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当守法小公民黑板报

发布时间:2016-11-04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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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守法小公民黑板报内容1: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一,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第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第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第四,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第五,依法纳税。

第六,其他义务。

争当守法小公民黑板报内容2:

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

(1)法律职权

第一,修改宪法。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第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第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2)人事职权

第一,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第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第四,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五,罢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3)重大事项决定权

第一,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二,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三,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第四,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第五,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4)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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