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为什么没写完

发布时间:2016-12-22 12:03

关于《红楼梦》,有一种观点认为,《红楼梦》根本就没写完,曹雪芹写到第八十回,就撒手人寰了。那么,红楼梦为什么没写完?下面就由小编告诉大家红楼梦为什么没写完吧!

红楼梦为什么没写完

红楼梦为什么没写完

家道的败落,生活的困厄,他的最大不幸乃是他花了十年辛苦,呕心沥血地写成的“百余回大书”,居然散佚了后半部,仅止于八十回而成了残稿。如果是天不假年,未能有足够时间让他写完这部杰作倒也罢了,然而事实又并非如此。早在乾隆十九年甲戌(1754),雪芹才三十岁时,这部书稿已经“披阅(实即撰写,因其假托小说为石头所记,故谓)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除了个别地方尚缺诗待补、个别章回还须考虑再分开和加拟回目外,全书包括最后一回《警幻情榜》在内,都已写完,交其亲友们加批、誊清,而脂砚斋也已对它作了“重评”。使这部巨著成为残稿的完全是最平淡无奇的偶然原因,所以才是真正的不幸。

我们从脂评中知道,乾隆二十一年(即甲戌后两年的丙子,1756)五月初七日,经重评后的《红楼梦》稿至少已有七十五回由雪芹的亲友校对誊清了。凡有宜分二回、破失或缺诗等情况的都一一批出。但这次誊清稿大概已非全璧。这从十一年后(乾隆三十二年丁亥,1767),作者已逝世,其亲友畸笏叟再重新翻阅此书书稿时所加的几条批语中可以看出,其中一条说:

茜雪至《狱神庙》方呈正文。袭人正文标目曰《花袭人有始有终》,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又一条说:

《狱神庙》回有茜雪、红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又一条说:

写倪二、紫英、湘莲、玉菡侠文,皆各得传真写照之笔。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再一条说:

叹不能得见宝玉《悬涯撒手》文字为恨。丁亥夏,畸笏叟。

批语中说的“有一次誊清时……被借阅者迷失”,时间应该较早 ,“迷失”的应是作者的原稿。若再后几年,书稿抄阅次数已多,这一稿即使丢失,那一稿仍在,当不至于成为无法弥补的憾事。从上引批语中,我们还可以推知以下事实:

一、作者经“增删五次”基本定稿后,脂砚斋等人正在加批并陆续誊清过程中,就有一些亲友争相借阅,先睹为快。也许借阅者还不只一人,借去的也有尚未来得及誊清的后半部原稿,传来传去,丢失的可能性是很大的。从所举“迷失”的五、六稿的情节内容看,这五、六稿并不是连着的;有的应该比较早,如《卫若兰射圃》,大概是写凭金麒麟牵的线,使湘云得以与卫若兰结缘情节的;学射之事前八十回中已有文字“作引”,可以在八十回后立即写到;有的较迟,如《狱神庙》;最迟的如《悬涯撒手》(涯,当为山部,以下同),只能在最后几回中,但不是末回,末回是《警幻情榜》,没有批语说它丢失。接触原稿最早的是脂砚斋,应是读到过全稿的;畸笏叟好像也读过大部分原稿,因而还记得“迷失”稿的回目和大致内容,故有“各得传真写照之笔”及某回是某某“正文”等语;只有《悬涯撒手》回,玩批语语气,似乎在“迷失”前还不及读到。

二、这些“迷失”的稿子,都是八十回以后的,又这里少了一稿,那里又少了一稿,其中缺少的也可能有紧接八十回情节的,这样八十回之后原稿缺的太多,又是断断续续的,就无法再誊清了。这便是传抄存世的《红楼梦》稿,都止于八十回的原因。

三、上引批语都是雪芹逝世后第三年加在书稿上的,那时,跟书稿有关的诸亲友也都已“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畸笏自称)一枚”,可见《红楼梦》原稿或誊清稿,以及八十回后除了“迷失”的五、六稿外的其余残稿,都应仍保存在畸笏叟的手中。如果原稿八十回后尚有三十回,残稿应尚存二十四五回。但也有研究者认为脂批所谓的“后三十回”,不应以八十回为分界线,而应以贾府事败为分界,假设事败写再九十回左右,则加上“后三十回”,全书亦当有一百二十回,残留之稿回数也更多。残留稿都保存在畸笏处,是根据其批语的逻辑自然得出来的符合情理的结论。若非如此,畸笏就不会只叹息五、六稿“迷失”或仅仅不得见《悬涯撒手》文字为恨了。

四、几年前我就说过,《红楼梦》在“甲戌(1754)之前,已完稿了,‘增删五次’也是甲戌之前的事;甲戌之后,曹雪芹再也没有去修改他已写完的《红楼梦》稿。故甲戌后抄出的诸本如‘己卯本’、‘庚辰本’等等,凡与‘甲戌本’有异文者(甲戌本本身有错漏而他本不错漏的情况除外),尤其是那些明显改动过的文字,不论是回目或正文,也不论其优劣,都不出之于曹雪芹本人之手。”(拙著《论红楼梦佚稿》第 286页)最初,这只是从诸本文字差异的比较研究中得出的结果。当时,总有点不太理解:为什么曹雪芹在最后十年中把自己已基本完成的书稿丢给脂砚、畸笏等亲友去批阅了又批阅,而自己却不动手去做最后的修补工作;他创作这部小说也不过花了十年,那么再花它十年工夫还怕补不成全书吗?为什么要让辛苦“哭成”的书成为残稿呢?现在我明白了:主要原因还在“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倘若这五六稿是投于水或焚于火,再无失而复得的可能,曹雪芹也许倒死了心,反而会强制自己重新将它补写出来,虽则重写是件令人十分懊丧的事,但时间是足够的。现在不然,是“迷失”,是借阅者一时糊涂健忘所致,想不起手稿放在哪里或者交在谁的手中了。这是常有的事。谁都会想:它总还是搁在某人某处,没有人会存心将这些片段文字隐藏起来,说不定在某一天忽然又找到了呢。于是便有些等待,曹雪芹等待交给脂砚等亲友的手稿都批完、誊清、收齐,以便再做最后的审订,包括补作那几首缺诗或有几处需调整再拟的回目。可是完整的誊清稿却始终交不回来,因为手稿已不全了。对此,曹雪芹也许有过不快:手稿怎么会找不到的呢?但结果大概除了心存侥幸外,只能是无可奈何;总不能责令那些跟他合作的亲友们限期将丢失的稿子找回来,说不定那位粗心大意的借阅者还是作者得罪不起的长辈呢。说这位马大哈未料自己无意中成了中国文学史上千古罪人自不必说,可悲的是曹雪芹自己以至脂砚斋等人,当时都没充分意识到此事的严重性,总以为来日方长,《红楼梦》大书最终何难以全璧奉献与世人。所以在作者去世前,脂批无一字提到这五六稿迷失事。

谁料光阴倏尔,祸福难测,穷居西山的雪芹唯一的爱子不幸痘殇,“因感伤成疾”,“一病无医”,绵延“数月”,才“四十年华”,竟于甲申春(1764年2月2日后)与世长辞。半年后,脂砚斋也相继去世。“白雪歌残梦正长”,《红楼梦》成了残稿已无可挽回。再三年,畸笏叟才为奇书致残事叹叹不已。但畸笏自己也犯了个极大的错误,他因为珍惜八十回后的残稿,怕再“迷失”,就自己保藏起来,不轻易示人。这真是太失策了!个人藏的手稿能经得起历史长流的无情淘汰而幸存至今的,简直比独得有奖彩券的头奖还难。曹雪芹的手稿,除了伪造的膺品,无论是字或画,不是都早已荡然无存了吗?对后人来说,就连畸笏究竟是谁,死于何时何地,也难以考稽了,又哪里去找他的藏稿呢?曹雪芹死后三十年、程伟元、高鹗整理刊刻了由不知名者续补了后四十回的《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本。续作尽管有些情节乍一看似乎与作者原来的构思基本相符,如黛玉夭亡(原稿中叫“证前缘”)、金玉成姻(原稿中宝玉是清醒的,在“成其夫妇时”,尚有“谈旧之情”)和宝玉为僧(原稿中叫“悬涯撒手”)等等,但那些都是前八十回文字里已一再提示过的事,毋须像有些研究者所推测的,是依据什么作者残稿、留存回目或者什么提纲文字等等才能补写的。若以读到过雪芹全稿而时时提起八十回后的情节、文字的脂砚斋等人的批语来细加对照,续作竟无一处能完全相合者,可知续补者在动笔时,除了依据已在世间广为流传的八十回文字外,后面那些曾由畸笏保存下来的残稿也全都“迷失”了。续补者绝对没有看到过曹雪芹写的后数十回原稿中的一个字。

现在该说说版本了。这里不打算谈版本的发展源流问题,只想说说我选择版本的基本原则。

迄今为止,已出版的《红楼梦》排印本,多数是以程高刻本为底本的;只有1982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的本子,前八十回是以脂评手抄本(庚辰本)为底本的。另据刘世德兄相告,南方某出版社约他新校注一个本子,前八十回也取抄本,尚未及见。又早在五六十年代间,俞平伯已整理过《红楼梦八十回校本》在人文社出版,此书虽受红学研究者所关注,但一般读者仍多忽略,“文革”后没有再版。

为什么《红楼梦》本子多以程高刻本为底本呢?除了那些有几家评的本子原先清人就是评在程高本上的这一原因外,我想,还因为程高本经过后人加工整理,全书已较少矛盾骶触,文字上也流畅些,便于一般读者阅读;而脂评手抄本最多只有八十回,有的仅残存几回、十几回,有明显抄错的地方,有的语言较文,或费解,或前后未一致,特别是与后四十回续书合在一起,有较明显的矛盾抵触,尽管如此,我仍认为以脂评本为前八十回底本的俞平伯校本和红研所新校注本的方向是绝对正确的。

众所周知,程高本对早期脂评本来说,文字上改动是很大的。如果这些改动是为了订正错误,弥补缺陷,倒也罢了,事实又并非如此。在很多情况下,程高本只是任意或为了迁就后四十回续书的情节而改变作者的原意。比如小说开头,作者写赤瑕宫的的神瑛侍者挟带着想历世的那块石头下凡,神瑛既投胎为宝玉,宝玉也就衔玉而生了。程高本纂改为石头名叫神瑛侍者,将二者合而为一。这样,贾宝玉就成石头投胎了,从逻辑上说,当石头重回青埂峰下,把自己经历写成《石头记》时,宝玉就非同时离开人世不可了,光出家为僧仍活着是说不通的。我想,这样改是为了强调贾宝玉与通灵玉不可分的关系(其实,这种关系在原作构思中处理得更好),以便适应后四十回中因失玉而疯癫情节的需要。再如有一次凤姐取笑黛玉说:“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作媳妇?”众人都笑了起来。李宫裁笑向宝钗道:“真真我们二婶子的诙谐是好的。”对此,脂评揭示作者的用意说:“二玉之配偶,在贾府上下诸人(当然包括贾母、凤姐在内),即观者、作者皆谓无疑,故常常有此点题语。我也要笑。”“好赞!该她(指李纨)赞。”可见原意是借此表明后来宝黛婚姻不能如愿,颇出乎“诸人”意料之外。然而到程高本,末了这句李纨说的话被改成宝钗说的了:“宝钗笑道:‘二嫂子诙谐,真是好的。’”故意给读者造成错觉,仿佛宝钗很虚伪,早暗地与凤姐串通一气,这与后四十回续书写“掉包计”倒是能接得上榫的,只是荼毒了曹雪芹文字。还可再举一例:第七十八回中,在贾政命宝玉、贾环、贾兰做《姽婳诗》前,原有一大段文字论三人之才学,说环、兰二人“若论举业一道,似高过宝玉”;若论做诗,“不及宝玉空灵娟逸,每作诗亦如八股之法,未免拘板庸涩”,宝玉则在做诗上大有别才。又说“近日贾政年迈,名利大灰,然起初天性也是个诗酒放涎之人,因在子侄辈中,少不得规以正路。近见宝玉虽不读书,竟颇能解此,细评起来,也还不算十分玷辱了祖宗。就思及祖宗们各各亦皆如此,虽有深精举业的,也不曾发迹过一个,看来此亦贾门之数。况母亲溺爱,遂也不强以举业逼他了。”等等,程高本都删得一干二净,用意很明显:为了使后四十回的情节得以与前八十回相连接,不互相矛盾。若不删改原作,则宝玉奉严父之训而入家塾读书,改邪归正,又自习八股文,终于精通举业之道,一战中魁,金榜题名,名次还远在本来“高过宝玉”的贾兰之上等等的情节就都不能成立了。

原作与续书本不一致,删改原作去适应续书以求一致是不可取的;而在程高本中,这样的删改,多得难以一一列举。这里应该说明的是为适应续书情节所作的改动,并非都起自程高本,不少在甲辰本中已经存在,因此,我颇怀疑甲辰本底本的整理加工者,就是那位不知名的后四十回续书的作者,而程伟元、高鹗只是在它的基础上的修补加工,正如他们自己在刻本序文中所说的那样。程高本还有许多无关续书的自作聪明反弄巧成拙的增删改易,也早经不少研究者著文指出过,这里就不必再赘述了。总之,我们不能不加分析地为求一百二十回前后比较一致,减少矛盾而采用程高本为底本,因为那样做的代价是严重地损害曹雪芹原著;我们宁可让这些客观存在着的原作与续作的矛盾抵触的描写继续存在,让读者自己去判断,这也比提供不可靠的、让读者上当的文字好得多。

前八十回文字以早期脂评抄本作底本的本子不是也已经出版了吗?为什么还要再另搞一种呢?俞校本或红研所校注本的出版,对红学研究所作的贡献自然是很大的,后一种我有幸也参加做了一些工作。不过近年来,我经过反覆比较研究,认为要搞出一个真正理想的本子,选择某一种抄本为底而参校其他诸本的办法,对于《红楼梦》来说,并不是最好的办法。比如说庚辰本吧,在早期脂评抄本中,它也许是总体价值最高的本子,因为它兼有比较早、比较全和保存脂评比较多等优点。选择它作为底本该没有什么问题了吧?事实不然,只残存十六回的甲戌本,其底本比它更早,文字更可信,更接近曹雪芹原作的本来面目,庚辰本与它差异的地方,绝大多数都可以看出是别人改的。因此,就这十六回而言,甲戌本的价值又显然高出庚辰本,只可惜它所存的回数太少。以庚辰本为底本,虽则也可以参甲戌本校补一些文字,但毕竟只能改动些有正讹、存与漏、优与劣之分的地方,其余似乎也可以的文字(若细加推究,仍可分出高下来),只好尊重底本保持原样了。这样,从尽量恢复曹雪芹原作面貌来说,就不无遗憾。比如以回目来说,第三回甲戌本作“金陵城起复贾雨村 荣国府收养林黛玉”,对仗通俗稳妥,上下句有对比之意;在“收养”旁有脂评赞曰:“二字触目凄凉之至。”可见为雪芹亲拟无疑。至庚辰本则被人改作“贾雨村夤缘复旧职 林黛玉抛父进京都”,词生句泛,黛玉寄养外家之孤立无援处境全然不见,可谓点金成铁。又如第五回目,甲戌本作“开生面梦演红楼梦 立新场情传幻警情”,此亦雪芹原拟之回目,有第二十七回《葬花吟》眉端脂评引语可证,评曰:“开生面、立新场,是书多多矣,惟此回更生更新,非颦儿断无是佳吟,非石兄断无是情聆,难为了作者了,故留数字以慰之。”此批庚辰本亦过录,文稍有异,曰:“开生面、立新场是书不止‘红楼梦’一回,惟是回更生更新,且读去非阿颦无是佳吟,非石兄断无是章法行文,愧煞古今小说家也。畸笏。”初加批语时,雪芹尚在世,故只言留字相慰;至作者已逝,畸笏再理旧稿,遂改末句而加署名,亦借此别于其他诸公之批。经改易过的批语“开生面、立新场”六字未变,反而更写明是指“‘红楼梦’一回”,可知畸笏所见的作者自拟回目始终如此。庚辰本虽录此批,但其第五回回目却已被改换成“游幻境指迷十二金钗 饮仙醪曲演红楼梦”,这一来批语“开生面”云云就不知所指了。

至于正文,可证明甲戌本接近原作,庚辰本异文系旁人后改而又改坏了的地方更多。拙文《〈红楼梦〉校读札记之一》(载《红楼梦学刊》1991年 4期)曾举过几个明显的例子。其一是第五回宝玉至迷津惊梦的描写。甲戌本:“那日,警幻携宝玉、可卿闲游至一个所在……”至迷津,警幻阻宝玉前进并训诫一番后,“宝玉方欲回言,只听迷津内水响如雷……”写的是警幻主动导游和宝玉不及回话,这是对的,因为惊梦本是警幻设计的“以情悟道”的一幕,警幻始终是导演。己卯、庚辰本改为宝玉、可卿脱离警幻私自出游,直至危急关头,警幻才“后来追来”;又改警幻“话犹未了,只听迷津内……”——连话都不让她说完,使宝玉、可卿和迷津中妖怪都不受警幻控制,倒像水中之怪比警幻更加厉害。还将迷津中“一夜叉般怪物(按:象徵情孽之可怖,因无可名状,故谓)窜出直扑而来”句改为“许多夜叉海鬼(按:此坐实其为海中群怪)将宝玉拖将下去”等等,都是不顾作者寓意、单纯追求情节惊险而弄巧成拙文字,非出于作者之手甚明。其二是第七回写周瑞家的给凤姐送宫花去。甲戌本说她“穿夹道从李纨后窗下过,越西花墙出西角门进入凤姐院中”,正如脂评夹批所说,这是“顺笔便墨”,间带点道李纨其人。可是庚辰本在“后窗下过”句后,又平添上“隔着玻璃窗户,见李纨在炕上歪着睡觉呢”一句,不但成了蛇足,还闹了个大笑话。因为紧接着就写周瑞家的问大姐儿的奶妈说:“奶奶睡中觉呢?也该清醒了!”可见已到不该再睡中觉的时候了,当然,周瑞家的万没想到白昼里凤姐夫妻间还有风月之事。庚辰本居然把“奶奶”改成“姐儿”,成了“姐儿睡中觉呢?也该清醒了!”前面刚说奶妈“正拍着大姐儿睡觉”,怎么反而要将姐儿弄醒呢?姐儿是哺乳婴儿,有昼夜都睡觉的权利,有什么睡中觉、睡晚觉的?改来改去,李纨不该睡中觉的,倒要她睡;姐儿该好好睡觉的,倒不让她睡。这样的改笔,曹雪芹看到,非气得发昏不可。其三,第六回贾蓉来向凤姐借玻璃炕屏,起初凤姐不肯,贾蓉就油腔滑调地笑着恳求。甲戌本接着写道:“凤姐笑道:‘也没见(按“真好笑”“真怪”的意思,小说中常用)我们王家的东西都是好的不成?一般你们那里放着那些东西,只是看不见我的才罢!’”己卯、庚辰本的涂改者弄不清意思,就把“我”字改成“你”字,又添了些话,重新断句,成了“凤姐笑道:‘也没见你们,王家的东西都是好的不成?你们那里放着那些好东西,只是看不见,偏我的就是好的。’”这有点像改字和标点游戏。以上数端,以庚辰本为底本者都未能参照甲戌本改正过来。

其实,《红楼梦》因为整理和传抄情况的复杂,一种较迟抄录、总体质量不如其他本子的本子,也可能在某些地方却保留着别本已不存的原作文字而显示其合理性;反之,那些底本是作者尚活着的年代抄录的、总体可信性较大的本子,也不免有些非经作者之手甚至不经作者同意的改动或抄漏抄错的地方。如第三回描写黛玉的容貌,有两句说其眉目的,是:

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

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

这里下句用的是甲辰本文字,在底本很早的甲戌本中,这一句打了五个红框框,写成“一双似□非□□□□”,表示阙文;庚辰本无法补阙,索性重拟两句俗套,将九字句改为六字句,叫什么“两弯半蹙鹅(应是‘蛾’)眉,一对多情杏眼”,与脂评所说的“奇目妙目,奇想妙想”全不相称。甲辰本补的文字,似乎勉强通得过了,其实也经不起推敲,因为下文接着有“泪光点点”之语,此说“似喜非喜”,岂非矛盾?又“笼烟眉”是取喻写眉,“含情目”则是平直实说;“烟”与“情”非同类,对仗也不工。近年出版的列藏本,此句独作“似泣非泣含露目”,没有这些疵病,可知是真正的原文。列藏本的文字也经人改过,总体上并未优于甲戌、己卯、庚辰诸本,但也确有骊珠独得之处 。再如第六十四回,甲戌本无,庚辰本原缺,有人曾疑别本此回文字系后人所补,今此本此回回目有一首五言题诗,为别本所无,回末有一联对句,仍保留着早期抄本的形象,推究诗的内容,更可证此回亦出于曹雪芹之手无疑。同样,梦稿本等也有类似情况,如第四回正文前存有回前诗,为甲戌、己卯、庚辰诸本所无。

即便甲辰本、程高等较晚的、被人改动得很多的本子,也非全不可取,如第五十回芦雪庵即景联句中,有两句是写雪花的:

花缘经冷□,色岂畏霜凋。

出句末一字,庚辰、蒙府、列藏本作“绪”,义不可通,是错字无疑;戚序、戚宁本以为是音讹,改作“聚”,其实是“结”的形讹,谓六出雪花乃因为寒冷而结成,而甲辰、程高本倒存其正。再如第十六回写六宫都太监夏守忠来传旨“立刻宣贾政入朝”,庚辰等诸本接着都说“贾赦等不知是何兆头,只得急忙更衣入朝”,这就怪了,宣入朝的是贾政,何须贾赦忙碌代劳!况下文说,入朝两个时辰后,元春“晋封为风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的消息传来,“贾赦、贾珍亦换了朝服,带领贾蓉、贾蔷奉侍贾母大轿前往”谢恩。很显然,前面的“贾赦”是“贾政”之误;但诸本皆同庚辰本误作“贾赦”,唯甲辰、程高本作“贾政”,不误。

总之,要校出理想的前八十回文字,只选一种本子作底本的办法存在着难以避免的缺陷,是不可取的,唯一妥善合理的办法是用现存的十余种本子互参互校,择善而从;所谓“善”,就是在不悖情理和文理的前提下,尽量地保持曹雪芹原作面貌。这是一项须有灼见卓识又麻烦费事的细致工作。既然这是唯一正确的办法,我也好这样做,用加倍的认真、细心、使工作尽量做得让读者和自己都满意。

在整理出版古典白话小说中,文字改革发展的成果是应该也可以体现的。简化字、新式标点、分段已经普遍实行,我想可以再进一步。一个是“他”字,旧时代表了今天的“他”“她”“它”三个字,《红楼梦》当然也是不分的,只有“他”字。这次将它分开来了。我以为这样做有利无弊,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阅读,就像繁体字改简体一样,不是不尊重也不是擅改原著。另一个是“那”字,它代表了今天的“那”和“哪”两个字,这次也分开了,使读来能一目了然,全照现代汉语规范化用法。

同样的道理,较陌生的异体字、另有别义的借用字等也没有保持原样的必要。如“玩耍”“玩笑”“游玩”的“玩”,小说中用“顽”,现在也改过来了。又小说用了许多“舡”字,其实都是“船”字,没有不改的理由。再如“笑孜孜”其实就是“笑嘻嘻”;“搭赸”就是“搭讪”;“□(上竹左氵右蓦)”即“涮”;“跴”是“踩”;“賸”现在都写“剩”;“敁掇”现作“掂掇”;“愚强”或“愚[亻强]”现在写是“愚犟”;“伏侍”现通用“服侍”;“终久”现为“终究”,“委曲”为“委屈”,等等,这些也都改了。还有“带”借作“戴”的,也改了;“一回”与“一会”不分的,能分的都分,个别确实难辨的,则仍其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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