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表彰决定范文
决定适用于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优秀学生表彰决定,供大家参考!
优秀学生表彰决定范文一
各学院理事、部、委:
在开展南京医科大学勤工助学工作的各项活动中,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工作中,勤工助学协会的学生干部在学生工作处老师和全体同学的支持下,团体协作,作出了大量辛勤工作。其中涌现出许多认真负责、积极踏实、自觉奉献的工作积极分子,为了激励学生干部做工作的热情,经综合考核和推荐评选,勤工助学协会理事会审核并经学生工作处批准,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积极分子予以表彰,现决定表彰石小坚等3位同学为“先进工作者”,xxxx等27位同学为 “优秀学生干部”并授予宣传部为“优秀部门”称号。具体名单如下:
一、先进工作者(略)
二、优秀学生干部(略)
三、优秀部门(略)
优秀学生表彰决定范文二
关于表彰小学部“年级之星、三好学生、进步生、优秀儿干、文明礼仪之星、校园小诗人”的决定
全校师生:
2013年,我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强化学校德育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开展“平安校园、礼仪校园、诗意校园、艺术校园”建设,涌现出一大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年级之星、三好学生、进步生、优秀儿干、文明礼仪之星的、校园小诗人。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发展,决定对授予刘进杰、辛雯萱、杜文豪、吴杭、于文涛、张云帆等240名同学“年级之星”荣誉称号;授予李梦娜、陈敬文、刘颖、陶欣驰、刘冰洁、许学涵等672名同学“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刘铭、徐鹏程、孟成瑾、江洲、程玉栓、王彦杰等220名同学“进步生”荣誉称号;授予周明辉、路慧雯、唐为维、胡智敏、张剑峰、王芷萱;朱懿凡、顾昕羽、吕焘、张甜甜、韩双佳、蔡正捷等220名同学“文明礼仪之星”荣誉称号;授予鲁意、王诗杰、杨舒晗、徐舒雯、栾雅雯、王芷萱等108名同学“校园小诗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不断进取,争取更大的成绩。希望各班级积极宣传先进个人的事迹,引导全体学生奋发努力,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一四年二月十七日
优秀学生表彰决定范文三
关于表彰2011年冬季质检成绩优秀学生的决 定
全体教职员工、同学们:
在新学期来临之际,为了弘扬先进,激励先进,学习先进,推动“争先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积极挖掘、发现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树立学生身边的学习榜样,展示当代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创新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质检考试中成绩优秀的***等20名同学予以表彰。学校希望,其他同学要以他们为榜样,从小树立远大理想,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勤学习、勇实践、敢创新,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同时也希望今天受到表彰的同学要以此为新的起点,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珍惜学校寄予的崇高荣誉,加倍努力学习,增长学问,强健身心,全校同学能够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身上的优点、闪光点以及他们不断挑战自己、不断超越自己、不断完善自己的进取精神,努力学习,迎头赶上,共同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附件:获奖教师名单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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