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在外,应该如何防骗

发布时间:2017-06-22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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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即将到来,回家的人潮开始涌动,俗话说树林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社会之大,人心无常,这时候放人之心尤为重要。旅途中过客匆匆,正是这样的流动性与不稳定性,刚好为犯罪提供了温床。下面就是jy135网为大家整理的出门在外,应该如何防骗的经验,希望能够帮到大家。觉得有用的朋友可以分享给更多人哦!

出门在外,应该如何防骗

出门在外,应该如何防骗

想要安全到家,又不会让自己的财务在半途不翼而飞,那么在出门前就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坐车时,票贩子常在春运期间进行诈骗,不要听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

2.不要随意告知陌生人自己的银行卡号、姓名及个人情况,在一般情况下,最好不要把自己的通信工具给素不相识的人使用。不要随意告诉任何人(特别是素不相识的人)自己家中的电话号码、手机号码或联系方式。犯罪分子利用旅客在外地希望结识老乡、朋友的心理,套取您的家庭情况,之后会接到“移动公司、公安等部门”打来的电话,进行诈骗。

3.在火车上也要防骗,要拒绝陌生人给的酒水饮料等。为取得你的信任,对方会提供一些伪造的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应仔细辨别其真伪,防止受骗。

4.无名、无牌、无照的‘黑旅社’不可轻易住下,以免上当受骗。很多车站门口会有上门服务等的黑旅店,他们利用旅客图方便的心里,主动提出上门服务,交钱后他们就迅速消失了。

5.黑心的商家专门找来旅游的或者是外地的旅客进行诈骗,所以我们在外出旅行时要打电话,通过114查询后再出游。

6.火车上一些常见的骗术,如猜铅笔,猜扑克等,骗子的手段会另你眼花缭乱,把乘客的钱都骗走。

7.犯罪分子利用旅客急于找到车厢及座位的心情,热心帮您查找,在看您的车票的同时,您如果不注意,一张短途车票就有可能已将您的长途车票调换了。

十大常见的诈骗手段

1、伪劣产品替代履行法。

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欺诈方出示真实的质量较高的样品,而在履行时却代以质量低劣的伪次品。

2、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欺诈法。

当事人一方在自身无履约能力或虽有一定履约能力的情况下,自订立合同起,就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而是想通过欺诈手段使对方履行合同。在骗取对方履行合同之后,非法占有对方履行的钱或产品,而自己却不再履行合同,使对方造成重大损失。

3、伪造产品的质量鉴定证明或标志法。

供方本无产品或产品质量不合格,但为骗取货款,引诱对方签订合同,伪造产品的质量鉴定证明或标志,合对方看过之后信以为真而订立合同,在对方作出履行之后,供方则不再对等做出履行,溜之大吉。

4、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诱签合同法。

一方当事人为了诱使对方签订合同,骗取钱财,将自己的伪劣产品假冒为注册商标商品,对方由于信任注册商标商品而与之签订合同,在履行合同之后,才发现上当受骗。

5、专利产品谎称法。

当事人一方(供方)谎称自己的产品为专利产品或名优产品,利用对方信息不灵,交通闭塞,缺乏经验,对"专利"或"名优"产品的神秘感或信任感而使用权其陷入错误的认识。供方在对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与其签订合同,以推销自己的伪劣产品。

6、盗用其他单位名称法。

一方当事人通过非法途径盗取其他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或空白合同书,在对方当事人不知自己为无权订约人的情况下,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而与对方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获取对方当事人履行的钱或物。

7、假单位欺骗诈法。

所谓假单位,又称"皮包公司",是指根本不存在或未经合法注册的单位。这样的单位没有注册资金、没有固定的场所,没有经营管理设施,甚至连从业人员都有是虚假的。社会上极个别不法分子往往就是利用私刻公章或合同专用章,骗取营业执照成立所谓的"假单位",然后冒充某单位董事长或业务经理的名义与被欺诈方签订合同,待对方做出履行或预付款项后,携带钱财逃之夭夭。

8、虚假价格欺诈法。

供方使需方在陷入错误认识的情况下与之订立合同,从中获取不法利益。这种欺诈手法一般是通过所谓的"大削价"、"大甩卖"、"大清仓"活动实现的。

9、长线大鱼欺诈法。

所谓长线大鱼,即"放长线钓大鱼"。这种欺诈手段的特征:

一是欺诈方在实施欺诈行为之前已先与被欺诈方签订履行了几份小额合同,付小额定金,且履约积极、顺利,制造本身履约能力强、重合同守信誉的假象,骗取对方信任。然后谎称因生产生活需要,签订大额买卖合同,骗取大量货物或钱款。

二是欺诈方对被欺诈方非常了解,而被欺诈方对欺诈方的了解一裔是假象。待上当受骗后,方知欺诈方原来所说纯属谎言。

三是在实施欺诈行为之后,欺诈方往往逃避或隐藏起来。

10、买卖双重欺诈法。

这是一种古老传统且较难识别的欺诈手法。其特征:

一是欺诈方先后以卖方和买方两种身份出现。即欺诈方先派人以卖方或推销方的身份出现,意欲出卖某种商品,使受欺骗诈方产生有人出卖某种商品且价格较低的现象。然后欺诈方再多次派人以买方或求购方的身份出现,使被欺诈方又产生有多人要买这种商品且价格较高的假象。

二是受欺诈方是一些开业不久,但又赚钱心切的企业。由于缺乏签约交易经验,这些新企业很容易上当受骗。

三是欺诈方在与受欺诈方签订完某种买卖合同,受欺诈方付清贷款后,就携款逃走。买卖合同的反欺诈,无论对企业、个人还是对社会都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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