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拖欠农民工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6-12-20 13:57

为了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最好就是签订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不拖欠农民工承诺书,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不拖欠农民工承诺书一:

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致:乾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做到不拖欠民工工资,本人 季求华 以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乾安煜达大厦项目部负责人 身份,郑重承诺:

我单位承建的 乾安县煜达大厦 项目将保证做到:

1、 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保证不发放给“包工头”。

2、 我项目部将负责督促分包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如因我项目部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民工工资的,将由我项目部先行垫付欠款。我项目部对分包人清偿欠民工工资负总责。

3、 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及其它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由我项目部三日内自行处理完备,如处理不完备,我项目部愿意接受业主的处罚,同时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公章: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公司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不拖欠农民工承诺书二: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致: 天津市普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 000 以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公司中标承建的 **************************地块工程,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严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农民工管理的通知》、《关于在本市建设项目建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制度的通知》等部门和地方规章及贵公司《港西新城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工资将及时足额直接给付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2、本公司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本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

3、本公司对发放农民工工资负总责。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贵公司采取的处罚措施。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不拖欠农民工承诺书三: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致: 秀山县城乡建委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以 (施工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我单位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农民工工资的其他有关规定。

4、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业主采取的经济等处罚,同时愿意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施工单位:(全称)(盖章)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被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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