府征用、企业占用、开发等行为产生的对甲方承包的土地即流转地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处理征用、占用、开发等情况。
2、政府及部门给予流转地的补贴、补偿及奖励归乙方所有。 十一、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处理。
2、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报村民委员会备案后产生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附件有:
1、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村民大会决议;
甲方签名及捺手印:
乙方签名及捺手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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